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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居然是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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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竹筒上刻的这句,陆明兰便没了顾忌,把这竹筒打开了,里面果然卷着一张小纸条。

小纸条上的字看样子正是这小鹦鹉的主人留的,纸条上写,这小鹦鹉三天两头就要飞出来,还特意容易黏人,但是小东西又没有自我保护能力,所以这主人便请求捡到小鹦鹉之人,好好对待这小东西,他日见面后必有重谢。

弄清楚了事情原委,陆明兰心中的失落感减轻了不少,既然是有主的,自己又这么喜欢这小鹦鹉,若能两家见上一面,她表明来意,将这小鹦鹉买下,也许那人愿意割爱也说不准。

陆明兰没养过鹦鹉,为了方便多喂养这鹦鹉将其养的更好,这几日也是专门去了花鸟鱼市场请教了老农。这以后小鹦鹉又飞走了一次,陆明兰没有这么惊慌了,不过这次小鹦鹉回来,却是又学了一句新词:“小笨蛋——小笨蛋——”

这拉长的鹦鹉声儿让陆明兰哭笑不得,总觉得就是在嘲笑自己一样,心想鹦鹉的主人怎么这般不正经,跟她心中想象的对方是一位风雅有趣的人士差远了。

最后陆明兰终于没忍住,写了一张纸条放进竹筒里,绑

在鹦鹉的腿上。她在信上委婉的询问,为什么不教小鹦鹉说一些其他的词话,而是教这些看似亲昵的小句。结果当晚鹦鹉就飞走了,第二天飞回来,她写的纸条已经被人看到了,还收到了鹦鹉主人的回信儿。

鹦鹉主人回信说,这是他思念心上人时不自觉的低语了一句,恰巧被鹦鹉听到了,鹦鹉刚好学舌学会的,并非他有意教说这些。鹦鹉主人说,小鹦鹉见人就学舌,绝没其他意思,让陆明兰多多见谅。

主人都这么说了,陆明兰自然不好再计较。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这往后的日子,鹦鹉来来回回的在主人家和她这里两头飞来飞去,学舌学的更加厉害了,每次见到陆明兰不是“喜欢你,喜欢你”,就是“真心的,真心的”,又或者是“看看我,看看我”之类的话语,俨然是每日对着鹦鹉联系表白了。

陆明兰突然觉得自己被戏耍了一样,陪着听了这么久的情话,这对面的鹦鹉主人绝对是在变着法的调戏话。一想到这种可能,她就想把人揪出来打一顿,但是直言让人约出来太唐突,这人不一定赴约。

思来想去,陆明兰写了一张纸条。

纸条上她说明了小鹦鹉有次飞来飞去不小心碰落了她房内贵重的琉璃盏,询问鹦鹉主人是否愿意作赔,她会尽量

将价钱压倒合理的价位,绝不占其一份便宜。

赔付时,两家人都可以约个地方,公平公正行事。

陆明兰想的是,不管这个人是无意还是有意调戏她,看到这张纸条要赔付的价钱,一般都不会再不知趣来信了;但若是这鹦鹉背后的主人表示愿意赔付,那她刚好能借此机会看看这人的真面目——是什么样人这么厚脸皮说一些大胆的情话,却又这么胆小鬼,每日对着鹦鹉练习,也还不敢到心上人的跟前表白。

这封纸条发出去以后,鹦鹉的主人很快就回复了。

对方表示愿意原价赔付鹦鹉打碎的琉璃盏的银两,唯一一个要求,便是希望陆明兰能亲自去往约定处同他见面,两人到齐后再商议赔付之事。

这个要求正合陆明兰心意,想到这阵子两人不断往来的纸条,还有此人爽快的答复愿意赔偿价值不菲的琉璃盏的事,她决定一定要会会这个人,看看对方到底是何方神圣!

两人最后约定的地方是位于都城里繁华街巷,中心位置的第一酒楼天字一号房,时间是晌午时分。

秋日的清爽,晌午出行也不感觉到热。

陆明兰端坐在马车里,手心里还放着葵花籽,小鹦鹉在车厢内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她的手腕啄食吃,一会儿又

来回飞到两个丫鬟的头顶上。

现在绿珠和红缨两个大丫鬟已经习以为常,刚开始她们还对这种小东西有几分恐惧感,后来见到鹦鹉通人性,又乖巧,便就不在害怕了。

第一酒楼到了,陆明兰被人护送着下马车。

刚站定,只见对面也来了一辆古朴马车,远看很是低调。马车停稳,接着从上面下来一人,只见多日不见的霍云峰神采奕奕的下了马车来,一身玄色常服无风自动,腰间悬着红绳系好的香包,左手拇指上还戴着一只成色通透的白玉扳指,衬着剑眉星目的五官,更显丰神俊朗。

“陆姑娘?”

看到陆明兰,霍云峰显然也惊讶了一下。

不待陆明兰说话,他便自顾自道:“在下今日在这第一楼有约,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陆姑娘。莫不是陆姑娘也是?”

陆明兰觉得霍云峰似乎心情很欢快,连同她讲话的语气都是轻快的,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霍云峰在她的跟前如此开怀。但霍云峰相约的人不是她,也没提送礼物之事,仿佛已经遗忘了一般。

陆明兰莫名觉得心里不十分舒服,但仍不想对面人看出异样,便浅笑回道:“还真是巧。我今日来是见一位‘重

要’的朋友的,霍公子既然也是,那便一同进去吧。今日不巧,改日有时间再请霍公子一同喝一杯。”

“‘重要’的朋友?”霍云峰果然抓住重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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