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世(1)(1 / 3)
1988年,英国,萨里郡,法纳姆,埃基伯勒预备小学。Ⅰ
哈利·波特觉得自己大概是眼花了。
今天虽然是他上KS2的第一天Ⅱ,但想也知道佩妮姨妈和弗农姨夫肯定不会来接他——因为今天也是他表弟达力每半年一次的体检日,德思礼全家出动。佩妮姨妈还惦记着让达力也来他的学校读书,被亲眼见过达力健康状况的校监委婉地拒绝了。
但……为什么站在大门口草坪边向他笑眯眯挥手的会是隔壁的普林斯太太?
不是哈利讨厌普林斯太太,其实正相反,这位太太相当讨人喜欢。从哈利·波特有记忆开始,他就常常在普林斯家做客,普林斯太太亲切、风趣又贴心,对他特别好,她做的柠檬鹅肝乳酪蛋糕也特别好吃,哈利想吃多少块就吃多少块,有时候他简直怀疑普林斯家的厨房里藏着一个科幻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机器人,不然为什么只要他意犹未尽地望着空盘子舔舔嘴唇,普林斯太太就会立马从厨房里端着一块新蛋糕出来?
他的姨妈、姨夫还有那个拐着弯儿的姑妈,在普林斯太太面前都特别听话,她似乎总是三言两语就能劝服别人,哈利从5岁开始就能在郡里这座一等一的名校读书,就是她的功劳——佩妮姨妈本来只打算让他在社区小学随便念念算了。据弗农姨夫说,有一天他从新闻节目上看见普林斯太太了,摄像机镜头扫过唐宁街首相办公室,一闪而过的门缝里他看见普林斯太太就站在壁炉边!
弗农姨夫每每谈起这桩与有荣焉的幸事,佩妮姨妈都要撇着嘴说那不过是个婚姻不幸、膝下空虚的可怜虫,但哈利的确见过普林斯先生好几次,不是在暑假,就是在圣诞假,他觉得普林斯先生好像一个吸血鬼,头发长长的,脸很苍白,而且从不出门——是的,年轻的哈利·波特不喜欢普林斯先生,他觉得那位先生盯着自己的眼神让他很不舒服,好像是透过他的眼睛在看别的什么人一样。
普林斯太太的另外两位朋友也常来,不过都是风尘仆仆的。一位是灰棕色头发的卢平先生,替普林斯太太打理家族产业,似乎经常在法国、比利时与英国之间往返;另一位布莱克先生似乎走得更远,总给他带回一些东欧和南欧的特产,比起被正事折磨得憔悴不堪的卢平,这一位好像只是单纯地热爱旅行。哈利很喜欢这两位叔叔,喜欢和他们一起玩乐高,也喜欢让他们帮忙检查作业,就是一点不好——他们也似乎在透过哈利看别的什么人。
哈利·波特不喜欢这种感觉,他不喜欢偶尔抬头、正对上大人们来不及掩饰的那种黯然神伤的表情,他隐约觉得这可能和他的身世有关——但大人们不说,他也没办法问,他倒是问过德思礼夫妇,但只要他一开口谈这件事,姨妈就会情绪崩溃地大哭大嚷,姨夫说她有神经官能症,喝点儿酒麻醉一下会更好,然后两个人就开始酗酒,把达力扔给他养。
这谁还敢开口啊?哈利不明白,如果真的是车祸,为什么要这么讳莫如深呢?
今天能在这里见到普林斯太太,哈利·波特隐约有种预感,他多年的疑问似乎到了有所解答的一天了。
“来,过来这边!”普林斯太太站在她那辆乳白色豪车边上,先轻巧地摘下哈利的书包,再给他打开门让他爬上去,“作业多不多?”
“不多、不多!”哈利在座位上踢着小腿,乖乖系好安全带,“开学第一天,什么都没讲。”
“都有什么课啊?”普林斯太太一边开车,一边分心跟他聊天。她开车很稳,哈利几乎感觉不到车在移动,不是说这种很贵的车什么推背感很强的吗?
“数学、英语、科学、人文、艺术、体育和外语。”哈利干脆翻出了课表,一门一门照着念,“一共七门。”
“那也差不多!”普林斯太太嘟哝道,“数学使人缜密,修辞和文法对写论文很重要,科学……学好物理就够了,人文是什么,历史和地理?地理应该会有用吧?艺术放弃掉就行,体育强身健体,很不错……你外语选的什么?”Ⅲ
“法语。”哈利咧嘴一笑,狡黠极了。
普林斯太太就说得一口流利的法语,有时候她会在家里用法语骂人,仗着被骂的人听不见,听见的人听不懂——后来布莱克先生教了他几句,普林斯太太就再也不骂了。
“你小子!”普林斯太太笑起来,“跟你爸爸一个样子。”
“我爸爸?”哈利立刻坐直了,“你说我爸爸是吗?”
“没错。”普林斯太太笑意一收,顿时严肃起来,“如果不是为了这件事,我怎么不让你自己坐校车回去?预科也算是大孩子了——你想在哪儿听?”
哈利等不及回到小惠金区了,他现在立刻马上就要知道!
片刻后,法纳姆某处街心花园的露天咖啡馆里,哈利捧着一杯鲜浓酸奶浆,一口也喝不下去。
“你怎么总是打响指?”哈利催促道,“卢平叔叔和布莱克叔叔也总是打响指。”
“我手痒。”普林斯太太的响指之间是有节奏的停顿,似乎非常非常专注,完全不能分神,“他们也手痒。”
哈利·波特郁闷地喝了一大口酸奶。
“德思礼是怎么跟你说的?”普林斯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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