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六十三章(2 / 3)
得丑,三是年龄大,阿云被迫嫁给这样的人当然不愿意,因此,当韦大逼她圆房时,她先是想办法用酒灌醉了他,然后用刀连砍他十多刀。 然而,阿云一介小女子,力气本来就小,再加心急之下,自然没有把韦大砍死。事后,阿云选择了投案自首。 以当时宋朝的刑法,阿云谋杀亲夫是要被处死的。 但登州知州许遵是正直的清官,他认为,阿云还在母丧的期间,被迫嫁老汉,这个婚姻不是合法的。这起案子属于杀人未遂案件,只能犯刑事责任,不能判死刑。 韦大的家人不服,把案件往上面告发了。大理寺给出的结果是:驳回许遵的决定,判处阿云死刑。 许遵也不服,再度上诉,结果这个案子引起了朝廷的注意,甚至连宋神宗也知道了。他就马上召集最宠信的王安石和司马光等人商议这个案子[4]。 王安石支持许遵,司马光觉得判轻了。两人又开始争了,弄得宋神宗都不知道听谁的。案子拖了一年多,神宗决定听从王安石的建议,按照一开始的判。司马光不乐意了,且一记就是十五年。 十五年后,司马光上位,把阿云处死了。司马光在这三件事上为人诟病,甚至所不齿。 但史书上记载他为人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忠于君王、取信于人,又恭敬、节俭、正直,温良谦恭、刚正不阿,是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在历史上,司马光曾被奉为儒家三圣之一(其余两人是孔子、孟子),评价极高。只能说有才的人不一定适合当官,所以书中罚他去“体验”生活,非常合适。 照我说,当官的不知百姓疾苦,还要成天嚷嚷为民请命,不如直接让他们体验一下百姓是如何疾苦的。】 宋仁宗时期 宝元元年(公元1038年) 二十岁的司马光高中进士,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天幕的话像是狠狠地打了他一记耳光。司马光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天幕说的人真的是他吗? 大大 天圣二年(公元1024年) 刘娥听完 ,果断将纸上司马光的名字划掉,同时在纸上记下“有才之人不一定适合做官”这句 话。 科举考核的内容确实应该改一改了。 光有才有什么用,若人人都如司马光这样,朝廷迟早要完。宋太.祖时期 立下不杀士大夫和上书言事之人的赵匡胤大怒,气愤地直拍桌,他好像明白为何大宋被后世骂重文抑武了。 将士们辛辛苦苦,用人命打下来的地盘,被文臣说送还就送还。这谁能忍? 赵匡胤攥紧拳头,重重打在桌子上,这样的士大夫不要也罢。 【扯远了,我们继续说回书中的内容。想必大家已经猜到被赵蓁瑜留下的两个后生是谁了,没错!就是苏轼和苏辙。 北宋真的出了好多天才,像寇準、范仲淹、王安石、晏殊、欧阳修、司马光、苏轼、苏辙等人都是年纪轻轻中进士。 宋朝虽然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它确实可以称作文人的天堂。在宋朝之前,世家独大,几乎垄断了所有上升渠道,直到黄巢起义把世家全端了,世家才退出历史舞台。 加上北宋重视文人,以及活字印刷术的出现等,才使得北宋的天才井喷式出现。 历史上的宋朝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在赵蓁瑜大量使用高科技产物下的大宋了。七十年间,赵蓁瑜为百姓修建了从岭南到开封的铁路,岭南被彻底开发出来,不再是那个瘴气满满的贬谪之地。 当然开发目的是为了吃水果什么的,就不必说了。 除了铁路还有很多利于民生的工程,而且工程招人的时候还是包吃吃住,有钱发,真正做到了不劳民伤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百姓为了纪念赵蓁瑜善举,自发掏钱为她立庙。赵蓁瑜听说后让各地官员阻止百姓,已经建好的庙退钱,没建好的不要再建了。 无神论者要什么庙啊。 朝中大臣们除了催婚还催修陵寝,一般来说帝王登基后的第二年就开始修陵墓了,一直修到帝王去世为止。 但赵蓁瑜没修,国库给她拨款修陵墓的钱都被她拿去养兵和修工程了。 这可愁坏大臣们了,他们也想陪葬帝陵啊,你不修帝陵,他们死后怎么葬进去?还有配享太庙的事,大臣们发现人数超得有点厉害,女皇太能活了,太庙位置不够啊 。 好了,以上就是《我在大宋二百年》上册的基本内容,中册主要说的朝臣们为了挤进太庙,各显神通的事。 下册有你们想看的岳飞和辛弃疾哦,想知道没有南宋,这些抗金名将会如何出现在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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