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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庸风雅(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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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干架了。

丁殷闻言,下意识倒退两步,眼中掠过一丝惧意,差点忘记了,这小娘们不爱读书,武功却极好,自己那拳脚功夫,再练十年,也打不过她。

别看彭箐箐是个女孩子,确实一个习武奇才!

这几年内,润州城的纨绔子弟,被她追着揍的人太多了。

丁殷的长兄在去年还被彭箐箐当街打得鼻青脸肿才放过,普通家丁和仆人十个八个的,根本近不了彭箐箐的身。

润州城内的纨绔公子没有几个不怕她的,即便去府衙告状,一来这姑娘的父亲就是知府大人;二来这姑娘张嘴的借口就是对方想要非礼她。非礼这种事,有理说不清,只要一经官,肯定也是男方不占理。

久而久之,就没有哪个纨绔顶撞她了,基本见面绕着走。

“君子动口不动手,彭姑娘,这是诗社活动,可不是你动粗的地方!”丁殷担心被打,那就下不来台了,以后如何再出去见人?在道上继续混?

彭箐箐虽然挽起袖子,但是也不好直接殴打丁殷,因为丁殷的舅舅是润州刺史,比她父亲知府官大半级,又掌兵权,打人之后,怕是不好善了。被自己父亲给关禁闭少不了,没准彭父不高兴,再催着她嫁人,也是她忌惮的事。

“箐箐,别闹了。”白素素解围,劝住了彭箐箐,也算给二人一个借坡下驴的契机。

“哼,放过你了,改天再切磋!”彭箐箐不再动手了。

白素素笑了一下,对着丁殷道:“不好意思,丁公子,素素今日已经收过了一位士子送的诗词,颇为喜欢,就不便再收阁下的美意了。”

“你收到过了?”丁殷有些愣住。

当地踏春的习俗,若是那个年轻公子给某个未出阁的少女写了诗词,表达了爱意,如果少女当众收下,就代表自己心中接受了他,后面有戏。

每年踏春时候,未婚男女通过此地的社交联谊,也能促成一些好姻缘。

这也是丁殷不惜花重金,买了一首好曲词,为的就是当众甩出来,发起他的求爱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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