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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结局(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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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原书中,于婉秋引诱原主投的那家公司吗?

原书中,原主跟江一民离婚后,非常郁闷,觉得自己十年辛苦只换来了狼心狗肺,很是不甘。

不过她是个孝顺的女儿,瞧见李晓梅和梅望亭都担心她,为了她吃不下饭天天愁的跟什么似的,原主就把这事儿埋在心里了,装着没事人一样,听着爸妈的话,找了个普通工作干着,还积极相亲,准备新生活。

梅若华长得不丑,母亲家里资产几千万,还有个在著名中学当特级老师的爸爸,有一对在著名高校当教授的叔叔和婶子,自然不缺相亲对象。

很快,就有位青年才俊看上了梅若华。

那是梅鹤溪介绍的,他的得意门生,不过跟如今介绍的不同,穿过来的梅若华强势厉害,所以如今的梅鹤溪介绍相亲对象,都是那种个人实力很强的男生。可原主性子柔弱,梅鹤溪不希望再出现被江一民欺负的情形,所以挑的都是老实忠厚的人。

这位罗有斌就是这种性子的。

长相是中等人才,性格温润,博士毕业,如今在学校里当讲师,前途也不错。

也是离了一次婚,没孩子,女方想要去国外发展,他并不愿意,两个人谈不拢于是协商离婚的,就这样,他也将大部分财产给了前妻,梅鹤溪就是看他这点,觉得是个厚道人,才介绍给自己的侄女的。

原主和罗有斌见了两面,相互感觉不错,就开始慢慢接触起来。

毕竟都不是那种特别积极主动的人,应该算是进展顺利,持续升温中。

如果一切这样下去,那么梅若华就会按着家人的期望,步入新的生活,可问题是,罗有斌出身不凡。

他爸妈倒是一般,可是他有个厉害的爷爷,还有个青出于蓝的大伯,所以家世还是很厉害的。

这事儿不知道怎的,就被于婉秋知道了。

那会儿于婉秋孩子已经生了,壹游戏马上要上市,江一民正撸着袖子大干一场,她第一反应就是,原主如果真嫁的这么好?这家人能放过江一民?

自古民不与官斗,她爸妈那点职务在罗有斌家人面前,根本屁都不算。

要是真的针对江一民,他们好不了。

于婉秋自然坐不住了,恰好她跟一个大学同学联系上了,那人是她在国外的室友,算是闺蜜,最近回国创业,她就把烦恼说了,对方就给她出了这个主意,介绍了亦步。

于婉秋随后就花钱找了个原主的老同学,那是个为了钱什么都能干的女人,以老同学的身份开始接触梅若华,然后品评罗有斌是很好,可惜他家这么强势,原主没有自己的事业,以后还是不硬气,挑唆着原主自立。

原主本来就心里对江一民这事儿有不甘,十分想要证明自己,不想忍着这口气,这心思就被挑起来了,然后碰到了亦步,她就将自己手里的两百万投了进去,一开始非常顺利,公司业绩一片大好,原主干脆辞职来做亦步,恰好亦步需要天使投资,原主就拉了他妈进来,成为了大股东,自然也就成为了董事长和法人代表。

但这就是个骗人的公司,卷了很多人的钱,等着人家一撤,这事儿就事发了,公司被查封不说,原主也直接进去了。

这才有了李晓梅和梅望亭卖房还钱救女儿的事儿,可惜杯水车薪,还是没把人救出来。

因此,梅若华那会儿看书的时候才会那么气愤,这是什么三观啊。

居然写一个小三当女主,而且还让她这么祸害人。

结果自己吐槽完,当晚上就穿进来了。

不过,现在梅若华进入书中已久,对于婉秋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听到于婉秋居然自己去投了亦步,并没有太惊讶。

她一直觉得,于婉秋那个闺蜜,就不是什么正经的创业人。

于婉秋想害人,就有了个合适的项目,项目可能凭空出现吗?再想想于婉秋家境不错,恐怕人家一开始是想骗她的,只是瞧见她发达了,身后有了江一民,不敢骗,所以恰好借她的手,去骗了原主。

如今于婉秋跟江一民离了婚,有钱却没有有本事的人照着,这不跟书中的原主处境一样吗?对方自然就她当目标了。

梅若华于是忍不住感叹了一声,这才叫报应呢。

她回了宋雪一条,“有什么消息告诉我一声。”

等着聊完了,顾廷谦那头也打完了电话,进了屋子。梅若华一向不问顾廷谦的家事,但他并不隐瞒,跟她说,“我二伯正式起诉离婚了,谢眉发现二伯指望不上,就把主意打到我这里来了,说是我既然接了大诺,就是顾家家主,不能不管。”

梅若华就问,“律师怎么说?她这么着急。”

顾廷谦给她倒了杯茶,“顾廷蕴承担了所有的责任,最少二十年。顾廷安是个从犯,又把所有罪责都推到他哥身上了,也就二三年的事儿,牢里减减刑,一年就出来了。”

梅若华听了也不讶异,这是自作自受,活该呢。

不过她倒是明白一点,“你安生不了吧,谢眉达不到目的,不会善罢甘休的。”

梅若华猜测果然准确,顾廷谦第二天就遭到了谢眉的堵门待遇。

谢眉也不吵也不闹,就这样坐在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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