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3 章 白发生1(1 / 2)
三危山易主,摘星楼倾倒。
那十个未长成的毒太岁也消失了。
往来不少显贵之人,驾着奢侈的马车,带着豪华的车队,沿着独危道来到了田家村。
田家村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山村,但这里的客栈却修建得十分豪华,往来之人多会在此处歇脚。
闻人听雪在田家村送完信,又把那些姑娘的信物交给家人,田家村这些年一共走丢了十二个女孩,其中八个女孩被囚禁在人迹罕至的山底下,还有四个女孩多半是遭遇不测,不在人世了。
羽重雪的车队有医师,田小莲的嗓子被治好了,终于能说话,可惜嗓音再也回不到从前。
事情都安排妥当之后,闻人听雪回到清圆客栈,坐在窗边,看着窗外葱郁的树木发呆。
一旦空闲下来,脑中就是那些女子的惨状。
她误食的肉灵芝,都是那些女子生下的孩子。
离开烟都已经有一年零三个月,如今十二月要过去了,新的一年即将到来,羽重雪一行人也准备启程回羽朝了。
可是闻人听雪实在不想回去。
不知道怎么面对烟都,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师尊。
心间千回百转,闻人听雪趴在窗沿上,雪白的衣裙映着金灿灿的阳光,仿佛一只安静的大白猫。
远处的山林里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铃声,声音由远及近,又一队豪华的车队来到了这座客栈。
那辆最大的马车描着金漆,四匹毛发漆黑如墨的高头大马在前面拉着马车,看上去比羽重雪的马车还要豪华几分。
队伍里的侍从们穿着深蓝色衣裳,身后背着双刀,后后面还有三辆稍小一点的马车跟着。
闻人听雪看了一会,注意到那辆最豪华的马车旁,有一个骑着黑马的女子。
和其他穿着深蓝衣服的侍从不同,她穿着一身灰色短打,衣着格外简洁利落,及腰的长发在阳光下泛着金棕色的光,被一个黑色皮绳束在脑后,耳朵上戴着飞鹤穿云银耳饰,随着黑马的颠簸在她耳边轻晃,反射着刺目耀眼的阳光。
这个女子和她差不多年纪,皮肤是十分健康有光泽的小麦色,脸上有种飞扬快乐的神采。
那一行队伍行到了客栈处,那个姑娘翻身下了黑马,站在马车旁,马车的车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穿着月白色衣衫的男子。
月白色并不是白色。
它的颜色是月光洒在白色物体上呈现的微蓝色,又称月下白。
这个颜色不好穿,皮肤稍微黑一点就是灾难。
闻人听雪家里有一套月白色的瓷器,颜色很像鸭蛋,高中军训的时候闻人听雪被晒黑好几度,那套瓷器拿在手里特显黑,从此被闻人听雪打入冷宫。
这个年轻的男人穿月白色却十分清雅出众,虽是个身高八尺的男子,却给人一种温润如瓷的感觉。
闻人听雪顾不得欣赏男人的美貌,脑中的警铃猛地被拉响了。
但凡姿色极其出众又十分有钱的男人,都值得她们这些穿成镶边女配的人警惕。
作为看完原著的穿书女,闻人听雪脑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名字——玉摇光。
玉京古族的皇太子,玉京王朝未来的帝王。
是的,又是个王。
但这没办法,谁让这本小说就叫《重生后我成了帝王们的掌心娇宠》呢?
书里用了大量瓷器来形容玉摇光,什么温润如瓷,什么青瓷如水,什么谦谦君子,说什么似玉非玉而胜玉,说什么雨过天青云破处。
男主一号月扶疏神姿高彻,是遥不可及的天上谪仙。
男主二号羽重雪阴鸷偏执,是阴郁霸道的俊美少年。
男主三号龙归云残忍冷血,是嗜杀冷酷的绿眼豹子。
男主四号男艳鬼冶艳千古,是喜怒不定的看乐子人。
那么男主五号,玉摇光,最大的特色就是温柔。
他做什么事都是很温柔的,就连杀人的时候也很温柔,是像春风像柳丝一样的温柔男人,又有着绝世名瓷的温润生光。
这个男人也爱穿白衣。
他和月扶疏最大的不同,就是坏而自知。
月扶疏是个坏而不自知的人,他实在傲慢到了极致,在他眼里,万物应为他所用,天地应为他而转,所以容不下“人”的存在。
除了天上日月,没有需要月扶疏仰望的东西。
玉摇光则不同,他一出生,就遇到了狸猫换太子的戏码,于是从小流落在外,在民间吃尽了苦头。
回宫之后,为了远离宫廷纷争,他说自己无心朝政,醉心江湖,于是开了一家风雪山庄,表面上做逍遥自在的庄主,其实暗中培养自己的势力。
在原著中,他坠崖后被女主所救,知道女主是他的救命恩人后,他被女主的善良单纯所打动,于是成为了女主的爱慕者。
当然,这种小说总少不了一些狗血桥段。
毕竟《重生后我成了帝王们的掌心娇宠》一共6册,每一册有70万字,加在一起就是一本420万的大长篇。
这并不是奇怪,越长的文越赚钱,所以作者都会把文章写长。
越长的文章就越要注水,而这本书能火爆全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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