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1 / 4)
这绝对是奇闻。
因为在封建社会背景下,夫为妻纲,男性拥有着绝对权威。
而李氏作为一名从五品下官员的妻子,竟然敢一纸诉状告到京兆府,挑战父权官威,怎不引人轰动?
周瑾行原是不信的,怎奈玉阳信誓旦旦,说道:“这事就发生在前日,听说李氏当时受了伤,手臂都还是骨折的。”
温颜好奇问:“她难道是被苗理正打了吗?”
玉阳摆手,“不是苗理正打的,是被继子苗少冲殴打所致。”
当即跟他们讲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那李氏原是平州人,商户出身。
在嫁入苗家前曾有过一段短暂婚姻,因男方病故,才二十岁就做了寡妇。
后来李氏在某次随父母进京走亲戚,得人牵线搭桥,于十年前与苗家喜结良缘。
一个商户女,与官宦之家本就隔着天堑鸿沟。
苗家原是寒门,以前在京中也算混得不错,后来家道中落,一日不如一日。
苗理正的原配夫人去世后,有人上门说亲,苗家自然看不上商户女李氏。
但那时候他家日子过得窘迫,又挥霍惯了,格外拮据。
李父想攀官家,表示只要闺女能嫁入苗家做续弦,将会送上丰厚嫁妆。
苗家在权衡之下应下这门亲事。
李父经商数十年,以经营布庄为生。
为了闺女能在夫家抬头挺胸做人,硬是分了大半家产做陪嫁,给李氏带进夫家。
李氏自己也挺争气,侍奉公婆,打理中馈,经营家业,靠本事把苗家的落魄扭转乾坤。
府里差奴使仆,出门有马车,穿的是绸缎,吃的有油荤,一家子的生活水平得到翻天地覆的改善。
十年婚姻,李氏算是为苗家付出了所有。
这期间她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年才四岁大,因着难产的缘故,之后再无生育。
苗家只有苗少冲一根独苗,是亡妻所出,备受公婆溺爱。
李氏心肠软,念孩子年幼没有亲娘的不易,对这位继子格外上心。
不但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还请先生授教,盼着他日后能重振家业,在仕途上有所造化。
可以说李氏是封建礼教下最传统的一位女性,事事以夫家为重,夫妻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遗憾的是,她对苗家的付出并未得到相应回报。
刚开始那几年,苗家对她的态度还算和睦,毕竟她曾真心实意盼着家业兴旺。
后来时日长了,丈夫便觉得她市侩。
读书人骨子里的那点清高在苗理正身上展露得淋漓尽致。
他既享受妻子的无微不至,又嫌弃她不懂文人的风雅。
时长日久,夫妻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
十年婚姻,苗理正不曾纳妾,他跟李氏的矛盾来自相互间的不理解。
二人原本
就不是一条道上的,偏生凑到了一起,结果可想而知。
而加速夫妻怨念的还是在继子苗少冲身上。
小子打小受苗老太爷和苗老夫人溺爱纵容,早就被养歪了。
李氏盼着他能重振门楣,对他的要求自是严格,这导致苗少冲异常抵触,生了逆反心。
后娘难当。
继子经常在祖父母跟前哭诉继母苛刻,以至于二老不能容忍。
公婆施加下来的压力,丈夫的不理解,继子的挑拨离间,与打理家业的繁重令李氏疲惫不堪。
十年呕心沥血,在内操持家业扶持丈夫从大理丞升到大理正,盼着他能步步高升。
十年呕心沥血,她把夫家的任何人都放到了首位,唯独忘了自己。
忘了那个叫李文茹的女人。
李氏苦苦支撑,疲惫时唯一能慰藉自己的则是女儿苗少兰。
深知继子难教,公婆难缠,丈夫冷漠,李氏渐渐对这个家淡了。
不再那么强求自己,只想教养好女儿,让她日后能借着官家娘子的身份谋得好前程。
不曾想继子苗少冲实在荒唐。
十五六岁时结交京中的狐朋狗友,被他们当成钱袋子使,花钱如流水。
李氏忍下了。
结果那孙子拉了一坨大的。
前些日十八岁的苗少冲上青楼嫖妓,把怡红院的某位女郎看上了,起了心思要替她赎身。
小子没有营生,自然没有钱银,又不敢跟家里人讨,肯定是要挨批的。
于是脑壳发昏偷李氏的私房,被李氏发现后对质。
苗少冲自然不承认。
这触碰到了李氏的底线,事情闹得极大。
结果苗家二老护短,处处为孙子开脱,苗理正也埋怨她大惊小怪,闹得鸡犬不宁。
面对一家人的攻击,李氏怒火中烧,非要把苗少冲扭送府衙告官。
此举把苗光华激怒,朝她吼道:“泼妇!你要告官,我就是官!”
被丈夫这般施威,李氏失望至极,恨声道:“溺子如杀子,大郎你是读书人,应比我这个商户女更清楚其中的厉害!”
这话触碰到了逆鳞。
“啪”的一声,苗光华失控扇了她一巴掌,厉声道:“我苗光华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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