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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战林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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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林老爷子的话语,林骁便从外面走了进来,笑着说道:“在下林骁,李少侠英勇不凡,林某早就想与李少侠切磋一番,如今李少侠来到林府,在下斗胆向李少侠提出这个请求,还望李少侠不要怪罪!”

话说的是谦卑,可林骁骨子里是高傲的,江湖上一直传闻朝廷整体上的武学水平不如江湖,毕竟江湖中人一生都在打杀中度过,有的更是痴迷于武学。

不像朝廷上的人,被风气染变成了养尊处优的角儿,只追名逐利而放弃了对武学的追求,这点也是被江湖中人所唾弃的。

甚至说很多朝廷中很多高手都是从武林中招揽过来的,这就更让江湖中人看不上朝廷也看不上那些自甘堕落成朝廷鹰爪的走狗。

不过朝廷早于江湖达成了某种协议,只要江湖中人不做违反律法的事情,朝廷是不会出手干预江湖中的事情,所以江湖与朝廷的关系也是这样一直不温不火,井水不犯河水。

林骁自幼习武,待学艺有成因机缘巧合下投靠了林府,从底层一点点做起,因为能力出众深受林老爷子赏识,这才成了林老爷子的贴身侍卫。

而他一直想证明朝廷中人的武功并不差,只是奈何一直没有机会,如今天降良机放在眼前,他怎可错过。

“林侍卫哪里的话,林侍卫辅佐朝廷除暴安良,使百姓安居乐业是我等之楷模。如若不是在下闲散惯了定当也会投奔朝廷,为国家做出贡献。

今日我们以武会友,点到为止,可好?”李沐风笑着回应道。

他岂会看不出林骁骨子里的高傲,嘴上那般说,但是心里已经打定好了主意,今日定要挫挫林骁的锐气。

林骁自是听出了李沐风话语中针锋相对的意思,再看着李沐风那英俊的面孔更加的恼火,下定决心也要给他颜色看看。

李沐风从不在意自身的长相,但是不得不说,李沐风却也是风流倜傥,集少年意气、江湖侠气、天地灵气于一身的少年郎。高约莫八尺(178),扎着高高的长马尾,腰间别着一把金色长刀。

一个回眸,一个勾眉,一个嘴角斜抿,半眯着桃花眼,往上轻嘘一口气,额头的斜刘海儿被吹的一溜儿飘扬开来。多少豆蔻少女,都迷醉在这样的眼神里!

再反观林骁,说不上难看,但和英俊完全说不上关系,差了李沐风不止一头(168),扔到人群中算是那种很快就会让人忘记的存在吧。

林骁并没有对那种长相英俊或者武功高强的人抱有仇视的心态,只是所有的优点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却是让人有些不爽了。

就是那种凭什么都是他的心理

“如此甚好,我们点到为止免得伤了和气,不如这样我们都不用内力如何?”林骁提议道。

“如此甚好!”李沐风点头答应,他看得出林骁对自己的拳脚功夫很是自信,可他又何尝不是呢。

“请!”

“请!”

说完两个人便进入了战斗姿态,徒然间两股气势从两个人身上散发而出激烈的交错在一起。

这股气势便是战意,这算是一个试探。很多时候高手只是一个眼神就能吓得那些小喽啰浑身哆嗦甚至晕死过去正是因为这股气势。

林骁学武多年,骨子里有一股狠劲,再加上身为朝廷侍卫,无形中有一种官威加身,本以为能借此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可没成想对方丝毫不惧。

不过他倒没有惊讶,想来实属正常,如果只因为这样就能让对方退缩的话,他也就不可能被评为少年英杰榜第二的存在。

不再试探,两人很快拳脚相交战在一起。林骁的拳头舞的虎虎生威,清脆的拳声连连作响。一时之间林骁越战越勇,完全占据了上风。

李沐风虽是处于下风,但他不急不躁,稳扎稳打从容应对林骁的拳法。经过短暂的交手,他大概清楚对方是什么样的实力了——小天位。

不得不说林骁不愧是林老爷子的贴身侍卫,并不是那种花架子中看不中用,是有真材实料的,光看拳脚上的比拼,是丝毫不弱于自己的。

林骁现在所施展的拳法名叫十军拳,是一套通俗易懂的拳法。这套拳法是由大内总管曹公公所创,共分为十层,前四层流传于世,让世人学习强身健体,后六层只有官府中人才得以学习。

十军拳的招式李沐风有幸见到过,是一种大开大合的招式,每一拳浑厚深沉如有千斤重,被攻击的人就犹如被泰山压顶一样,一波接着一波直到被压的喘不过气败下阵来。

但相对的这拳法很考验一个人的基本功是否扎实,因为招式大开大合很容易被人抓到空子从中反击,所以就需要修炼之人日复一日的修炼殷实,保证连贯性。

李沐风清楚正因为十军拳招式大开大合所以极其消耗体力,只要他能保持不败之地,对方迟早会力竭先败下阵来。

只是这样做完全就变成了一场消耗战,虽说这是最稳妥的方法,可他李沐风却不愿如此,他就是要正面击溃林骁。

防守中的李沐风逐渐施展起通伤拳,这是早年他从一位域外人士身上偷学而来,经过多年的完善调整创造了这套通伤拳。

通伤拳顾名思义就是你伤我也伤,算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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