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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9章西海营中忽纷乱,将军堂内定律法(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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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些意思了……我之前就在奇怪,你这样一群只会将错误归结于他人的畜生,怎么可能会乖乖投降认罪?』

马偏将狞笑着,『你以为带了些护卫就有用?我也有人!来人!来人啊!杀了他!杀了他!』

……(〃′皿`)=-……

斐潜看了看不敢轻易发表意见的郭图和逢纪,叫了一声,『参律院院正。』

『臣在。』郭图连忙恭敬的拱手应答。

『西域邦国事,如今有何律可参?』斐潜问道。

郭图瞪大了眼,努力在脑海当中搜检,但是没有找到。

确实是没有……

大汉三四百年来都没有。

有意思吧,但是更有意思的不仅仅是在汉代,随后的封建王朝之中依旧是天天只盯着国内民众制定出一套套的律法,对于外邦之民么……

比如爱丁堡,那是真爱丁,只不过爱的不是华丁,而是洋丁。

首先,斐潜觉得设立西域都护,最重要的就是控制西域的军事权和外交权。

在军事权方面上,虽然不能说大汉不重视,但是并没有一个较好的方法,一来二去就只懂得和亲,挑拨,离间等等手段,若是被人发现了也就很容易失效,为什么不能像是后世一样,搞一个西域文明邦国评选呢?

推广得好的话,说不得西域邦国自己都能去抢小孩的课桌!

此外,外交权也缺失了很大一块。

『西域君长所得册授,仅为羁縻而已,』斐潜又是说道,『其与昔日匈奴僮仆之法并无相异之处……参律院中,可有相关律法可明上下?』

郭图吞了一口唾沫,『臣,臣……这就组织人手,商议此律……』

斐潜点了点头说道:『军事,番交,政务,财赋,此四事为教化之要也。先弱其军事,控其兵卒,引雄为己用,弱其民壮,可疲其军,遏其卒,久之则可。』

『番交。受册之国,不可擅自交于外邦,当与汉之郡县同律。』斐潜叫了一声郭图,『公则,此当归于律也,定其范围。』

『唯。臣记下了。』郭图连声应道。

财赋和内政是邦国之中的内部事务,一开始就插手的话很可能引起不满,但是军事行动和外交结盟如果下放给属地,或是附庸国,这些家伙分分钟就能玩出各种花样来,所谓册封也就成为了一个笑话。

庞统说道:『可以李贰师之旧例,凡册封之国,不许相互纳贡,贡使往来,由汉人护送……』

斐潜点了点头,『除此之外,册封之邦,新设使馆,专职勾连相通,调和外邦事务。人数依据邦国大小而定。此外事番院,暂立于参律院之下,待后续而定。』

郭图又是连忙应下。

斐潜转头看逢纪,『考功司初立,事务繁杂,但不可陷于琐事,耽误明职之要。西域都护,当类郡州,定制律法,各司其职,方可知某事寻某人,避免人浮于事,事不专任之弊也。』

逢纪也连连点头,表示记得。

在大汉的法律体系中,都护府各个方面都是缺乏明文界定,而且一直都没有得到改善。在汉代州郡之中,各级官员的职权是有范围划分的,而且都是很明确的,比如地方行政中太守总揽一郡军政,在都试中有权校阅现役的地方部队。而郡都尉则掌郡兵,负责日常军事行动剿灭地方贼匪等等。至于刺史部则掌监察弹劾等等。

然而在西域都护、戊己校尉之中,并没有明确应该如何按照律令的规定合法行使职权,一切都很模湖。因为在西域这方面的规章制度,大汉一直都是空白。

因为大汉的法律体系对于都护府定位、职权都缺乏详细的规定,也未能在外邦的关系中予以申明,所以当都护府之人,或是大汉的使节前往其他国家进行邦交的时候,往往都只能是依靠使者个人的能力来说话。

能力强的使者当然很好,但是又有谁能保证三四百年所有的使者都如同班定远一样的厉害?

律法,是保证最低的下限。

当年呼韩邪以半称臣的姿态向汉朝求和,双方规定了所谓『自长城以南天子有之,长城以北单于有之』的国界,相当于匈奴宣称放弃了昔日在汉匈战争中被夺占的河西走廊、河套地区和阴山南麓的权利,而汉朝亦酌情将外长城地区还给匈奴,撤回其戍卒,双方的疆界在法理上得以划定。

这大体上算是一件好事,可是大汉并没有让这一件好事发挥功效。

大汉根本没有意识到在西域地区的统治将会延伸到如此深远的境地,毕竟最开始只不过是一招闲棋,导致西域长期处于都护府自主施行的统治,对内没有依据,对外也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也使得中央朝堂一直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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