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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千丝万缕(5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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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就是事实,那不得不说一句,章保贵这一招高啊。

但反对方随即就提出质疑:这个假设的前提得是章保贵知道张小君已经死了,问题在于,张小君死的时候,章保贵被关在看守所,从理论上来说,他不可能知道张小君死了。

李竹道认为,杀害刘文佩的应该就是章保贵本人。

从现有线索来看,已经证明章保贵的举报内容不可全信,唯一能信的恐怕就是死者刘文佩确为他杀,其他哪些能信,哪些不能信,恐怕只有章保贵本人才知道。

但章保贵这人有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警方要是没有确切的证据或把握,能对章保贵一击即中,打在要害上,他是不会轻易开口说实话的。

最初发现油桶内壁上的人油,之后从海浪的骨灰中发现多出来的两颗牙齿,以此为基础,半真半假地才撬开章保贵的嘴,这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所以,在目前掌握的有限线索信息的基础上,想要再次撬开章保贵的嘴,难度较大。除非我们能再次找到直指要害的关键证据。

刘文佩如果为张小君所杀,并且章保贵的确也仅是参与其中帮住张小君掩埋尸体,那为了戴罪立功,章保贵为什么不早说?偏偏要熬到最后才说?

显然,这在逻辑上讲不通。

只在一种情况下,章保贵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这样干:刘文佩为章保贵所害,章保贵知道张小君已经死了。

章保贵自己杀了刘文佩,所以知道埋尸地;知道张小君已经死了,才会把罪责往他身上推,这样就能死无对证,并且争取立功。

所以,我们要找的关键证据就是,章保贵到底是怎样知道张小君已经死了。只要把这个环节搞清楚,以事实为依据,就能撬开章保贵的嘴。

此外,章保贵的犯罪心理形成不连贯。一般而言,罪犯在实施犯罪时,都有一个循环渐进的过程。一开始,罪行相对轻微,之后会逐渐加剧,最终才酿成大祸。

从章保贵的案底来看,这人的犯罪轨迹不连贯。

第一起案件是在011年10月,是一桩持刀抢劫案,之后潜逃,于01年8月因在「洗浴中心」洗「第三只脚」时意外落网,018年6月刑满释放。

第二起案件就是现在的绑架、杀人、碎尸案,还一杀就杀是俩。

从持刀抢劫,直接到杀了俩人,毁尸灭迹;进入警局后,还能从容与警察周旋,先后编了两个故事给警方听。

这样的心理成长,太迅速也太跳跃。这不符合犯罪心理学的发展规律,中间环节缺失。

018年10月,杀害刘文佩、藏尸。这起案件的发生时间,刚好就在这两起案件之间。该起案件犯罪行为比持刀抢劫要严重,但手法没有现在这起案件这么成熟、残忍。

如果把这块「拼图」放到章保贵的犯罪轨迹中,一切就都能说得通。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问题在于,证据呢?

要证明这个逻辑推论成立,首先还得证明刘文佩并非张小君所害,也就是说,还是得找出关键证据,或弄清关键环节,即章保贵是怎样知道张小君已经死亡,继而想到了这个「瞒天过海、移花接木」的办法。

但要弄清这个关键环节,其实也不难。换言之,章保贵要获知张小君已经死亡的消息,在理论上也并非完全不可能。

章保贵被关进看守所,从张小君死亡,到章保贵第二次被提审,这中间也就一个夜晚再加半个白天的时间。

我们只需要搞清楚这段时间内,章保贵和哪些人有过接触,和什么人说过话,就肯定能找出蛛丝马迹。章保贵不可能随口将杀人的罪名安在另一个活人身上,肯定

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了张小君已经死亡,才会这么干。看书菈

在这段时间内,章保贵的亲朋好友没人来探视过他,也没法通过手机、网络和外界联系,或浏览网络新闻。但他有过一次于中午饭后的放风时间。作为被单独关押的重刑犯,只有在放风时间才能有机会和其他犯人接触。

如果章保贵知道了张小君已经死亡,那就只可能是通过别的犯人获知这一信息。要验证这个假设是否成立的办法很简单,只需要通过监控视频查看在放风期间,章保贵和哪个犯人有过接触、交谈;或者查一查在张小君死亡后,到第二天中午放风这段时间内,有哪个犯人恰巧进了看守所,并且这个犯人和张小君、章保贵之间应该都是熟人。

何友志一听,二话不说便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安排人调取看守所的监控,另一方面安排人去查看于那段时间内有无被送进看守所的犯人。

虽然有这一手安排,但并不意味着张小君、赵山河就没有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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