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1 / 3)
林向珩的项目已经整整六年了。 他最初拿到她的病例报告,研究是毫无头绪的,组织团队说研究新药,谁都不知道要研究什么。 光是摸索方向就花了一年。 一般来说,一个项目从研究到上市,要经过漫长复杂的步骤,首先第一步临床前研究,进入临床实验阶段,再是新药申请,上市审批,要经过数年时间,但他手上这个项目,已经六年了,还停留在临床前研究阶段。 医院的好友劝过林向珩,让他不要在这上面死磕,没什么用处。 林向珩没说什么,手上的动作却从来没停过。 他前几年的时候,经常自己熬在实验室,整夜整夜到天亮。 他白天管公司的事,晚上就忙这个。 他的时间安排的满满当当。 往医院跑也是经常。 好友给他倒了杯水,说他最近气色看着不错。 以前就冷得像冻了几百年的冰块。 “刚结婚。”林向珩说:“心情还不错。” 好友吃了一口大瓜。 “你没跟我开玩笑?” 林向珩:“你看我会拿这事跟你开玩笑吗?” 确实不会。 他也从来不喜欢开玩笑。 “我是来跟你说我项目的事。”喜漫接连发病之后,林向珩急于加快进度,进入临床实验阶段。 “不是说副作用没明确,药性也未知,还有你这......这么着急?” 这是一场看不到结尾的持久战。 “我当然能等。”林向珩说。 他有足够多的时间,但喜漫没有。 “要是我自己能试,我就自己试了。”林向珩当然恨自己在这件事上不能再发挥更多作用。 如果可以。 如果他可以。 他肯定亲身试药。 “我看你直接把自己试死不得了。”好友也是毒舌,嘴上不饶人,简单问了下研究细节,他转而笑道:“都结婚了也不准备带出来看看吗?” 林向珩没接他话。 赵喜漫给他发消息,说她晚上想吃糖醋排骨。 林向珩低头回了句消息。 他得走了。 “临床实验的事到时候再发资料给你。”林向珩起身。 林向珩从医院出来,就去了超市,他买了排骨,买了一个小南瓜,还有一些其它的菜。 想起家里生抽和醋快用完了,他也各自拿了一瓶。 赵喜漫比他还先到家。 她最近太喜欢加班,原本落后的项目被她赶上,目前在收尾阶段,她比林向珩这个老板还忙。 林向珩说她,都和他在一个户口本上,还想着赚他的钱。 林老板的钱她不赚也会有别人来赚,再说自己赚钱的乐趣是不可估量的。 喜漫乐在其中。 林向珩拎着手上袋子到厨房,东西都拿出来,开始准备做饭。 排骨上糖色翻炒,然后加水没过,小火炖煮,另外蒸锅上蒸了一个小南瓜,再另起一锅,炒了个蚝油生菜。 林向珩现在做菜的节奏比做实验的节奏还把握的更好。 他的菜做好,喜漫也已经洗完澡出来。 她看到刚出锅热乎乎的糖醋排骨,禁不住哇塞出声。 她刚出门就闻到香味了。 “林老板的厨艺真棒!”喜漫已经饿得迫不及待。 她今天早上上称,竟然已经重了三斤,不过她之前太瘦,胖一点挺好的,喜漫反倒会希望自己再胖一点。 再胖五斤,脸上也会再长一点肉。 她觉得更好看。 所以喜漫每次都是大口吃饭。 林向珩做的菜她都能全部吃完。 今天也是。 一整碗排骨,三分之二都进了赵喜漫的肚子里。 “真的好好吃。”赵喜漫边咽边说,声音含糊,右手拿着筷子,左手已经朝他伸出大拇指。 林向珩拿纸巾给她擦了擦脏掉的脸颊,忍不住劝她:“你慢一点,我又不和你抢。” 喜漫笑:“因为饿死鬼很久都没有吃饱过了。”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不就是这样吗? 能有胃口吃饭,吃到很好吃的饭,身边有人陪着,是很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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