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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不一样的真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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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痛之下她环顾四周,发现屋里的火势在慢慢变大,但在浓烟中尚可隐约视物,床的周围也没有火焰蔓延,完全不至于让人死亡。

可柳贞贞确实已经死亡了,李秋悲痛万分,又跌跌撞撞地去抱婴儿床里的小婴儿,惊惧地发现婴儿也早已没了呼吸。

此时火势已不留情面地变得狂妄,熊熊烈焰发了疯似的四处乱窜,肆无忌惮地吞噬着一切。

耳边充斥着火焰呼呼燃烧的声音,烟雾越来越浓,呛得人嗓子眼儿火辣辣的疼,双眼直淌眼泪,眼前两三米处都变成了混沌。

房梁经受不住这烈焰的烘烤,带着全身的火焰重重砸下,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隆声。

李秋不甘心就此跑出去,她压住身体发出的生命警告,拼尽全力去背柳贞贞的尸体。但尸体太重,她走没两步就摔倒在地,身上也染上了火苗。

火焰在她身上越烧越旺,她感受到了皮肉灼伤的剧痛。

眼看整个房间都要被烧塌了,她心知无法将沉重的柳贞贞背出去,只得作罢,抛弃柳贞贞,在火中挣扎着只身往外跑。

奔跑途中,李秋全身都被烧着,待冲出房屋,她几乎成了一个火人。

外面三个正在打水的厨娘见此情况大惊失色,忙拎来一桶水泼到了她的身上,这才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但她的身体和脸都被严重烧伤了,几乎在火灭的瞬间就陷入了昏迷。

等她醒来,就发现自己身处在牢房之中。

通过狱卒的话她才了解到,她昏迷后那三个厨娘叫来街坊邻居把火扑灭了。

虽房屋没了,但柳贞贞母子的尸体并未完全烧毁,算是留了个全尸。

而曲正严带领下人回来时天都快亮了,见到眼前的景象时他勃然大怒,在听说李秋曾进过火场后一斟酌,直接报官把她抓了起来。

后来就听曲正严对知府说,是李秋赌博欠了钱,三番两次问柳贞贞讨要钱财,柳贞贞没给。

后来她怀恨在心,在偷了许多财物后,就一把火烧死了柳贞贞母子。

李秋听完狱卒的话整个人都惊住了,她和柳贞贞情同姐妹,无时无刻不陪在她身边,何时去赌博了?

她孑然一身,柳贞贞每月给她的银钱攒了好多,足够她一辈子吃穿不愁,她又怎么会偷盗银钱害主性命?

她一开始不理解曲正严为什么要给她安上那么一个罪名,后经回忆,她想到那晚着火前她分明看到曲正严在房间里,还喂柳贞贞喝水,为什么又说他天快亮了才赶回来?

还有,柳贞贞在喝水时还好好的,又为什么在着火前就没有呼吸了?难道是那杯水……

思及此处,李秋惊出了一身冷汗,在牢里撕心裂肺地喊冤,大闹不休,要求官府审案。

此事一出在柳月城里影响重大,知府在不多久就宣布开庭审案,几乎全城百姓都去公堂外听审了。

开庭那天,曲正严悲愤交加,义愤填膺地将所有罪名全都加到李秋身上。

他一口咬定是她放的火,还说在她房间里搜到了本属于柳贞贞的财物。

李秋崩溃万分,把当晚的事情原原本本在公堂说出,指控曲正严毒死了妻儿。还说柳贞贞在着火前就死了,绝对不是烧死的或者是熏死的!

她要求让仵作验尸,让仵作检查柳贞贞和婴儿的体内究竟有无毒药。

只要是凶杀案,尸体就会作为证据运至县衙,柳贞贞母子自然也不例外。

好在他们的尸体尚还完整,符合验尸的条件。

在众目睽睽下,曲正严同意了验尸。

由于事态紧急,知府堂都没有下,当即命令仵作去验尸了。

一群人在公堂上等了两个时辰,仵作终于拿着验尸结果上了公堂。

知府念出结果,却不像李秋想的那样。

柳贞贞母子口鼻和呼吸道乃至肺部全都有烟,确定是被火中的浓烟呛死的,且在其体内并没有发现毒药的痕迹。

李秋当时就懵了,她不敢相信验尸结果,在公堂上撕心裂肺地吼着让重新检查。

但在证据确凿下已经没有人信她了,曲正严又在堂上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地大放悲声,哭他的妻儿,哭他失去母亲的小女儿。

一番声情并茂的表演下,舆论很快都倒向了他那边。

听审的百姓们个个是气冲斗牛激愤难平,纷纷呐喊请愿要烧死李秋。

要不是官兵拦着,他们怕是要冲进公堂群殴李秋这个“纵火犯”了。

可即使是这样,李秋还是不肯认罪,不肯认罪画押就无法定罪。

于是在曲正严和众百姓的请求下,知府将所有酷刑都在她身上展示了一遍,直将她折磨得伤痕累累生不如死。

后来,她实在是撑不下去了,便含着热泪在认罪书上按下了手印。

就这样,李秋的罪名被落实,押进死牢三日后处斩。

李秋在死牢里越想越不甘心,越想越觉小姐死得冤。

她不想死,想为小姐报仇,于是她在行刑前夕用自己多年攒下的积蓄贿赂了一个狱卒。

那狱卒来了个偷梁换柱,把隔壁一个和她差不多身形的死囚堵住嘴巴,并以死者无颜面对众人为由用黑布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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