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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抽丝剥茧(4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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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处颅脑对冲伤,导致严重颅脑损伤,足以致人死亡。这才是两名死者的致命伤。」

「所以,根据以上种种分析,再结合死者颅脑对冲伤的特点,两名死者应该是想越窗逃跑,却不慎从窗户上坠落,致伤枕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窗檐上的手印指纹能证实手印为两名死者所留,墙面和两侧窗檐上的足印与两名死者的足底尺寸完全匹配。这说明死者在生前上到过窗台上。」

「两名死者的双手都有小划伤和铁锈,北墙上的窗栏就是生锈的螺纹钢制成,在螺纹钢上也发现了新鲜擦拭的痕迹,还有残留的一些血迹。经DNA对比确认,这些血迹也为两名死者所留。」

「死者枕部的挫裂伤,创口内有细小碎石,与地面碎石基本一致,这一点我之前就强调过。这说明死者从窗台上不慎摔下来后,应该是枕部先着地,导致死亡。」

「而死者背部的片状尸斑中,有许多类似于小石块一样的压痕,这说明什么?」

「尸斑往往能反映出与之接触的物体形态痕迹。比如,夏天光子膀子死在凉席上的人,在背部就会出现凉席特有的格子状压痕。但这得有个前提,就是死者死后得躺在凉席上相当长一段时间。」

「这两名死者背后的碎石状压痕,说明他们死了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躺在地上,没被人发现,尸体在这段时间内也就相应没被动过。」

「此外,两名死者的脖子上套着长长的狗链,双手双脚也都戴着镣铐,但行动上并未完全受限。」

「据此种种,就不难想象出来,两名死者生前遭受了羞辱和虐待,在施暴者离开以后,就想逃跑。」

「但大门被锁上,并且狗链的另一端锁在窗户下的墙根底部,狗链的长度不足以让他们行动至门口处,倒是能勉强让他们想办法爬上窗台。」

「或许是认为一个人的力量不够,因此两名死者都爬上窗户,双手用力摇螺纹钢,想破窗逃跑。毕竟,螺纹钢看起来锈迹斑斑,并且算不上粗大,两个成年男子合力,兴许真有可能将它摇出来。」

「同时,只要摇出一根钢条,就能用它翘断狗链。猪圈内除了墙角的一堆稻草,就没有其他物品,更别提有什么硬物能用来翘断狗链。」

「可能是用力过猛,也或者是一不小心,毕竟他们的手脚本来就上了镣铐,行动极为不便。总之,他们当中有人从窗户上掉了下来。人在从高处往下跌落的一瞬间,为求自保,都会下意识伸手乱抓,很可能因此抓住了另一个人,将他也从窗台上扯得掉了下来。」

「很不幸,二人都是枕部着地,并且当场死亡,甚至都没有过翻身,而且至少过了12个小时以上,尸体才被人翻动,由此尸体背部便形成碎石状的压痕。」

老秦的分析认定建立在物证之上,大家都认为应该基本还原了袁家兄弟死亡的真相,但问题在于:既然这两兄弟都是自己不小心摔死的,刘家三姐弟为什么都抢着承认是自己杀了他们?

沉默片刻后,杨峰就此提出自己的看法:

「袁家两兄弟死于失足摔落,这是老秦根据尸检情况和案发现场种种痕迹鉴定得来的结果,但对于刘家三姐弟来说,他们会不会知道这一结果?」

「他们肯定不知道。他们要是知道袁家兄弟是自己摔死的,肯定就不会抢着把罪名往自己身上揽。」

「刘媛媛是一名医生,如果及时见到过袁家兄弟的尸体,倒是有可能怀疑他们的死因。但在分尸发生时,她都极可能没有见过这两兄弟的尸体。」

接着,杨峰话锋一转:

「两名死者在企图越窗逃跑,包括坠地死亡时,刘家三姐弟都不在场,这一点毋庸置疑。」

「三姐弟的口供中,都说过自己对袁家兄弟有过虐待,不是用皮带抽,就是用耙头挖、用砖头砸,这一点也是事实。」

「同时,他们都说自己用不同的工具杀了这两兄弟,刘媛媛说自己用砖头砸死了他们,刘招娣说自己用的是耙头,刘静则说自己用皮带把他们给抽死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我认为,很可能是因为他们都分别用各自所述的‘杀人工具对两名死者有过虐待,完了之后就回屋休息,到了第二天,或许是刘招娣,也或许是刘静,或者是他俩一起,推开猪圈的大门一看,却发现袁家两兄弟都死了,这个时候他们会怎么想?」

「会不会认为是自己之前的虐待导致了他们的死亡?」

「在他们眼里,两名死者手脚镣铐都没有被打开,脖子上的狗链子也在,而窗户离地面足有2米高,窗栏和窗台上的种种痕迹也就并未在第一时间进入他们的视线。如此种种,都说明猪圈没有发生过任何异常情况,更没有任何外人进入过。」

「所以,在他们看来,导致袁家两兄弟死亡的就只会是他们三姐弟。」

「刘媛媛什么时候见到了尸体,我们不知道,也暂且不论。」

「重要的在于,这三姐弟正是有了这一共识,都认为自己杀了袁家兄弟,或者认为是他们仨的共同虐待导致了袁家兄弟的死亡,都认为各自身上算是因此都背了人命,由此在之后的串供中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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