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左膀右臂(1 / 2)
大晋永嘉六年(312)七月初一,晴。
从新郑仓调拨的五万斛粮食,借用洛阳度支校尉杨宝的船只顺利运抵马渚。
与之一同过来的,还有从各支屯田军中抽调的什长以上军官。
傍晚日头不甚毒的时候,军官们纷纷下队,带着各自管带的军士开始熟悉队列。
彭陵穿着一身皮甲,手抚佩刀,目光炯炯地看着手下五十余人。
他敏锐地发现,这支名为黑矟军的部队,似乎和银枪军编制一样,一幢约六百人。
河阳三渚总共编成了两幢人。
陈公特意下令,筑城之事由洛阳发来的役徒负责,他们不用参与了,吃饱饭后就定期操练,学习战阵厮杀之法。
彭陵也跟着一起学了。
他的射箭本领还是当上什长后开始学的,技艺真谈不上好,有些愧对他的身份。
学到太阳彻底落山的时候,各队相继解散。
军士们乱哄哄地回到了家中,端起香喷喷的饭菜,大快朵颐。
彭陵想起了远在鄄城的妻儿,不由得叹了口气。
人有了牵挂,心就软了。
但有些执念,他从来没变过。
他下意识看向洛阳,轻哼一声后,在一处民宅外席地而坐,吃起了粟米饭。
“队主,吃过蒸饼吗?”这处民宅的主人正好是他队中军士,出言问道。
“在鄄城吃过,怎么了?”
“我还没吃过。”军士一边吃着粟米饭,一边叹道:“听闻是用猪膏制成的,那得多香?”
此时习惯,有角的动物如牛羊等,其油称“脂”,如羊脂。
没有角的如猪狗之类,其油称“膏”,如猪膏、狗皮膏。
进而引申出民脂民膏,比喻的就是百姓的油水。
有油水的食物,那是真的香。
“好好习练武艺,熟稔军阵,战阵上再立点功劳,很容易就升上去了,届时吃点猪膏蒸饼,还不简单?”彭陵放下碗筷,认真地说道:“我当年就是在堵阳立功,这才慢慢升到队主。”
“哪天就升任幢主了也说不定。”军士恭维道。
彭陵摇了摇头,道:“除非黑矟军再扩编个几幢,不然很难。”
“原来如此。”军士不再问了,低头安心吃饭。
他有妻子,外加两个孩儿。
妻子方才在茅草屋外就着阳光缝补衣物,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
彭陵注意到,此妇人身上穿的是新衣,很明显是用陈公分发下去的禹山坞白麻布制成的。
她可能就这一身衣服。
有了新衣后,终于不用躲在屋内了。
想到此处,彭陵叹了口气,别怪流民爱抢东西,他们是真的穷。更没人关心他们的喜怒哀乐,只要有人稍稍对他们好一点,让他们能够活下去,并且日子越来越好,就会死心塌地。
军士的两个小儿还赤着身子乱跑,被母亲喊回来后,大口吃着混合了野菜、树叶的稀粥,一边吃,还一边瞟向父亲碗里厚实的粟米饭。
妇人将俩小儿领到屋里去了,免得他们流口水后再闹腾。
男人虽然不再筑城了,但一点都不轻松。
操练军阵、习练武艺,哪個不大耗亏空?那点粟米饭根本不够的。
“明日不用习练武艺,但辨识金鼓旗号,早些起来,莫要晚了。”彭陵吃完后,径自到河边洗碗。
不远处站着大群身着明光铠的军士,对他虎视眈眈。
军士身后是一处草堂木屋,点着灯,远远便可闻见荏油的独特气味。
那是陈公的居所,至夜还在批阅表章?
彭陵悄然离开,站在河边,静静聆听着哗哗的水声。
脚前方是一片打理得非常不错的菜畦,长出了绿莹莹的胡瓜,看着非常不错。
菜畦旁搭了几个架子,不知道准备种什么。
马渚不大,没什么秘密。
彭陵经常看见陈公在菜畦内忙活,那几个架子也是他亲手搭的,笑称瓜豆熟了之后,请大家一起吃。
没有架子的将官真好,让人觉得亲切。
回到自己的住所后,里面全是呼噜声和臭脚丫子味。
彭陵取下挂在墙上的环首刀,出了茅屋,在夜色间一下下习练着。
战场之上没什么花巧,比的就是这千锤百炼的一击。
技艺一线之差,往往就是生死之别。
高手较技,立分生死,绝不是虚言。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对彭陵而言,一切似乎都很充实。
他每天都和队中的军士待在一起,银枪军会派出一些老兵教授他们技艺以及战场上活命的小窍门。
每隔两三天,他总能见到陈公一次。
他在各个沙洲之间巡视着,时而监督筑城,时而亲自训练军士,时而批阅公函,时而种菜喂羊。
每个人都能看见他惊为天人的武艺。
每个人都能听到他充满自信的声音。
河阳三渚的每个角落里,渐渐流传着他的一桩桩光荣往事。
野马冈之战破石勒、大阳之战破王桑、高平之战破靳准,让人惊叹不已,很多事迹就连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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