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吃!(2 / 2)
情有些呆滞。 显然,他对所谓的“成仙”,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于人世间,多少人渴望一朝富贵,升为人上人; 但也是有人,所期望的,只是一家人能平平安安的在一起,哪怕清贫,却也甘之如饴。 安律师从阳台那儿走回来,站在老张头面前,咂咂嘴,还是蹲了下来,看着老张头, 缓缓道: “咱们啊,就是人手里的小虾米,这是大不敬的话,但你我心里都应该清楚。 接不接受,那是你的事儿,但如果真要决定什么,大人物们可不会理会咱们这些小人物的想法。 退一万步说,你家大孙子就真没察觉到出去可能有危险?你大孙子他本人,其实是愿意的。” “你这风凉话,说得太明显了。”老张头瞥了一眼安律师,“你安不起是个绝户,是不懂的。” “现在想想,当初我爹要给我相亲,我死活不愿意,真好,要是当年我也不小心留了个后代在这儿,那才叫真的麻烦咧。” 老张头冷冷地盯着安律师,道: “我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的,如果发生了,我…………” 安律师伸手拍了拍老张头的肩膀, 语重心长道: “乖,别说气话。 别忘了, 没了大孙子, 你还有大曾孙子。” ……………… 蜡像馆内, 小萝莉和黑小妞还都被冰霜禁锢着, 这里的蜡像们其实早就被清空了,唯一留下的,只有一尊赢勾坐在白骨王座上的蜡像。 而此时, 半张脸就站在那尊蜡像面前。 他的目光里,不似在追思,也不似在憧憬,有的,只是一种荡漾在历史波澜中的余波。 “你不能吃她。” 小萝莉鼓起了勇气,终于还是开口说话了。 天知道在这样一个恐怖存在面前开口说话得需要多大的勇气! 但小萝莉还是拧着脖子说了,因为老板他们都不在通城,这里,现在是她在看家。 冲上去打架,是没有意义的选择,不是不可以这样选,但冲上去的结果就是被直接灭掉,对于对方来说,简单得更像是踩死一只蚂蚁。 虽然把自己比作蚂蚁是林可这种女强人性格的人很不喜欢的比喻,但在现实面前,其余的一切,都只能算是浮云。 直接被掐死和用话语多说点话,似乎后者所能产生的价值,更大一些。 妇人已经被挖出来了,躺在那里,身上曾被下的封印也早就被半张脸解开。 老许的心血封印,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算很优秀的了,但在半张脸面前,还真是不够看。 到底是狗村的偶像,这点儿本事还是有的。 半张脸挪开了自己的视线, 走到妇人身边, 妇人的身上也染上了一层冰霜, 可以看出来, 她一直保持着清醒,但她和小萝莉一样,根本就挣扎不开,确切地说,也是不敢挣扎。 半张脸伸手,轻轻扭了扭自己的脖子,莲藕做的身子,真的是不习惯,稍微动动就容易关节错位,而且莲藕的味道,吃起来是爽口,但要是一直在你鼻尖萦绕着,谁都受不了。 “你不能吃她,不能。” 半张脸终于把目光看向了小萝莉, “你倒是个,有趣的女娃娃。” 对方和自己说话了? 这会儿, 小萝莉心里居然很不整齐地升起了一股受宠若惊的感觉。 谦虚,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尤其是在别人夸你的时候。 小萝莉带着淡淡的落寞和自嘲,开口道: “我也不过是人家的一条狗罢了。” 半张脸闻言,目光当即一凝。 “啪!” 小萝莉被抽飞, “噗通”一声, 落入了池塘之中。 “咕嘟咕嘟…………咕嘟咕嘟…………” “就你,也配叫狗?” “哗啦!” 近乎要被溺死的小萝莉被从池塘里抓了出来, 身体悬浮在了空中, 湿漉漉的头发披散在自己的脸上, 但即使是在这个时候, 小萝莉依旧开口道: “你是老板拉回来的,老板有吩咐,不能让她死,不能!” 为今之计, 只能搬出老板来阻止他了。 因为既然老板把他种下去了,总不可能种出来一个白眼狼吧? 哪里有这么挖坑坑自己的? 半张脸笑了, 笑得很夸张, 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笑得小萝莉莫名其妙, 终于, 半张脸停住了笑声, 指了指水塘又指了指那边的妇人, 道: “你怎么就没想过这样一个可能, 他把我种在这儿, 可能就是想让我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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