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当年恩怨(1 / 2)
所谓双子剑,其实是一柄小剑。
但在出剑时,剑身可随时按照出剑者的心意分成两柄绝对相同的小剑,两柄小剑之间有一条玄丝牵引。
双剑本为一体,剑意相通,控制这样一柄双子剑,要比单独御双剑来的容易。
容祁自是早有准备,说话时已将双子剑拿出来,交给公孙佩。
苏狐之成败,就是凤天歌之成败。
此战,苏狐必要胜。
接过双子剑后公孙佩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底,就差一柄称手的暗剑,现在有了,“说起来,你应该庆幸。”
容祁挑眉,“庆幸什么?”
“庆幸本院令的徒弟对凤天歌没有爱慕之情。”剑拿到手,公孙佩自觉容祁已经没啥用了。
没等容祁开口,公孙佩又道,“否则就凭我家徒儿对凤天歌一片真心的劲儿,谁会不爱他!”
容祁呵呵公孙佩一脸,“谁会爱他?瞎了还是咋?”
“话可不能这么说,你有我家徒儿对凤天歌真诚吗?你敢告诉凤天歌你是谁吗?你再瞧瞧我家苏狐,凤天歌要敢问他身上有几根毛,他都敢拔下来一根一根数,你能吗?”公孙佩其实觉得,倘若自己有一个当女元帅的徒弟媳妇,人生才圆满。
说
到底,公孙佩还是护犊子的。
容祁直接撸起袖子,敢跟他抢媳妇这种事,不能忍!
然而容祁忘了,他穿的不是绛紫长袍啊!
于是在苏狐一脸茫然的目光下,公孙佩把容祁打到怀疑人生。
打归打,公孙佩在容祁离开前给他挂了一大包猪头肉回去……
城郊,玄机营。
主营帐里,一袭铠甲的易剑生抬手握剑,另一只手用鹿皮一遍一遍抹着剑身。
银冠束发,肤色古铜,易剑生长的十分魁梧却不会给人粗犷之感,许是早年当过杀手的缘故,他的眼睛里时常会迸射出一抹冷似寒冰的锋芒,让人打从心里畏惧。
除了颖川王,没人知道,他跟凤清有仇。
是的,就是四侯之一的镇南侯凤清,而且是不共戴天的深仇。
易剑生抹着长剑,记忆渐渐回到儿时,父母早亡,儿时的他带着弟弟以乞讨为生,日子过的十分艰辛。
后来他们村子所在的信都遭遇百年大汗,他便带着弟弟一路乞讨离开家乡。
路上,弟弟饿的实在不行他便把弟弟扶在一块小溪的石头上歇着,自己跑去深山找吃的。
深山里有什么,运气好时遇到野兔抓一只,运气不好遇到野猪野狼命都不
知道能不能保得住。
那一次,他运气好,抓到一只野兔。
只是当他回来的时候弟弟竟然不在那里,于是他四处找,终于看到一队行军人马在不远的地方出现。
夜已黑,他不敢往前凑,只站在暗处悄悄盯着那队人马。
终于,他看到了自己的弟弟就在军营里。
那一刻他想冲进去把弟弟救出来,可他看到弟弟的身上已然换了一套士兵的衣服,他犹豫了。
如果当兵能活下去,那他为什么还要把弟弟拉出来跟他一起亡命天涯?
于是,他默默走了。
后来他有了自己的际遇,拜了师,成了一个江湖人。
他师傅不算好人,但对他极好,而今他手里这柄剑就是师傅传给他的。
这柄剑很普通,跟他的师傅一样,却是他此生最珍视的东西。
再后来师傅被仇家围堵在巷子里乱刀砍死,他为了给师傅报仇自愿入阎王殿成为一名杀手。
在阎王殿里呆的日日夜夜,他就只做三件事,杀人,练功,找弟弟。
日复一日,他终于成了阎王殿的一级杀手,有了自己的自由。
那时他也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弟弟,凤清麾下先锋,易南。
他总会偷偷去看易南,每次看到弟弟
在校场上练兵的样子他就十分欢喜,他感激凤清。
然而这份感激一直维持到弟弟战亡。
那是一次剿匪战,凤清竟然会派弟弟作为诱饵,深入贼匪巢穴,声东击西。
就十个人!
弟弟那一队就只有十个人!
他知道之后拼命赶过去想救出自己的弟弟,可贼匪太多太多。
眼见易南被贼匪砍成重伤,他却根本来不及去救。
最后,他也受了重伤。
他用仅剩的一丝力气冲到弟弟面前,告诉他自己是谁!
他不知道自己的弟弟听到没有,就已经因为体力不支陷入昏厥。
老天爷又一次厚待他,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人在颖川。
他弟弟亦在颖川,且在周歧的医治下吊住了一条命。
如此,他自然而然就成了颖川王的人。
七年前,他依颖川王之意入到当年还是一字并肩王的百里绝麾下,因屡立战功先后被封为校尉,先锋,再到副将。
他用七年时间终于成为一营主帅。
半年前,周歧来齐都被害,他的弟弟也因为没有续命之药而亡。
一直藏在内心的仇恨终于爆发,如果不是颖川王再三压制,他只怕早就杀到镇南侯府,哪怕与凤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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