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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唇枪舌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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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白说道:“被告律师你好,对于你刚才说的故意碰瓷敲诈,我不认可,这很荒谬,我会使用电脑软件,但买电脑需要的是硬件知识,我确实不懂,难道会打字,会做表格玩游戏,就一定要知道电脑配件吗?软件和硬件是两码事。说我碰瓷就更搞笑了,我们这次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如果货都对版,我老板今天还会起诉你吗?这就是一次再正常不过的采购,你方却存在弄虚作假,以旧充新的行为,我方查出来了,理应按照合同赔偿,怎么还反倒怪起我们买家了?”

在古白坐下后,梁思影随后补充道:“我方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所以合同不可撤销。”

颜茂勋的代理律师随即辩解:“古白购买电脑的时候,并未说明是为了奇葩克星公司购买,而是以个人名义,这很不合理,他是在故意隐瞒事实,而且送货的仓库,就是张小蛮之前租过,用来存放老坛酸菜方便面的地方,酸菜案张小蛮也是收获了3000万的巨额赔偿,因此我方有理由怀疑,张小蛮是想故技重施,利用这次购买电脑,通过赔偿来敛财。”

梁思影一听就举手,示意她要发言。

审判长允许了,梁思影就站起来反驳:“被告律师请注意你的言辞,这里是法庭,不是在玩《逆转裁判》,有证据就拿出来,不要凭空怀疑,连律师的基本准则都不知道吗?我建议你回学校再去深造一下。”

梁思影怼得十分解气,对方律师素质属实有点低,就连审判长都警告他:“被告代理律师,请不要讨论与本案无关的话题。”

被告律师只能坐下了,他的强词夺理计策没有成功。

接着就是第二被告律师开始发言,他引经据典,差不多快要从物种起源,一直回溯到电脑城和租客的辩证关系上,总之概括一句话,就是他们电脑城无责,而且答应给的10万元,可不是赔偿,而是对于原告方的慰问金。

网友都看不下去,纷纷在吐槽:“电脑城这手太极耍得真好,都能上武当山开宗立派了。”

等这位律师说完,梁思影只用一条理由就驳斥了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电脑城承诺了假一赔十,因此我方的要求完全合理合法。”

第二被告律师说道:“我们电脑城从来没有做过假一赔十的保证。”

梁思影开始给对方下套,她故意问道:“那是不是可以说,如果曾经有过这个保证,你们就会按照这个要求赔偿。”

第二被告律师说:“我不对假设问题作出回答。”

到底是老律师不上当,下套失效了,那梁思影就决定拿出证据了。

她拿出一个平板电脑,上面在播放一个视频,梁思影把他提供给审判长看。

经过审判长同意,这个视频就在法庭的大屏幕上播出。

上面是一段拍摄于三天前的短视频,已经上传了斗音平台,是由小天拍摄的。

上面清晰的拍摄了中州电脑城的陈旧招牌上,写着的“假一赔十”的字样。

这就代表商场对顾客的承诺,出了问题,他们必须要负责。

这下景经理如坐针毡,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他没想到及时拆除了旧招牌,但是张小蛮已经提前录好了视频,这就麻烦了。

第二被告律师也感觉有点难,这下被人抓住把柄,这还让他怎么辩护?

不过他就开始抵赖,说那个牌匾是很多年前的,产权还变更过一次,和他们现在的公司无关。

梁思影说:“公司法人变更,并不影响企业的经营承诺,债务都可以全部继承,这个招牌的审核,也是现在经营方的职责,不能享受到了宣传的好处,却不履行,这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第二被告律师一时语塞,毕竟他也是老律师了,知道梁思影说的的确属实,这个没得洗,他只能尽可能降低最后的赔偿。

接下来,三个律师在法庭唇枪舌剑。

梁思影虽然是刚入行的新人,但是面对这些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老律师,一点都不惧声色,完全不落下风,俨然已经是个表现优异的成熟律师。

经过了数十分钟的辩论,这部分流程终于结束了。

最后流程是被告人陈述。

颜茂勋开始扮可怜,对他做过的事情供认不讳,希望能博得同情。

说到悲处,他还挤出几滴鳄鱼的眼泪,诉说他家庭的不易,如果赔偿过多,他老婆孩子就要吃糠咽菜,苦不堪言了。

这惹得不少收看直播的圣母跟着心软,在庭审直播间的弹幕区,圣母观众就喊话张小蛮,让他得饶人处且饶人,追究到底的话,可能会害了一个家庭。

张小蛮在庭审过程中,是没法看直播弹幕的,其他网友就替他回答了。

“你可真是活佛,伟大的哭了。”

“就是,网上这些圣母活佛是真的烦,昂,看奸商可怜就要轻判,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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