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于众(2 / 3)
r> “证据,证据,证据……小人句句属实,绝无撒谎。我就是证据。 “若是撒谎,那就让小人天打五雷轰。”郑大慌不择路到发起誓来。 此话一出,县令心中一松,怒喝道,“公堂之上岂容人胡言乱语?无凭无证之事仅凭你一张嘴便颠倒黑白。 “好你个郑大,本官是看你诚心悔过,才答应公开审案,谁知你死不悔改,竟在这里随处攀咬! “此案本官必然从严审理。” 郑大如遭雷劈,身体一瞬间发软跪了下去,心里哀呼道,吾命休矣! 沈朝真是害他不浅!不是说只要赢得民心就成功了? 如今这县老爷一句话他小命就要呜呼了。 瞬息之间,情势翻转,县令趁热打铁,一拍惊堂木, “郑大,这程明武之死你可是明明白白在诉状上签字画押了的,还有什么可辩驳?而程明武究竟有无犯下吴府大火之案,你毫无证据。 “那便该是你虚假报官,应当罪加一等。你可认罪?” 死一般的寂静,郑大嗓子哑得说不出话来,认了那就是个死。 沈朝何其可恶,不是按照她所言行动就能保命吗?她竟骗我! “大人,既办案需寻求证据,那程明武一案又有何证据证明为郑大所为?还请大人摆出证据令我等一观,将事情发生经过完整一述,也令大家心服口服。” 清亮的声音穿过嘈杂的人群直入郑大的耳朵,也惊得县令手一颤。 只不过郑大是重新燃起希望,县令则是震惊。 人群让出条道来,走出一位身着鹅黄色衣裙的美貌女子,有人已经认出此女子是谁,那可不就是程府的妾室——莺歌。 也是曾经他的妾室,只不过被他随手转赠于程明武。 县令召莺歌上前问道,“郑大都已认罪,有何辩驳?” 莺歌盈盈一拜,介绍自己身份,随即道: “郑大此人虽名声不大好,但并非大恶之人。想来怕是有苦衷才签字画押。 “郑大,你当真杀害了程老爷?” 郑大仿佛抓到什么救命稻草一般,哭喊道:“小人虽平时有些跋扈,但真干不出伤天害理的事情啊!程老爷死了,和我没有半分关系。” 县令问:“那你说说,当时发生了什么?” “小人,小人也不知。当时程老爷正与小人谈话,小人跪于地上,程老爷坐于椅子之上。小人只觉一阵冷风吹过,蜡烛便熄灭了个干净。 “小人正打算去点那蜡烛,脸上突然感到一阵滚烫黏腻,伸手去摸,借着月光小人这才看清——是血! “小人这才抬头看向椅子上坐的程老爷,一动也不动。然后家丁就闯进来了,其余的小人也不知道了。“ “荒谬!”县令喝道。 莺歌道:“可郑大手无利刃,如何能杀程明武?” 当时的确并未发现利刃,县令眉目一转, “当时可是程府管家将你押送到衙门来,他也算人证一个,如何不能定罪?” “程府管家难道亲眼所见郑大杀人之过程,不如请他前来一讲细节?”莺歌道。 好似的确并未看到郑大杀人之过程,难不成真不能给这郑大定罪? 但这案子总该得有人来当这凶手,若放了郑大,那该如何寻得凶手? 县令辩解道:“当日房中只有郑大一人,那必然是郑大所为。” “如此怎能成为证据? 若是中途有凶手进来谋害之后逃去呢? 郑大手无利刃,如何能使程老爷一刀致命? 这杀害程老爷的凶器可有找到?”莺歌反问道。 县令哑口无言。 莺歌质问道:“连一样能给郑大定罪的证据都没有,大人如何能判定这郑大有罪? “只有糊涂官才会糊里糊涂地审案,糊里糊涂地定罪,最后把清清白白的人送去赴死! “大人若无郑大谋害程老爷的证据,可妾身这里有程老爷谋害吴府的证据。” 说着莺歌从随身的包袱中一样一样摆出证据,有程府的账本,上有采买大量桐油的记录。 两行清泪沿着莺歌腮边缓缓而下,“于情而言,妾身不应当揭举程老爷犯此孽案之证。 “可于理而言,妾身若是心知此事,却眼看清白之人蒙冤,罪孽之人不能暴露于天日之下,妾实在良心难安,枉来人世一遭。 “故而今日妾身斗胆来献证据,望大人还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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