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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普法(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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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说,这些看直播的网友都知道,这是犯法的。

然后方白就拉来了之前合作的张警官:“张警官,就麻烦你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这一块的法律知识吧!”

张警官点了点头,神情严肃的说道:“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大家都听到了吧,你们想要光明正大的吃国宝……”

方白笑了笑,但是话没有说完,言语一停顿继续说道:“其实还是有办法的,比如说隔壁洲的国宝袋鼠,就随便你们吃,而且不仅吃了不犯法,而且那边还给奖励……”

“好了,闲话不多说,开始今日普法!”

“张警官已经说过了,在我们国家吃国宝是犯法的,那么有没有合理又不犯法的方法,去吃这个国宝呢?”

方白抛出了第二个问题。

直播间对这个问题,讨论了起来。

【主动吃的话,肯定不行,毕竟现在连猴子都不能动了,还想动国宝?】

【有没有懂法的老哥出来解释一下,我感觉不行!】

【个人感觉,国宝之所以称为国宝,就是一国之宝,怎么可能有合理的方法去吃!】

【说的对!】

【但是我感觉方老师不会无的放矢。】

【这一波……张三无罪?】

随着张三无罪四个字被人打出来,很多人都想起了那个白嫖无罪的张三……

“答案是肯定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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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白直接道出了答案。

然后接着在身后的白板,在国宝两个字旁边写下一个字:人!

“但是在说这个方法之前,我还想问一个问题,就是在我们国家,到底是人重要,还是国宝重要?”

听到方白的问话,这个时候就体现出了懂法和不懂法的区别了。

很多人都在刷着【国宝重要】四个字。

只有少数在刷着【人重要】。

方白看了一下弹幕,此时也差不多明白了普法的重要性,有时候法律应该成为人们的常识……

“人的生命是至高无的!”

“哪怕是国宝又怎么样?”

“国宝是什么?国宝是畜牲,畜牲跟人哪个重要?”

“国宝是什么?那我们是什么?我们是人,国宝是什么?只不过是个宝贝罢了!”

“我们是无价之宝,人永远高于动物!”

“所以有什么办法可以吃国宝?”

“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

“我二十天没吃饭了,看到一只熊猫能不能吃?”

“当然可以吃,烧着吃,烤着吃,炖着吃都可以!”

“如果没衣服穿快冻死了,把国宝皮剥下来穿在身这个叫什么?”

还没等方白话说完。

弹幕就刷出了无数【紧急避险】!

“没错,就是紧急避险!”

“当然了,我说是危险状况下,我二十天没吃饭,身还没穿衣服,这个时候我看见什么就杀什么,看见什么就吃什么……”

“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尽管客观确实符合故意杀害珍贵野生生物罪的构成条件!”

“但是这属于违法阻却,人命跟国宝哪个重要?”

“这还需要我再回答吗?”

方白说完这番话之后,还故意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

【方老师牛逼!】

【方老师永远的神!】

【方老师无罪!】

【方老师……】

……

无数弹幕飘过。

“好了,说完这第一个案例,我们再来科普一下另一个案件!”

“这个案件的名称叫做……如何合理的传播不能传播的书籍!”

方白在后面的白板写下了一个大写的某个字母。

【卧槽,方老师,你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

【百年老粉,不请自来!】

【看来方老师是同道中人啊!】

【厉害了,方老师!】

【方老师永远的神(破音)!】

【这个得学一学!】

【我最喜欢看普法节目了!】

【我从小就喜欢普法节目!】

……

听到方白准备谈及一些不能说的东西,顿时很多人都精神了。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点,什么叫做传播不能传播的物品?”

“这个是有非常重要的条件的!”

“这个条件叫做:认识因素!”

“什么叫做认识因素?”

“有请张警官来为我们普法!”

方白再次把主场让给了张警官。

“这个所谓的认识因素,第一,故意犯罪的认识因素,就是明知的内容,意思很简单,就是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事,首先就是对行为性质的认识,其次就是对行为对象的认识,最后就是对行为结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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