第两千一百八十一章天韵城的三足鼎立之势(1 / 2)
“三日后,可有兴趣去看看”虚云天君回道。
“又不是什么龙潭虎穴,更何况有罩着,天下去得,到时候知会一声。”陆随风关闭通讯玉简,露出若有所思之状。
当楚飞虹得知虚云天君邀请陆随风去南域的天凤阁总部时,也是震惊得不轻。
“少主真要去”楚飞虹问道"南域离此有数亿万里,又是天凤阁的总部,如果虚云天君心存不轨就麻烦了。"
“除掉我对他并沒什么具体的意义,反倒是要彻底的和帝阁撕破脸。更何况,在沒有解决天鹰真人之前,更不会轻易动我。”陆随风分析道“以他的心机,绝不会做这种得不尝失的蠢事。所谓知已知彼,方可百战不殆。有机会去探探天凤阁的深浅,何乐而不为。”
“说得也是”听陆随风这么一分析,楚飞虹也就放心了。笑着道“不过我听说东域人喜欢赌石,南域人都喜欢养宠兽,而且十分酷爱斗兽。”
“虚云天君在天凤阁总部的地位应该也不低,他的家族在南域也颇有名气,到时肯定会带少主去参加斗兽,得准备一只利害点的宠兽去。”凌青风提醒道。
“这个简单,府上就有养了一批宠兽,都是准备送往南域交易的,少主可以去挑一只。”楚飞虹说道"我这就让人送一只过来。"
没多久,一个侍卫就带着一个巨大的铁笼到来,里面关着一只酷似藏獒的宠兽,准确的说是一只变异的藏獒,一身纯金色的毛发,体型要比藏獒大上一倍,看上去似狼非狼,似犬非犬。却是多了一份藏獒所沒有的霸气野性,威势赫赫中却带着的王者之气,同时充满了灵性,以及高贵,典雅之范。
难怪南域之人喜欢饮养这种动物,最难得的是藏獒的威风,比其它的兽类更聪明,甚至一生只认一个主,战斗力也十分强悍。
“吼吼”陆随风看着那只金毛藏獒,走了过去。那知道刚靠近,那藏獒直接发出警告,一旦被其咬住了,绝不会松口,直到撕咬下来为止。
陆随风只是一笑,血脉之力释放出来,一股龙息的威压弥漫开来,顿时令其浑身颤抖的直接臣服。犬类其实是最忠实的动物,常言道,狗不嫌家贫,无论富贵还是穷,都会跟着自己主人,所以才会被人类当作宠兽。
“这是金獒,是最顶级的皇族血脉。”楚飞虹道“战斗力比起来狮虎来也不差。他最喜欢的食物是凶兽肉,得多准备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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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陆随风带着八龙卫跟随虚云天君前往南域。数亿万里的距离,就算乘坐最顶级的飞艇也要化上五十年才能到达。所以,沿途都设有传送阵,尽管如此,都经过十来次的反复传送,十日之后才到达南域的天凤阁总部。
天韵城,天凤阁的总部就设在这里,其规模与天元城相当,只是建筑风格迴异,少了几分厚重和宏大气势,多了几典雅古扑的意韵,随处可见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致,令人流连忘返。
龙辇在虚空中飞行着,沿途的山川河流尤为灵秀,十分养眼。
陆随风仍是一袭青衫,在一辆龙辇内躺着,头直接枕在金毛藏獒身上,拍了拍它的头道“给你家主人我争争脸。”
虚云天君在另外一处龙辇内,同样也带着自己的宠兽。
“天韵城,好地方”陆随风嘴角上扬,那笑有着玩味,同样也有着凝重。
龙辇缓缓的落地,并没有停下,而是直接穿过人流拥挤的城门,城卫只是看了一眼龙辇上的标识,沒有任何阻拦的放行,足见天凤阁在这天韵城中有着相当不凡的影响力。
龙辇直奔东城腹地而去,连续行驶五个时辰,才在一处巨大的府邸门前停下。
“虚云侯府”陆随风下了龙辇,看到府
府邸的牌匾。尤其是这“司马侯府”中的"侯"字,其涵义就是封侯了,这在道元大陆的其它域却很少见。
因为南域的每座顶级城市,人口都以数亿计,其面积就算是在高空俯视都不看着边际,几乎等同一个国度。城主相当于一國之主,能够封王拜侯,自然不容易。看来虚云天君的出身不简单。
虚云天君看着一脸若有所思的陆随风,淡笑道“我复姓虚云,这是我家族的府邸,少阁主请进吧”
陆随风点了点头,带着八龙卫和那头金毛藏獒进了府邸。
"哇,好有派的金獒,看这气势怕是拥有皇级血脉"虚云府邸的人看到那头金毛藏獒,都是双眼发亮,啧啧赞叹不已。
“三叔。”虚云天君带着陆随风等来到大殿内,一年轻男子行礼迎接道。
“你父亲呢”虚云天君招呼众人坐了下来,喝了一口刚送上来的茶道。
“我父亲去参加婚礼去了。”年轻男子回道。
“我来介绍一下。”虚云天君指着自己的侄子道“这是我侄子虚云青平。”
“青平啊,这些都是三叔的朋友。”虚云天君沒有泄露陆随风的身份,看来应该并没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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