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案中案(31)(1 / 2)
同时,死者的裤子里还有大小便。这是因为在窒息过程中,尿道、肛门括约肌松弛,直肠、膀胱等平滑肌收缩,导致大小便流出来了。有些甚至还有排精。这都是机械性窒息的正常表现。 结合环境因素来看。王元鹅是站在餐厅一张凳子上自缢的,凳子已经被踢翻。饭桌被挪到了靠墙角的位置,风扇灯挂在墙顶,位于饭桌的中央上空,只有将饭桌挪开,才能将绳子挂在风扇灯上。 风扇灯只要按照说明书正确安装,正常情况下可以承受100k以上的拉力,王元鹅身体健康,体型适中,体重远远没有达到100k。 与餐厅挨着的厨房里,厨具和碗筷摆放得整整齐齐,灶具擦得干干净净,显示着好好过日子的心劲儿。再看卧室,床上被褥整洁干净,没有异常。 现场唯一的疑点是,有一个小小的机械闹钟。本该出现在卧室的闹钟,却出现在餐厅酒柜里,稍显突兀。 敏锐的马弘文疑心大起,很快就发现王元鹅突出眼眶的一对眼珠子,目光却聚焦在闹钟上。这让他怀疑王元鹅是想通过闹钟留下什么线索。 但现场并无外人留下的指纹或其他痕迹,这让马弘文的怀疑失去根基。 勘察现场的法医向来以严谨著称,主张以证据说话,对马弘文见风就是雨的主观臆断不以为然。 没有证据或线索支撑,马弘文的怀疑也就渐渐失去支持,最终不了了之。 闹钟旁边还有一款诺基亚N95的手机,信息草稿箱里存着一条短信,内容只有6个字——遗书:去你妈的! 文韬只听警方说王元鹅留了一封遗书,却并不知道他是以这种方式留的遗书,更不知道遗书内容会如此言简意赅,情感丰富。 “去你妈的”这四个字和“卧槽”这两个字在情绪表达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往小了说,人的喜怒哀乐,非以这两个词不能尽情尽兴。只要说了这两个词,会发现其他的任何修饰,说得再多都是累赘。 往大了说,人生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千姿百态的浮世,气象万千的情绪,非以这两个词不能包罗其中。这两个词充满张力,蕴藏能量,力量感十足,更情绪饱满,能高度凝练概括任何人的一生。 从遗书内容来看,王元鹅应当是个不乏幽默感的人,似乎也是个有深度的人。 经历决定厚度,厚度决定高度,高度决定深度。 一个经历阅历丰富的人,一个有深度的人,在即将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回忆自己的一生,应当会感到五味俱杂,内心似有千言万语不吐不快,但话到嘴边,却浓缩成了四个字——去你妈的! 说了这四个字以后,瞬间觉得通体舒泰,五脏六腑里,像熨斗熨过,无一处不伏贴,三万六千个毛孔,像吃了人参果一样,无一个不畅快。 这四个字完全概括了王元鹅的一生,浓缩了他的一切情绪。不管他的人生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也不管他临死前的情绪是轻快的还是沉重的,是看破红尘的淡然还是被现实压迫的绝望。 马弘文看着文韬手机里的遗书,想到外界舆论乱七八糟的质疑或言论,再看看并无更多线索的现场,忍不住也说了句“去你妈的”。 文韬的遗书虽然不走寻常路,却也不算什么可疑之处。 毫无疑问,法医的现场勘察排除了王元鹅系他杀的嫌疑,基本可确定为自杀。 当时的社会舆论对王元鹅的死到底是不是自杀,不乏质疑的声音。 为堵住悠悠众口,更为慎重起见,警方进行进一步尸检,发现王元鹅喉头舌骨骨折,指甲没有缺损,指甲缝里没有其他残余物,没有检测出其他人的DNA。 这些都是上吊自杀,并非死后被人挂上去、伪装上吊的力证。 通过外力被杀的可能性基本排除。考虑到王元鹅有可能在被药晕的情况下,被人挂在绳子上,伪装成“上吊”,法医接着对王元鹅尸体的内脏和血液进行检测。 尸体各内脏器官呈明显的瘀血状态,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脾脏呈缺血状态。器官被膜下、黏膜瘀点性出血。同时伴有肺气肿、肺水肿、胰腺出血等。 这些都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尸体内部征象,符合上吊自杀的特征。 但是,尸检过程中很快出现了另一个疑点:在王元鹅的胃里检测出过量的三唑仑药物成分。 三唑仑为处方药,是国家一类管制精神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失眠。王元鹅因扮演“抗艾斗士”这一角色压力过大,经常出现失眠,需服用三唑仑助眠。 医院有给王元鹅开具这一处方药的记录,但剂量远远低于他死前服用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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