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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十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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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再劝他。

*

锦欢这边,一蹦一跳地回了家,回走到门口便受到了亲弟弟的热情熊抱,熊孩子边拽着她姐的衣裳边跟她姐诉苦:“姐你可算回来了,再不回来,你可爱的弟弟就要被他狠心的爹娘给馋死啦!”

锦欢瞪了弟弟一眼:“好好说话”。

魏旭从姐姐身边走开,拿起水瓢给洗脸的木盆里舀了一瓢水,让他姐先洗手,这才跟她姐说:“爹今天下厨,做了红烧栗子鸡、香辣干锅兔、如意香干、油焖春笋,全都做好了,我快馋死了但是爹不叫我吃,说要等姐你回来才能开动。”

锦欢眉头一挑,“今儿什么好日子,爹亲自下厨还做了这么多菜?再说现在时间还早,怎么现在就要吃饭了?”

农家吃晚饭一般都得等太阳落了山啥都忙完了的时候,锦欢家里也不例外。刚好魏三端着菜出来,叫闺女赶紧坐好,又叫小儿子帮忙把板凳摆好,放好了菜又跟锦欢解释道:

“你爷奶叫我们过去一趟,你娘说最近钱媒婆总上那边门,估计是你堂姐喜事将近了。这过去了要回来只怕是要到晚上了,你奶那人宁愿一家子都饿着也不会叫咱们占便宜多吃她一口饭的,所以咱们自己先吃了,吃完饭过去看看。”

锦欢点了点头,这确实是她奶能干出来的事,帮着弟弟一起摆好了饭桌,米氏盛好饭后又把剩下的菜也都端上桌,一家子便坐下吃饭了。

魏旭早被厨房飘来的香味馋得直掉口水,刚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把筷子伸向了栗子鸡,栗子绵软,鸡肉又香又嫩,又尝了一口香辣干锅兔,肉质筋道,又香又辣,越辣又越想吃。

魏旭吃得极为满足,过足了瘾,这才想起来又对他爹刚刚的话回应了一句:“我知道,吃饱饭了爹也好有力气应付那群人——”

“嘿,小兔崽子,就你知道”魏三笑骂了一句,也没反驳。

魏旭只爱吃肉,无肉不欢的那种,筷子就只伸向两盘肉菜,米氏便夹了几筷子笋尖还有相干添到他碗里。熊孩子虽不乐意,到底是吃了。

魏三则是一边加儿子少吃点儿肉,一边儿筷子不停地往锦欢碗里够,很快,锦欢碗里的肉都冒尖儿了。惹得魏旭不住撇嘴,吃饭的空挡还不忘抱怨:“哼,你们就知道疼我姐不疼我,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就咱们家重女轻男。”

个熊孩子,吃饭都堵不住他嘴,锦欢又给他夹了一筷子,不知道的还当魏家吃不起肉呢!其实不然,打从六年前开始,魏家基本上就算没断过肉了。

人都当魏家的猎物都是魏三打的,虽说不相信魏三能有那么大能耐,可是对比魏三家剩下的人,不是女人就是孩子,好像就只能是魏三了。所以,村里人便认定那些猎物是魏三打的了。

其实不然,虽说光凭魏三自己也能隔三差五弄回来肉,但是到底数量少,而且都是野鸡、兔子这样的小家伙,要说魏家日子渐渐过好的头号大功臣当属锦欢才对。至于这么点儿的孩子怎么打猎的,这就要回溯到六年前了。

打从锦欢那场梦醒之后,就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个技能,自己身上好像带电,也能使东西触电。这一点在她醒来后在自家爹爹身上试验了一次,从爹爹的尖叫声中锦欢得到了充分的证实。

刚一开始,锦欢还不大能控制,再加上她那会儿还小、熊孩子属性正强,没少利用自己的技能闯祸。有一次,锦欢跟着魏三下地时候拔草的时候,锦欢抖了个小机灵,发动身上的电来除杂草,结果一个不小心把秧苗给电死了。

之后,锦欢便不敢拿庄稼折腾,只她对新得的技能极为新鲜,便转移阵地,改为在村里招猫逗狗,捉弄一道玩的小伙伴,搞得整个村里的小孩子后来都不乐意跟锦欢玩了,至今锦欢也没啥贴心的小姐妹。

看到自家香香软软的闺女整天钟情于追鸡撵狗,那会儿魏三和米氏的表情真的是很一言难尽。只是锦欢是闺女也不是皮小子可以打可以骂的,哪怕锦欢闯再多的祸魏三连重话都没说过,顶多是昧着良心哄劝一二。

好在后来锦欢终于在整天追鸡撵兔的过程中,自己控电的能力也在加强。随着一天天长大,略微懂事些,锦欢也学会更加务实地利用自己的技能,每回缠着魏三一起进后山的时候悄悄地山上的小动物下黑手,成功使得魏三变身捕猎小能手。而魏家的日子也因此越过越好。

魏三还只当自己闺女运气好,每回只要有闺女跟着小动物总发蒙,撞树的、撞石头的、发病昏倒的……后来,魏三倒是也渐渐习惯带着锦欢外出打猎了。

所以,魏家村多少人都等着魏三分家后挨穷、受罪、饿死,最后等来的却是眼睁睁地看着魏家的日子越过越好,盖起了青砖瓦房。

*

美滋滋地吃了一顿美味,一家子便手牵着手往魏家老宅去了……

出了三昧寺,一家子也没急着回去,而是习惯性地先去老陈家的零食铺子买零嘴去了。锦欢要了一串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里面是红得发亮的山楂,外面裹着一层糖衣,瞧着就引得人掉口水。

旭哥儿则是要了根“猴子摘月”造型的糖画,拿在手里精致漂亮,吃起来也是甜脆可口,米氏则是独独钟情于陈家的蜜饯,要了一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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