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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一打一千零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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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媚却一身红裙,以袖遮面,巧笑迎人,还是戏台上那个羞羞涩涩的小花旦。

苗天王手扶那把刀,天王斩鬼刀。那刀都快有胡不归高了,在他手上却是正合适的。

“疯子!我们不想与你为难,可你也不要蹚这趟浑水!”

胡不归啧了啧嘴,摇着头,“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们三位,竟也成了玉箫杂毛的走狗?”

唐媚嫣然一笑,“何必说的那么难听?现在船上人太少,滴血石又贬值。销魂帐成了贫民窟,生死场也玩不动了,我们总得找点生计!”

胡不归并不想跟他们啰嗦,丁白云随时可能有危险。可他知道,一旦开战,就很难快速结束,最好还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你们三位的名声,比玉箫杂毛差之不多,这样传出去,就不怕丢人?”胡不归一斜眼,瞟了下他们背后销魂帐紧闭的大门。

萧更流又笑,“丢人总比丢命的好啊?况且,也剩不了几个人!大不了——把他们都杀了!”

胡不归知道,不动手是不可能了,那手便按在剑柄上,“那就一起来吧!我赶时间。”

苗天王眼睛顿时一立,“告诉你,小瞧我们,你会死的很惨!”突地,苗天王已出刀。

他一出手就是三记重刀!他这次没有顾忌,比对白天羽那次还快,还狠!

胡不归却边退边笑,“太慢!太慢!”他那肥胖的身躯,就如一枚柳絮,苗天王卷起的刀风越巨,他便飘动的越快。

“老毛驴,你的飞刀那?也将就着扔两个,要不别人还以为你袖手旁观那?”

萧更流脸长,知道他意有所指,顿时被激怒,皮笑肉不笑的道:“好啊!我压根儿也没想闲着!”说着,身形一旋,出手就是七柄飞刀。

而人也随在刀后扑了过去。唐媚经常与她并肩作战,夫妻早已形成默契,瞅准空档,两袖中的银针已抖落一片银河。

“来的好!”

胡不归脚尖一点,身体已在半空缩成一个球,胸一挺,脚一蹬,不仅躲过苗、萧二人的合击,还让过了唐媚的一团银雨。借着这股弹力,人已向销魂帐的大门射去。

唐媚的那团银雨,反倒成了阻碍苗、萧二人的一堵针墙。

他一向脑筋奇快,出其不意,专做人意想不到之事,这也是被人称为疯子的一个原因。

他人已将将到了门口,飞起一脚便将大门踢开,却顿时一阵连弩的嗤嗤乱响。

胡不归重重跌在地上,一群茄子已围了过来,个顶个都是喝过田心煮的粥的人。

苗天王、萧更流夫妇也闪身过来,看着地上那肥硕的身躯。唐媚水袖一甩,拖起一段戏腔,“你这又是——何苦了啊?”

可她那尾音还没结束,地上那身躯又动了!苗天王离他最近,两只脚腕已被他踢中,他身体向前一跌,胡不归又双脚飞出,正中他面门。

胡不归身大力不亏,这脚犹如炮弹,竟将苗天王踢得直从胸前折断,变成两截,而一截已向身后栽去。

那些茄子一愣,胡不归已凌空飞起,一个风卷残云扫在萧氏夫妇脸上,围着他的茄子们,也已纷纷向后撞去。

人群和连弩如下饺子般落了一地,胡不归从肚子里扯出一个枕头,重重扔在地上,“还好,老子早防着这一手!”

可突然,被踢断的苗天王竟然也动了,他上半身、下半身都在动。

上半身一把扯掉过长的衣服,露出狰狞的脸,一个侏儒。原来他那长袖子和长刀,只是为了弥补身体的不协调。

下半身却从腿根处扯出两只短刀,他们竟是两个人,可究竟哪个才是苗天王?

或者说——他们合在一起,才叫苗天王?

胡不归啧啧嘴,“你藏的好深啊!明明是个小人,却偏偏爱装巨人!”

这时,门外一阵衣袂之声,一个伟岸身影已伫立门外,一股巨大的杀气扑面而来,压得人喘不动气。

白天羽到了!

两个苗天王与萧更流纷纷变色,而唐媚却以袖掩面,似乎不敢看他。丢了连弩的那群茄子却四散奔逃,唯恐稍慢一点,便会死在他的刀下。

这就是杀人的人,与不杀人的人的区别,胡不归与白天羽的武功不相伯仲,可他们见了白天羽,就不觉的乱了阵脚。

“看来你们上次并没露真本事啊!尤其是你——千面人魔!”白天羽神刀出手,向萧更流与唐媚一挥。

风红笑那句话,他终于悟透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人,因为他根本就是两个人!

所以他是个男人,可易容成女人,却比女人还女人,而这夫妇两人的演技,却也是有目共睹。

萧更流没有说话,只是眼睛却四处乱转,因为他无法否认。刚才胡不归那一脚,已踢皱了他的脸皮,他往上一抹,那二皮脸又粘了回去。

胡不归却将臂一横,大喊:“别跟我抢!你快去找那老杂毛!”

他一抖腕,终于出剑。木剑没有光,也不锋利,低调的一如胡不归的人,

白天羽摇摇头,骂了一声:“疯子!”然后,一条白影已向楼上射去。

胡不归一笑,“千面人魔?有趣!有趣!这要传出去,我胡疯子算不算一打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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