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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野心勃勃的詹姆斯,选秀开始(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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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啊。

这些东西团队之前都提醒过,但他们母子俩之前都被那么多钱给刺激到了,签下了自己的大名,现在来看这绝对是个愚蠢的选择啊。

詹姆斯很后悔,但他这个时候是不能表现出来的,阿沾的双商看起来不高,但在一大票黑人球员里,还算凑合的那个,起码和角色球员相比是强很多的,至于和巨星球员相比如何,那就只能自己评判了。

詹姆斯是很希望自己能拿到状元头衔的,他不想去丹佛,虽然丹佛老板是沃尔玛创始人的女婿,可那地方太冷了,完全不如风城一根,芝加哥的球市被乔丹发展起来了,自己去稍微打几年,取而代之成为队史最佳球员,并不是没有机会啊。

米利西奇则是无所谓,什么球队选择自己都可以,他不挑的。

而在公牛内部,此时在为选安东尼和詹姆斯依然是分成了两派,在没有试训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安东尼得分更全面会是一个拉里伯德,蒂姆邓肯式的球员,进入联盟就能迅速进入顶级巨星的行列里。

可在试训了詹姆斯之后,公牛的某一部分主管就觉得选詹姆斯也不错,虽然对方技术上不如安东尼一根,可他有身体天赋啊,动态静态天赋在本届选秀的外线球员里可以说是在第一梯队的,而且对方是个高中生,未来会发展成魔术师还是马什本到说不准的。

这可比安东尼有吸引力多了,但反对选詹姆斯的那些人,是另外一种论调,詹姆斯身上的缺点太多了,尤其是他的双脚跟某种动物似得,总是喜欢往外迈,这就会导致他未来很难成为乔丹那样的精准中投高手,除非在这方面下大功夫。

约翰帕克森作为新上任的总经理,他也没有想到自己刚刚上任就要面临如此地抉择,选择哪个新秀将关乎着自己能在芝加哥干多久。

作为公牛名宿,约翰帕克森还是很喜欢芝加哥的,毕竟是全美第四的大城市。

“好了别吵了,选勒布朗。”约翰帕克森还是决定赌一把,安东尼比起詹姆斯就是什么都好,太过于完美了,帕克森个人不太喜欢这种过于完美的球员。

斯特恩那边等了一会,终于是等来了公牛的选择,打开信封看到公牛的选择,戴着眼镜的犹太小老头笑了,不错这个公牛新上任的总经理还行,不白费了这几天联盟为詹姆斯造势了。

这个时空里斯特恩还是和詹姆斯看对眼了,如果要说为什么,那或许是因为阿沾那惊人的长相吸引到NBA联盟扛把子了吧,比起他来,安东尼长得就过于正常人了,一点惊喜感都没有。

当然比起前世铺天盖地地宣传这一世的詹姆斯还是过于低调了。

“首轮第一顺位,芝加哥公牛选择的是……来自于阿克伦圣文森特玛丽高中的六尺九前锋:勒布朗詹姆斯。”

当斯特尔恩宣布结束之后,后面掘金包厢的奇奇范德维奇有些失望,虽然詹姆斯对他们掘金不是很感冒,可作为掘金名宿的他,还是很想选下这个天赋异禀的新秀的,可惜了。

詹姆斯在小绿屋里又蹦又跳,和安东尼拥抱了之后,马上和自己的妈妈格罗利亚拥抱了起来,这个女人为了自己付出了太多,作为一个黑人母亲来说,她绝对是伟大的,在那样混乱的贫民窟里,没有她的教导。

以詹姆斯的体格发展成个什么零元购精英成员不是什么难事。

李维也是叹了口气,本届选秀天赋最炸裂的之一,还是和自己擦肩而过了,拉里伯德也是舒了口气,他看的出来,李维对于詹姆斯非常地感兴趣,如果灰熊队再有一个这样的新秀,那么在有生之年里,想要战胜灰熊根本就不可能了。

詹姆斯戴上标志着公牛白色的帽子来到了选秀台上,“公牛选中,我很激动,这是一个伟大的球队,我从小就是公牛的球迷,我渴望加入到他们的序列里,成为他们的一员。”阿沾在台上说了有一分钟,这其中并没有说为公牛带来多少个总冠军,有点让李维失望,看来阿沾成长了啊,还是说他根本就没有想过在公牛拿冠军呢。

安东尼的脸很快就调整了过来,他是被经纪人提醒的,他的经纪人是亚伦明茨,莱昂罗斯旗下的一名比较有实力的经纪人。

安东尼在心里又在安慰自己,希望别被丹佛选中,被灰熊选中,如果去了灰熊,自己轻轻松松拿冠军不说,温哥华各方面的气候也比丹佛好太多,最重要的是李维是个很大气的老板,看看纳什卡特,博迪络迦就知道了,人家是真不吝啬大合同。

成为他们的一员是一件很棒的事情吧,希望掘金识点事务,不要选他,选其他人。

可惜安东尼的呼喊,掘金总经理奇奇范德维奇没有听见,哪怕他听到了也是照选不误,有本事你像多米尼克威尔金斯,史蒂夫弗朗西斯那样拒绝对选中自己的球队报道。

本届选秀就是安东尼和詹姆斯的二人转,他们俩的选秀行情就是比其他的新秀高,掘金不选留给灰熊,那就是纯傻逼行为。

显然奇奇范德维奇不是傻逼,他在选秀名单上写下了安东尼的名字,安东尼听到自己被掘金选中的时候,那张阳光的笑脸瞬间就沉了下去,这个细节也被摄影记者捕捉到了。

不过在经纪人的提醒下,他还是变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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