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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千丝万缕(5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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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军和海浪的尸体都被烧得一干二净,仔细回忆后,屋里也没有其他痕迹,警方即便怀疑到章保贵头上,但是搜索不出证据,也依然会拿他没辙。所以,章保贵知道自己关键就是要扛过警方盘查。

但警方也不是吃素的,万一有什么疏漏,被他们找出能认定自己杀人的蛛丝马迹该怎么弄?

警方现在排查的重点是张建军,对于神出鬼没的海浪,应该还不知道他的存在,章保贵杀害张建军也多半是受海浪胁迫。

既然如此,为以防万一,那就先打好腹稿,提前编个半真半假的故事,将杀害张建军的主要责任都往海浪身上推吧。再说,事实也本就如此嘛。

中途外出和外甥女见面的那一节不能提,这让外甥女在面对警方的核实时肯定会感到难为情。于是,章保贵便想到以海浪主动提出外出熟悉环境为由,代替了这一节。鬼知道海浪居然在芒果园生活了很多年,破绽便由此产生。

杀了海浪这一节,想都不用想,肯定也不提。但既然受到海浪胁迫,那这个胁迫人又哪儿去了呢?就说他走了,去哪儿了不知道。反正死无对证,警方也没法把他「找出来」问话。

海浪的目的既然是来找章保贵去越南帮忙杀人,在交了「投名状」以后,章保贵却仍未动身,而海浪却莫名其妙地走了,这有点儿说不通。那就把海浪的目的改一改,就说他是来找自己入伙抢银行。

抢银行嘛,肯定得准备得相当充分才能下手,并且在行动实施以前,各自分散,对行踪保密,防止消息泄露被警方一锅端,这完全符合逻辑。

为了彰显人物形象,突出自己的确不想杀人,甚至还想救人,章保贵兴之所至,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将自己想要借口外出买酒肉开溜这一节稍作修改,变成了他的灵机一动,想要带着张建军双双逃跑,张建军自己却傻不拉几硬要往枪口上撞的桥段。

故事已经编好,海浪的骨灰同样得处理好。在警方的排查慢慢逼近的同时,章保贵硬着头皮终于有惊无险地熬到第二天夜里,将海浪的尸体变成一堆骨灰。

海浪的骨灰肯定不能和张建军的埋在一起。警方在挖掘张建军的骨灰时,却莫名其妙又挖出另一袋骨灰,这样的低级错误肯定不能犯。

在掩埋张建军的骨灰时,章保贵在芒果园里转了一圈,无意中发现出了芒果园就到森林保护区的那个位置,是个绝佳的「风水宝地」,却没想到会阴错阳差帮助警方找到疑似「闻忠案」里受害者的尸骨。当然,谁都没想到,这其中的那头惯爱「红杏出墙」的母猪会帮上大忙。

既然海浪的尸体不能埋在这儿,那就只能另找地方。好在芒果园不缺这样的地方。

芒果园有个大粪坑,用来储存人类和动物粪便,这样能让香香的芒果随时都能吃上好好的有机肥。

章保贵就在这个粪坑边挖了个坑,把海浪的骨灰埋了进去,完了又将粪坑周边的荒草都挖掉,以作清理。这样一来,粪坑边被翻出来的新土,就不会惹人怀疑。粪坑周边由于养分充足,荒草总是疯长得又快又多,这让时常来这儿挑肥的工人们会很不方便,所以会偶做清理。

海浪带来的枪以后兴许用得上,得包好藏好。那就随便找颗不怎么起眼的芒果树,在树下挖个小坑坑,把它先埋进去吧。

一切都已准备妥当,即便警方真的找上门来,也不怕了。先硬扛,扛不过再给他们讲个半真半假的故事。故事中,我章保贵是被迫杀人,应该不至于被判死刑。

同样是编故事躲死刑,不得不说,章保贵的水平比田和尚要高得多。

本以为对章保贵的审讯应该就此结束,剩下的就是对他的口供内容进行核实,除了已经派人去找他外甥女,还得派人去

挖海浪的骨灰和伍刚的配枪。

当李竹道和陆凯在收拾东西,准备结束这场审讯时,章保贵却突然问:「警官,我主动交代的这些,是不是算不上‘有重大立功表现?」

你心里倒还算是有点儿b数。

但李竹道和陆凯也仅是看了他一眼,并不回话,正迈出脚步,章保贵却又十分焦急地说道:「我还知道一起杀人案,我要检举,我要戴罪立功。」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通常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那么在量刑时可以减轻处罚。

当然,立功表现有多种方式。

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这只是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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