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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7章 大荒诗仙的绝世诗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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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吴北良,阿筝险些喜极而泣,刚要打招呼,被对方制止。

众人都在专心作诗,没人发现阿筝的异常。

吴北良自己取了纸笔,找了个没人的座位坐下,他一边转动毛笔,一边给阿筝传声:“啥情况啊,阿筝?”

“回公子,奴婢不知,您还是迟些问小姐吧。”

吴北良惆怅地说:“我现在没灵感,写不出诗,哪有资格见蓝花魁啊。”

阿筝吓了一跳:“公子说笑了,我去禀报小姐,让他们都滚。小姐听说公子与冥荒鬼帝大战三万回合,最终将其斩杀,身受重伤,九死一生,每日食不知味,夜不能眠,忧心伤神。

她若知公子无恙,定会万分喜悦!”

“这里是陨龙山脉龙首部,在座的有一个算一个,皆出身不凡,把他们赶走,等于把路走绝。放心,我好歹也是大荒诗仙,还会输给这些只知道打坐修行的选手?”

于是。

半炷香后。

厅内的公子天骄先后交了诗。

阿筝将他们的诗送进蓝诗羽的闺房,并告诉她魔王大人来了。

蓝诗羽大喜,恨不得马上冲出来抱着吴大官人,舍下脸皮,求他爱怜。

阿筝拉住她说:“小姐不想再得一首魔王大人的诗吗?”

蓝诗羽点头:“当然想。”

“那就再等会儿呗,魔王大人诗才无双,定能再出惊世佳作!”

然而。

又半炷香时间过去了,其它人都写好了诗,唯独吴北良,毛笔杆儿都啃了大半,纸上也没有半个字。

众人都等得不耐烦了,有认识吴北良的天骄语气阴阳:“吴北良,你不是大荒诗仙吗,怎么这么久了,一个字儿都没写?莫非,吴郎才尽了?”

“我觉得有可能是因为被冥荒鬼帝打坏了脑子,做不出诗来了。”

“你们怎么能如此对待拯救大荒的救世主呢?吴圣子,要不你选个别的姑娘,我请客!”

“哈哈哈哈……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笑的,情不自禁而已。”

“……”

刺耳的声音不断响起,吴北良脑中灵光一闪,目光扫过众人:“不知为何,今日我文思如尿崩,一下子作出了两首诗,但又不确定花魁更喜欢哪一首,所以有些纠结。”

一名世家公子嘴角都撇到南山外了:“真能吹啊,你若作出两首诗,都写上不就完了!”

吴北良懒洋洋地说:“你们一个个吭哧瘪肚,搜肠刮肚,废老鼻子劲才写出一首狗屎不如的诗,本圣子随随便便就写出两首惊世之作,你们受得了吗?我怕你们集体破防都在这怡香阁撞死。”

天骄们脸色难看,黑如锅底,纷纷说:“你写啊,写不出两首诗是三孙子!”

吴北良反问:“若我能写出两首诗呢?你们都管我叫爷爷?”

众人被问的哑口无言。

虽然觉得不可能,但人的名树的影,大荒诗仙可不是浪得虚名。

见众天骄公子犹豫,吴大官人给出了第二个方案:“不想叫爷爷的,一人给十万枚灵石也行。”

一名身穿紫白华服的俊逸男子淡淡道:“区区十万灵石就可以见识到大荒诗仙的两首大作,值了,你写吧。”

吴北良冲对方投去欣赏的目光,他就喜欢这种人傻钱多的选手:“这位公子有眼光,知道本诗仙的大作乃是无价至宝,我瞅你挺面善的,不知怎么称呼啊?”

对方温润一笑:“桑启。”

吴北良心中咯噔一声:卧槽!这么巧的么?

他在迷窟魔域杀了桑俊,并用搜魂魔功获取了对方的记忆。

通过记忆可知,桑启在神武王的六个儿子中排名第四,乃是龙首部海云宗的天骄,碎虚一品,身怀半圣级攻伐灵宝,实力相当哇塞。

桑启与其他兄弟不同,虽天分奇高,却不怎么喜欢修行,他擅长诗词,喜好风月,他觉得,大荒的姑娘太古板,青楼里的美女才是真性情。

因此,常年流连凡俗的教坊司、青楼,与数名花魁关系亲密。

他早就听闻妙缘阁有花魁名为蓝诗羽,不但体态风流,花容月貌,而且多才多艺,最喜诗词。

桑启心向往之,奈何海云宗离大良王朝都城实在太远。

近日得知妙缘阁的两位花魁跳槽来了怡香阁,立马约上三五好友,欣然而至。

却不料,冤家路窄,竟让他在此地遇上了杀死六弟的凶手!

桑启也想为桑扈报仇,但他又觉得在怡香阁动手不好,会唐突佳人。

另一方面,他对自己的才华颇为自矜,又不得不承认吴北良为蓝诗羽写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无法超越。

“噢,原来是桑公子,幸会幸会,”吴北良提起毛笔,又觉得自己的字迹太过随心所欲,对不起自己的才华,于是咳嗽一声,“阿筝姑娘,你来帮我写。”

“好的,公子。”

阿筝是见过吴北良的字迹的,当时她觉得:字能丑得如此丧心病狂,也挺不容易的。

她接过被啃了一半的毛笔,坐在吴北良的位子上:“公子请说!”

吴北良咳嗽一声。

众人集体竖起耳朵,屏住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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