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呀!霜降时节吃柿子(1 / 2)
嘶哈…
黄昏时。
崔睦二人走出慎刑司。
皇宫清查没有结束,仍在戒严之中。
宋柊搓着双手,蹙眉道:“起霜了!”
霜降时节树叶黄…
这时的柿子、犁、板栗、鸡栆等等,这都是最适宜的水果。像柿子和鸡栆,起霜后,最是甜美多汁。
“冷吗?”崔睦道。
这时节,白天有太阳不会冷。
但是…
一入夜,气温骤降。
凉飕飕的,感觉能冻掉人的耳朵。
“有点。”宋柊道:“觉着有些饿,惦记着玉娘的甜汤和饭食。霜降想吃柿子,这新鲜的柿子起霜后,会变得格外甘甜多汁。还能用来做柿子糯米饼、柿子干和烤柿子…”
说着说着…
宋柊没忍住,吞咽起口水。
晌午,就吃了两个蒸饼,忙忙碌碌半下午。
脑袋昏昏沉沉,腹中饥肠辘辘。
崔睦鲜少有表情的脸,难得染上鲜活的情绪,四周巍峨的宫墙,多了些生机,不再死气沉沉,满是暮气。
“你想吃…吩咐玉娘去坊市买些回厨账,让她做些尝尝。”崔睦道。
「柿子…」
「吃着沾手,不洁。我倒是没尝过,听小柊儿这般说,明日让玉娘做些柿子糯米饼,或弄成柿子干。」
烤柿子…
崔睦觉得听名字,他便没有想法。
“可以吗?”宋柊愉悦着。
一行人径直离宫往大理寺而去。
今日…
又回不了宋府了。
“可以。”崔睦铿锵有力点头,些许柿子,不值几个钱。他看了眼宋柊的右手腕,问:“四娘子,你将丝帕绑在手腕处,有何寓意?”
这帕子…
他在大理寺就见宋柊绑着。
入诏狱,审问的时候。
她解开用来擦过手,而后又绑在手腕处。
一般女郎携带的丝帕,惯常拿在手上或置于香囊之中。像宋柊这般,直接将帕子绑在手腕之上,崔睦还是初见。
宋柊:“……”
这这这…
上辈子,作为主职是法医,副职无数的宋柊。
最常携带的就是法医勘察箱,口袋里常备外科手套。这些东西成为她生命的一部分,猛不然都没了,难免有些不习惯。
于是…
她索性把丝帕当外科手套用。
戴不了,没关系。
就绑在手腕处,做做样子,多少有个心理上的慰藉。
不过,提及法医勘察箱和外科手套。
她得抽空找陈恩老爷子聊聊…
刑部诏狱老爷子那间刑房,刑架上的刑具,都十分精致。看得出,陈恩老爷子对刑具使用颇有章程。
宋柊想要一套法医勘察工具和外科手套。
说不得…
得找陈恩老爷子帮忙。
毕竟,她现在是今上亲授的推官。
虽无正经官职,但多少也算有个牌面。
推官,职能比仵作强啊!
上辈子没做到的事,这次圆满了。
开心啊…
“习惯吧!”宋柊道。
以捆绑丝帕于手腕,祭奠逝去的一丝。
同时。
宣告此世的新生。
“我府中有几匹颜色艳丽的蜀锦,你若是喜欢,我可以赠予你。这次税银案和曹家灭门案,幸亏得你相助,否则…监察司必将颜面扫地,这几匹蜀锦算是恩谢!”崔睦道。
「这帕太素,不如蜀锦亮丽。」
宋柊迅速摇头,回道:“崔少卿,蜀锦太张扬,给我…浪费。蜀锦是锦缎,我用惯了布缝制的帕子,不合适不合适,真的。”
天啊!!
用蜀锦做丝帕,宋柊不敢想。
蜀地的蜀锦,专供皇家。民间流传的蜀锦,色泽略暗。尽管如此,蜀锦价格仍然十分昂贵。
宋柊捆绑手腕的丝帕是消耗品。
用蜀锦,她自己都得心痛。
哪样的家庭能如此奢侈?!
宋家是清贵之家,钱财不多。
咳咳…
当然了,宋母是顶顶有钱的。毕竟荣阳郑家是上世家四家之一,比走下坡路的太原王家,富庶许多。
当年,宋母入京城。
十里嫁妆…
那可不是说笑的。
大半嫁妆没有入城,直接送去京郊宋母的陪嫁庄园。
世家甚少与皇家结亲。
他们嫌弃皇家粗鄙,祖辈泥腿子出身。
不过,像宋家这等清贵之家,世家还是很愿意联姻的。清贵之家,多书香传家,看似不显山不露水,实则内有传承,这种家族才能长长久久,长盛不衰。
“再有…”
“今后,我为推官。推官事多,接触的人也多,锦缎不如布接地气,我这丝帕算是消耗品,用完随时丢弃不心疼,可不敢拿蜀锦乱丢。”
败家,也不是这样的。
蜀锦,寸寸金。一匹蜀锦二十两白银起步,崔睦府上的蜀锦,必然是贡品,那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真正的有价无市。
她岂敢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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