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四章 抢亲(1 / 2)
老太太说的没错,苗寨自己的家事儿,又与我有什么关系?毕竟,我只是一名身负重任的过路道士而已,虽然,前面还有好多好多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做,但如今我又不得不停下来。毕竟,人的内心总会有一处柔软的地方,好比对苗寨的愤怒,让天地自然和谐的样子所磨灭,对桑雅的仇隙由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眼神所击败,可今天,两名满怀希望的小男孩儿徒步十几公里的山路,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求我去救救他们的老师,这恰恰也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柔软,或者,这就是桑雅口中所说的希望吧。
“你说的没错,我爱管闲事,桑雅是我朋友,他不想嫁给什么狗大仙!还有,你们族人遇到的麻烦是可以解决的,依照三元九运推断,夺气运者为金,告诉我那个狗大仙在哪,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可是,老太太只是摇了摇头,他挥了挥手:“走吧,与你无关,你就是去找桑雅,她也清楚的明白自己该做什么。”
妈了个鸡的,哪怕她已经白发苍苍,可今天绝不是谈论什么尊老爱幼的时候了,我活动下身体,一想起那满屋子的瓶瓶罐罐,会忍不住的起了一些鸡皮疙瘩,所以,今天如果不来个下马威,可能真的要栽在这位不起眼的老太太的手里了。
我平静的说:“老人家,你在我身上中了什么蛊?”
她摇摇头,什么也没说。
“不管是什么蛊,只要你没有吞噬掉我的奇经八脉,那它伤不了我!”
话音刚落,我手指狠狠的点在自己身体的‘四阴穴’,封住阴气之后,阳气瞬间暴涨,双拳紧握,八极拳内劲在体内横冲直撞,毛孔张开,皮肤开始渗出了血珠,脚踏四方劲,将内劲憋在胸腔,耳鼓嗡嗡作响,随着一声炸雷在耳畔响起过后,我将内劲运行至胸口,当即便是一大口血的喷出,血里还夹杂了一堆许多黑豆模样的小点。
长长呼了口气,虽然有些虚弱与疼痛,但身体注定是轻松的,在与老太太对视时,我如猎豹般窜了出去,眨眼间便站在她对面。
“老人家,你是桑雅的奶奶,我不杀你。”
“小伙子,没用的,寨子里的事儿不是你能插手的,我等着一天,已经等了二十年了。”她叹息道。
这一次,她不再阻拦我,就这样长驱直入般入了苗寨,可刚走出没多远,就看见桑雅的父亲在寨子门口哭,他见到我也是一愣,我问他,桑雅呢?
老头擦着眼泪,给我指了指远处,说已经被人接走了。
我气的直拍大腿,埋怨他为什么要把桑雅嫁给妖怪!老头说:“不嫁给妖怪,难道嫁给你啊?没看到族里都快没人了么,这次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说着说着哇哇大哭。
在我打算去追的时候,老头劝我说:“没用的,追上也没用,聘礼已经收了,桑雅就是人家的人了。”
“放屁,现在结婚了还能离婚呢,谁又能是谁的人?”可他始终拽着不让我走,就在准备挣脱之际,来了周围来了七八个的小伙子,他们对桑雅的出嫁同样心里不满。
有人说是:“阿雅是我们寨子里的姑娘,当然要在寨子里的小伙子们选男人,外面的人连什么样都没见到,怎么能给阿雅幸福,不行,我们不肯!”
“我也不肯,走走,抢亲去!”
来的人都是十八九岁的小伙子,各个血气方刚,三五成群叫嚣着要去抢亲,桑雅的父亲虽然不答应,可这些小伙子们去意已决,她父亲只是摇了摇头:“你们去了也没用,那就是命啊!”
苗族的小伙子有的回家牵来了大黑狗,闻了闻那些人用过的东西,就让大狗去前面领路,一众人群跟着快速跑出了大山。
在苗族的传统上,还保留着古老抢亲的习俗,他们称为‘拉咪彩’。建立在男女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必须要由双方共同商定了抢亲的时间和地点,一种结婚的娱乐风俗,并不知指真正的抢亲。
但在古代,这一习俗却是对封建社会的一种反抗,孟子曾说过:“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汉人首重孝道,所以招来的媳妇和女婿必须要孝顺,这点,怕女孩子自己看不准,父母帮着拿主意,久而久之,成了束缚男女恋爱的一道枷锁,衍生成了这句耳熟能详的“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了满清更给女人裹小脚,所以,古时候的女人非常没有人权。
由于国家的统一性,习俗传递到了偏远的地区,导致一大批自由恋爱的男男女女双双殉情的故事,但是,老这么死也不是那么回事啊,毕竟人口少。于是,几个好哥们,一商量,抢亲吧!就这样,抢亲的习俗保留了下来,现在变成了婚礼上的游戏,但事实却是挑战封建枷锁的最后挣扎。
因为毫无目的性,也只好跟着小伙子们一起追出了寨子,前面有猎狗在跑,我们后面追赶,过了小溪,穿过山谷,猎狗跑向了一座云雾绕绕的大山外面犬吠不止,眼前瘴气弥漫,好似原始森林的入口。
猎狗叫声不断,却又频频后退不敢入内,但小伙子可不惯着,有的拿出了柴刀,递给了我一片乌漆墨黑的药丸,我闻了闻,味道很重,小伙子告诉我,这是瘴丸,能够抵御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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