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清官难断抄袭案(1 / 2)
吴征感觉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
抄袭这种事,他也不想的嘛。
但是没办法,要讨生活呀!
如果他不抄袭,就没办法拿到收视率,拿不到收视率,他就要卷铺盖走人。
你说他能怎么办?
怪只怪TVB把《香港好声音》这档节目做的太完美了,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导致他们根本找不出什么漏洞,也没办法再搞什么创新。
80%收视率啊,你当是开玩笑的嘛?
就算香港只有两家免费商业电视台,就算TVB一向把亚视压在地上打,但这也……太残暴了!
上一次TVB的收视率超过80%,还是1980年放《上海滩》那阵儿。
那是什么概念?
真正的万人空巷啊!
就连晚上摆夜摊的小贩都不开工了,问就是回家看《上海滩》,你说怎么跟人家拼嘛!
所以面对众多香港媒体和舆论的一致谴责,吴征也只能当起了缩头乌龟,你骂任你骂,我赚钱就行!
反正不管媒体和舆论怎么谴责,都不影响《亚洲好声音》在周日晚上的收视率,他们虽然没有达到《香港好声音》80%那么恐怖,但是60%还是有的。
这是近几年来,亚视难得的对TVB的反超!
所以亚视打广告打得更起劲了,什么“逆袭”、“反超”之类更不要脸的话,频繁的在他们的通稿当中出现。
可谁也没想到,亚视还没能高兴到一天。
关沛珊突然一纸诉状就把他们给告了!
接到法院传票的时候,吴征和整个亚视的员工都是懵逼的!
怎么回事,怎么被告了?
不应该啊!
香港法律也好,法院也好,一向对这种文艺圈的“抄袭”行为十分放纵,可以说,香港遍地都是抄袭的电影、电视剧、歌曲,但从来没有人会因此而坐上被告席。
就连那些被侵权的原告,也很少会做出过继的举动。
为什么?
因为一来,文艺圈所谓的“抄袭”,一向都很难界定。
比如一部电影,你也拍吻戏,我也拍吻戏,难道吻戏能被界定为“抄袭”吗?
全世界所有人接吻的动作都是一模一样的,四张嘴皮子上下碰撞在一起,你能说我是抄袭?
至于情节,那就更好解释了。
反正爱情电影不就是你爱我,我爱你,我爱他,他不爱我,他爱她,她却爱我……
翻来覆去都逃不开这么几个套路。
动作电影就是你打我,我打你,我打不过你就去告警察,然后警察带着我一起去打他……
还能有什么新鲜的呢?
其他的武侠剧、恐怖片、歌舞片……
大多都是这么些套路,人家大漂亮国的人早就说了,自从1957年的《十二怒汉》以后,电影圈就没有原创作品了。
这個“原创”不是说剧本,而是说电影拍摄的手法、逻辑、剧情等等,都已经被前人开发透了,你不可能再超越这些既定的框架,拍出更花哨的东西来。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詹姆斯卡梅隆拍了《阿凡达》之后,会被封神的原因吧。
因为他是自1957年以后,第一个打破电影拍摄手法、使用全新电影拍摄技术进行创作的人。
所以在影视圈也好,娱乐圈也好,几乎就不存在什么抄袭的争议!
你说别人抄袭林政英的僵尸片,可你得知道,灵幻僵尸片也不是林政英发明的,1980年洪金保就已经拍过《鬼打鬼》了。
同样的,徐客的《黄飞鸿》也是翻拍自关德兴老爷子的旧作,《无间道》之前,也早就有了《喋血双雄》这样的双雄作品。
娱乐行业,哪有那么多原创?
这也是亚视为什么敢毫无忌惮的抄袭《香港好声音》的原因。
在他们看来,《香港好声音》也不知道是在哪个国家抄来的创意,或许他们做了一些革新,但是以TVB的德性,他们可不会去做什么原创。
可谁知到,他们竟然一反手就被TVB给告了!
哦不,是被关沛珊给告了!
她凭什么?她真以为自己是原创吗?
而香港娱乐圈不重视抄袭的原因,还有一个。
那就是香港的娱乐圈太小了,圈子里转来转去,始终都是那么几个人。
也许你今天还在华星,但明天就有可能签约宝丽金,再过两年,你或许就成为华纳的人了。
如果你把人给告了,一转头,却发现自己成了人家同事,你说尴尬不尴尬?
影视圈也是如此,你林政英今天拍僵尸片,把抄袭的人给告了,可过了两年,你又去拍戏,却发现投资人名单里多了一个你曾经告过的公司,你说尴尬不尴尬?
你就说你尴尬不尴尬!!!
所以即使林政英被气的吐血,他也没想过去告那些抄袭他的人,他只能来两条华子解解气,最后把自己给活生生的气死了。
这事儿说明什么?
说明抽华子解不了气啊!
哈哈,皮一下就很开心。
话题转回到亚视接到关沛珊的起诉通知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