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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间烟火(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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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剪子来,戗菜刀......”

尾音拉长,转折的音调在悠长的巷子里回荡。

顾尊推门出来,被午后暖洋洋的日头一照,顿时多了几分倦意。

虽然屋里的那位美若天仙,但是给人的压迫感实在太强了。只在离开的这一刻,才觉得如释重负。

离开院子,迎面走来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乞丐,一只手拖着碗,另一只手拿着两个干干净净的竹板,打着节拍,嘴里唱诗念着:

“黄金非为贵,德重鬼神钦。钱财堪如粪,仁义价千金。”

“尘埃方埋嗔,春雨润枯心。满城争议论,谁是最伤心?”

也不知道是哪一句,忽然有点触动了顾尊,于是顺手摸了摸口袋,里面还有租房剩下的余钱。

可在翻钱的功夫,却听到乞丐又把刚刚的词说了一遍,翻来倒去。敢情原来是一招鲜,吃遍天。

顾尊顿时兴趣缺缺,手里那点铜板到路口买了点神仙肉,又慢悠悠的回到了神功戏班。

昨晚一夜没睡好,今天早上大家都在补觉。现在睡的差不多,也都起来活动了。

神功戏班虽然没有多少钱,但院子还是挺大的,三两个人住在一间房。顾尊因为是新来的,所以暂时自己住。不过这小院里除了顾尊还住着五位,其中也包括小邪神。

此时顾尊回到小院,就看到小邪神刚起床,拿着猪鬃刷在那刷牙。唱戏的人虽然是贱行,但毕竟是要登台的,也是爱干净的。

“宁夜,鬼来了,你姑妈去了?”小邪神说话有点含糊不清,最后吐掉口中的水,又说了一遍:“宁夜,回来了,你干嘛去了?”

“出去逛逛。”顾尊提起手中的神仙肉,说道:“请哥几个吃点。”

“真是够意思啊。”小邪神眼睛一亮,不过还是提醒道:“哥几个知道你有钱了,但那毕竟是拿命换来的。你要是受伤了,说不定就是卖命钱。所以最好还是攒下吧。我们天残地缺就不说了,你可是好人一个,模样又不差,以后可是还要娶媳妇的。”

顾尊无奈,他之前确实是想攒下的,没准还能做点小生意,赚的更多。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为了留住柳芷弥,只能特意租了隔壁的院子。这样一来,顾尊手里瞬间就剩下一些铜板了。

“嗯,我大多数就存起来了,剩下一点咱们哥几个吃点。”顾尊懒得解释前因后果,干脆就坡下驴。

“这样就对了。”小邪神倒是真为了顾尊着想。昨天他虽然确实对顾尊隐瞒了一些消息,但那是戏班入门的规矩。在规矩之外,小邪神还是很欣赏顾尊的。

戏班日子也清苦,日子过得紧巴巴。所以偶尔聚在一起吃点小玩意,是个挺有意思的事。

随后同一个院子里的其他四人也被小邪神叫来。有的搬小矮桌,有的搬小矮凳,全都要在屋檐下摆好。

桌子四周,甘甜解渴的井水一人一大碗。还有一位拿出了珍藏的一小把炒瓜子。

最后是重头戏,用荷叶包裹好的神仙肉放在桌子中间,打开之后有黑有白,看着肥瘦相间,香味扑鼻。

小邪神尝了一块,露出了满意的表情,一边的斗鸡眼甚至都有了神采,感叹的说道:“你说这玩意儿,到底是谁研究的呢?太美味了。”

旁边几个人也是点点头,筷子夹一块神仙肉吃点,再喝一碗凉水,舒服。

顾尊哭笑不得,看看这些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虽然这玩意儿叫神仙肉,但实际上不是肉。说白了就是新鲜的大蒜瓣,洗干净了,把水滤掉,然后再经过焖炸等流程之后的美味。

黑的是炸糊了,白的是炸轻了。混在一起黑白相间,乍一看好像是肥瘦相间,居然和红烧肉没有什么区别!

传言神仙肉是乞丐发明。曾经有个乞丐去一家面馆讨饭,被老板赶走了。乞丐饿极了,所以趁着店小二不注意,顺手拿走了一头大蒜。

回到自己窝里,乞丐想着生吃大蒜实在是辣心辣胃,所以像是做叫花鸡一样焖熟,然后用攒下来的一点猪油一炸,吃完之后惊为天人,当即来了一句:“吃了猪油炸大蒜,皇帝老子都不换。”

穷头百姓吃不起肉,所以爱吃这个过过瘾。毕竟再穷的人,也可以随便找一家面馆转转,假装找人,实际上是趁着不注意顺走一头大蒜,拿回家做神仙肉解馋。

当然面馆老板看着频频发生的大蒜失窃案,内心是什么崩溃的心情那就不知道了。

反正神仙肉的本质就是百姓生活太苦,所以自娱自乐、苦中作乐、就图一乐。

不过实话实说,这神仙肉味道其实还真不错。大蒜焖炸之后,口感软嫩还有弹性,完爆顾尊曾经吃过的什么烤大蒜,味道确实挺美味的。

顾尊也是见多识广的人,但也不得不说,敢情这才是大蒜的真正神仙吃法。

不过好吃是好吃,这神仙肉吃完也有一个致命的后遗症:大蒜吃多了容易消化不良导致涨肚,所以吃完之后的差不多三天里,会忍不住“尾气排放”严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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