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道歉(1 / 2)
苏先同的目的是想将这女人带回审问,在他看来,凡是出入宾馆的这种女人,只要带回一逼一问,她就会竹筒倒豆子一干二净完完全全地交代的。
到时就可以倒查,按图索骥,一个也跑不了,可以罚个盆满钵满。
只是这并非没有瑕疵,也是程序违法行为。
如果对方真是那种女人的话,好说。
可是如果不是或者错抓,追究起来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现在的这个女人又抓又咬,又不配合,自己又没有抓住现场,他心里打起了鼓,万一不是这种人呢?
或者这是刚开始做呢,让她到哪儿去交代出其他人?
还有她万一到派出所闹腾起来,毕竟没有证据,理亏的一方是自己一方,那就麻烦了,苏先同有些后悔将她带下来。
现在被人一质问,他更感到棘手。
这事只可做,不可说。
“男女俱获?”周云振问道。
“是的。”
“那男的呢?没有看到啊?”
“这个吗?男的嘛,还在房间穿衣服呢,现在还没有被带下来。”
“这件衣服是一针一针缝补上身去的吗?”
“什么,什么意思?”苏先同没有明白周云振的意思。
“如果不是一针一线耗时地缝补上去的话,不早应该下来了吗?”
“这个?”苏先同脸红脖子粗,他实在回答不上来。
周云振话语有些咄咄逼人,“宾馆房间现场没有捉住男的,只有女的一人能算是实锤吗?”
“女的与谁交易?”
苏先同狼狈不堪,虚汗直冒。
他只想尽快报离开这个让他尴尬的地方。
“有些结论要在调查之后。”
“男的都没有找到如何调查?难道这女的认识男的?如果认识的话,那如何界定这种行为?因为是谈恋爱或者婚外情的话,会没有物质补尝?”
“给钱或者给东西也是算是实锤吗?”
周云振这一连串的诘问,更是让苏先同招架不住。
“而且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谁给你们权力殴打或者辱骂推推搡搡并扭住她的手,强行带离的?”
“这个?”苏先同汗流浃背,他知道现在碰上较真的硬茬了,不好处理。
“你想不想知道宾馆203号房间的男主是谁?”周云振突然变换了一个话题。
“你知道?”苏先同喜上眉梢,“我们对于线人是有举报奖励的。请说。”
周云振说道:“他吗?”
“在哪?”
“在阁下眼光所及之处。”周云振偏不说透。
苏先同环顾了一下宾馆大厅,除了那位已经被搀扶到沙发上休息的保安及前台服务接待人员外,大厅已是空无一人。
“小伙子,别开玩笑啊。”
“没有开玩笑。”
“那在哪啊?别绕圈子了吧?”
“远在天边。”
“近在眼前?”苏先同惊愕地问道。
“是的。就是本人。要不要也一同铐走本人,审问一下?”周云振伸出双手道。
“这个,这?”苏先同一下子愣住,干瞪双眼,说不出话来。
刚才周云振与他唇枪舌剑,自己一点儿也没有占到便宜。现在他自己送上门来,敢拷他吗?
到了派出所他岂肯善罢甘休?请神容易送神难啊。
再说,没有一点证据证明他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吗?找抽吗?
他眉头一皱,马上随机应变道:“呵呵!小伙子这就是一个误会。误会呵呵!”
“真不知道是你会见女朋友啊。”
“小伙子,你说的有道理。我们刚才的行为确实是有所欠妥,这样吧?”
“哪样?”周云振问道。他知道现在对方开始服软,只是自己并不会轻易地放过他们。
“你的女朋友呢,我们当场开释,并予以道歉。”
“我们情报不准,工作不细致,导致抓错了人。”苏先同心里咒骂了一百遍举报人。
草你妈,没事搞事,让我们瞎忙。
旁边的便衣马上松开了扭住女人手,这女人揉了揉生疼的手,并不说话。
苏先同与便衣想开溜。
“怎么,这样就想走?”周云振发了话。
苏先同心里咯噔一下,这小子还要找麻烦?
他马上来个反守为攻,“呵!小伙子,今天的事也不是完全说明我们错了。”
“你会女朋友没错,不违法。但是在宾馆开房,也是有那么一点未婚同居的味儿,对不?”
“虽然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但是与《婚姻法》总有那么一点儿不协调,对不?”
“也不是那么光明正大,对不?”
“这样吧,我们两不相欠,你不说我,我也不说你,扯平了。好不好?我过我的独木桥,你走你的阳关道,这样可好?”
面对苏先同柔中有刚,软硬兼施的话,周云振嗤之以鼻,“我听不懂你的话里话,别拐弯抹角,绕来绕去的。”
“你怎么就知道她是我的女朋友?你怎么就知道她是来与我幽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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