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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约定好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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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在回答和不回答之间犹豫, 回答吧,他已经跟明生闹掰了, 而且他开了个头, 明生肯定蹬鼻子上脸, 说一大串。

不回答吧,也没必要, 因为这个太简单了,只需要‘嗯’一声就好。

余欢最后还是吭了一声。

明生哈哈大笑, “还是老样子啊, 惜字如金。”

余欢不爱说话是老毛病,从他刚来杂役处,俩人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注意到了。

凭他这张脸, 很容易跟大家打成一片,整个寝屋六个人五个都说上话了, 只有余欢没有。

这对一个健谈且自来熟的人来说是个打击, 明生起了好奇心,暗暗下定主意一定要跟他交谈上。

尝试了几次, 比如拿起他的鸳鸯结猛夸了一通, 一般人对这个最没有抵抗了, 谁都喜欢夸自己的话,但是人家愣是不动如山。

再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故意越线, 胳膊腿伸到他的床上, 人家也只是给他踹回来, 依旧一言不发。

他是个越战越勇的人, 越发积极寻找机会,来了三五天,终于叫他逮着了,好心帮着收衣裳,总不会还臭着脸吧?

事实证明还真可以。

当时生了几天闷气,寻思着这石头一样的人,谁爱跟他交朋友谁去吧,反正他不会。

后来才发现这厮面冷心热,每次都默默给他留窗留灯。

他其实一点不笨,相反,从小就被夫子和邻居夸聪明,刚来时表现的那么好欺负也只是为了筛选能结交的,和不能结交的人而已。

以前就是没考虑周全,吃了亏,他很吃教训,有过一次之后,便不会犯第二次。

杂役处的环境恶劣,也意味着好人很少,一个寝屋六个人,只有一个勉勉强强还行。

总是不说话,他一个人说,他也是十分嫌弃的,奈何同寝里没有旁人,只能凑合了。

要不然就要出寝屋找别人,商量着找地方偷摸烤鸡酿酒,偶尔也会凑钱买个什么,大家分着吃。

比如应季的水果,干果,一个人买不起,几个人凑钱可以买一袋子,然后每个人几个分掉,他经常这么干,有几个吃货好友,可惜离的太远,没被分到一起。

近的就隔壁床位一个,纵然再不满意,也要凑合着用,大概是凑合的时间太久,竟凑合出了感情。

余欢不爱说话,但是他每次都会背地里帮他,一些小细节上,比如上茅房时突然发现自己没带纸,一般人肯定要慌,他不会,因为喊一声余欢就好。

余欢一边说烦死了,下次自己带,一边拿了纸过来。

明生省饭让给杂役处的小屁孩们,他一边说滥好人,一边说吃饱了,碗里还剩下小半,叫明生当了个好人,转赠给别人。

有些七八岁的小孩子活干不好,每天都留到很晚,明生索性闲着也是闲着,便干脆留下来帮忙,余欢冷嘲热讽,‘自身难保,还想着帮别人,以后别人能记住你是谁?’

明生并没有指望被别人记住,只是因着自己也是差不多这个年纪进来的,当初没有一个人帮他,他总会弄伤自己,半夜觉得委屈,偷偷的哭,所以不想别人也这样而已。

显然,余欢跟他有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嘴硬,非要讽刺一番。

他知道明生的经历,作为交换,明生也知道他的,是他死缠烂打问出来的,本来这么长一串,平时他肯定不会说的,懒得说,后来哄着他喝了点酒,酒品不好,一问全抖出来了。

和他恰恰相反,余欢是因为每次都照顾新人,结果有一次那个新人为了和其他人打成一片,背叛了他,和别人一起合起火了想欺负他。

整个寝屋就他拽拽的,不合群,自然会被人排斥,人家就诱惑被他帮助的那个,说是一起欺负他,就交朋友,那个新人毫不犹豫答应了。

余欢被伤到,所以再也没有帮过别人。

往后再有什么欺凌打骂的事,都冷眼旁观,劝他也冷眼旁观,因为好人没好报。

“我这回死里逃生,你就不想知道细节吗?”

余欢拿过他手里的衣裳,搁在床上折,没说话,因为不用说,明生会自己说出来的。

果然,明生手支在脑后,往他床上一躺,道,“是三公主救的。”

他歪头看来,“是你找的人吗?”

他的胳膊压着了衣裳,余欢挪了挪,“不是。”

“我就猜到了。”明生脱了鞋,盘腿坐好,“你这个性子除了我不可能交到别的朋友。”

余欢白了他一眼没说话。

“唉,你说你啊,当初要是多认识点人,也不会这么惨了。”不过他要是多认识点人,搞不好也不会沦落到成为杂役处太监的地步,所以就这样挺好,起码俩人认识过,虽然闹掰了。

明生突然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那么抵触?”

他俩闹掰的前一天还好好的,后一天余欢突然冲了过来,给了他一拳,他整个人都懵了,余欢说他作贱自己,用身体去换吃食。

他受制于人,连解释都是苍白的,这问题也越积越深,最后到了解决不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但是他出了一趟宫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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