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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节 闻弦歌而知雅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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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绵延万里,极西之处有双峰并峙,一名仙云,一名天都,仙都派坐落于兹。

他们都曾是仙都弟子。

在前世的故事里,他们的结局各不相同。石贲反倒成就最高,他是仙都派的内门弟子,拜在李少屿门下,凝成下品道胎,宗门对他的评价是性情坚忍,颇具后劲。宋骐和岳之澜始终在外门厮混,郁郁不得志,最后各奔东西。宋骐与他的兄弟宋骥辗转投奔东溟城,在李木子手下当差,岳之澜心高气傲,不甘居于人下,辗转多地,一度在京师谋了份差事,兜兜转转,到头来也去了东溟城。

那座城池是许多人梦开始的地方,也是梦结束的地方。

虽然只是短短一瞬,但对三人来说恍若经历了一世,待到清醒时,冷汗湿透内衣,面面相觑,神情极其复杂。前世与今生落差是如此之大,石贲像是换了个人,目光落在胖子的尸体上,微微眯起眼睛,若有所思。平时他连杀鸡杀鱼都不敢,这是他亲手杀的第一个人,先前的慌乱、忐忑、畏惧一扫而空,他的改变肉眼可见。

周吉说道:“喝了这杯仙云茶,三位心中是不是有底气了?”

多了一世的经历,曾经高高在上俯瞰尘世,心境顿为之一变,面对那些跳梁小丑,已没有分毫畏惧。岳之澜正打算开口问周吉,他的前世又是哪一位,忽听宋骐道:“乾泰金融的老板姓荀,这个姓不常见,他跟仙都派的大师伯……有什么关系?”

岳之澜闻言心中大震,邓彰等人叫他“荀哥”或者“荀老板”,他从没往这方面想。石贲低低笑了起来,说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秦贞,还有邓彰,我们既然凑到了一起,那么荀老板就必然是荀冶,也只能是荀冶……”

宋骐下意识望向周吉,“是真的吗?”

周吉轻描淡写道:“我不认识什么乾泰金融的荀老板,也许他是荀冶,也许不是,又有什么差别?”

岳之澜急道:“怎么没差别,如果他是仙都的大师伯——”

石贲打断道:“他没有喝过你的茶,是吧?”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对石贲来说,一杯仙云茶就足够了。周吉微笑道:“对了,这才是关键,孟婆汤遗忘前世,仙云茶唤醒记忆,他没有喝过我茶。”

“那么,你的前世又是哪一位呢?”石贲终于问出了岳之澜的心底的疑惑。

他没有期望得到答复,记忆中的每个人都与他不同,果然,周吉置若罔闻,转而向宋骐道:“暴风雪很快就要来了,赶紧处理掉尸体,回地下室避难吧!这个冬天很难熬,有机会的话,下次再一起喝茶。”

这是邀请,也是考验,唯有将邓彰三人的事掩饰过去,度过这场迫在眉睫的危机,证明他们有足够的能力,才能赢得周吉的援手。宋骐抬头看了看天,铅云越压越低,酝酿着又一场灾难,他长长吐出口气,振作起精神,招呼岳、石二人搬运胖子的尸体。

石贲上前一把抓住胖子的衣领,吃力地拖动死尸,毫无惧色,岳之澜忙上前帮忙。宋骐看在眼里,心下了然,岳之澜出身寒微,最会鉴貌辨色,石贲也不再是最短的那块木板,相反,需要担心的反是他自己。

漫长的一天终于迎来了尾声,周吉目送宋骐等三人消失在皑皑白雪中,对他们来说,这一天还没结束,更严峻的考验迫在眉睫,尽人事,听天命,一杯仙云茶点醒他们,他已经做了他能做的一切。

暮色渐浓,风声呜咽,卷起一层层雪沫,周吉转身回到成衣店,拉下卷帘门,从二楼翻回天井,回到家里。余瑶从他手里接过茶壶,问道:“他们都走了?”

周吉摸摸她的脸,“说来话长,待会跟你细说。”他反锁上门,用毛毡堵上缝隙,脱去外衣钻入帐篷,抽了抽鼻子,嗅到一阵阵火腿的浓香。

“煮什么了?”

“炖了一节金钱腿,两三个钟头了,差不多烂了吧……”余瑶有些吃不准,掀开锅盖吹了吹热气,用筷子戳了下,“嗯,已经炖烂了,可以吃了。”

火腿分下方、中方、皇冠、金钱、火爪等不同部位,金钱位于猪后腿轴把之上,是一条火腿的精华所在,有很多吃法,最简单就是整只炖,只用清水,什么都不加,炖烂了自然脱骨,放凉切片,肥而不腻。

周吉胃口大开,秦贞送的威士忌早就喝完了,他找了瓶葡萄酒出来,倒了点尝尝,稍嫌淡了点,尚能入口。他用金钱腿切片下酒,慢慢喝了半瓶葡萄酒,心中有些恍惚,从什么时候起,他喜欢上了杯中物?何以解忧,与尔同销,劝君更尽,浓睡不消。

余瑶陪他喝了半杯,比起威士忌,葡萄酒酸酸甜甜,度数也低,更合她的口味。她听周吉带了几分酒意,说起白天种种,杀三人,助三人,惊心动魄,轻描淡写。荀冶,邓彰,宋骐,岳之澜,石贲,那些熟悉或不熟悉的名字,勾起了无数回忆。

周吉把左轮手枪交给余瑶,调侃了几句“善良之枪”,似临时起意,关照她有空练练,聊以防身。余瑶是聪明人,闻弦歌而知雅意,人祸总是连着天灾接踵而至,她要照顾好自己,不能拖周吉的后腿。

她卸下子弹试了试枪,左轮手枪的扳机有点紧,好在她弹惯了琵琶,指力不弱,连扣数枪毫不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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