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七章 共乘一骑(1 / 2)
知子莫若父。
再厉害的小家雀也斗不过老谋深算的老家贼。
公孙佩会不知道苏狐想什么?
自打他收徒弟以来,但凡对自己不利的事,他那些个徒弟们各个干的乐此不疲。
公孙佩猜到苏狐非但不会把孟臻给带回来,搞不好还得净天跟在孟臻身边看着他千万别回来。
但这,正是公孙佩的目的。
据他得到的消息,孟臻对于往生卷的执念已经到了执迷不悟的地步,而且他听人说,孟臻行到哪里,都会背着一口水晶棺。
公孙佩当年得孟臻以命担保,得以在仇家遍地的情况下安于一隅,在武院里活到现在都没人敢过来追杀。
眼下孟臻有难,他虽不能亲赴,至少也要派自己唯一在身边的徒弟过去相护。
别问他为何不亲自去。
他去,只能让孟臻的处境更加堪忧。
而苏狐便是在这个契机下,入了江湖。
一入江湖深似海。
天下风云我辈出。
每一位至尊者的成长,都要经历无数场刀光剑影,血雨腥风。
苏狐,也不例外……
皇城郊外,雀羽营。
自从谢如萱取消大婚,且调离虎骑营之后,柴晔一次都没有来过。
谁也不知道,明明相爱
的两个人,如何就走到了今天。
项晏伤势已好,此刻他正看着校场里操练兵将的谢如萱,心里难以言说的憋闷。
他知道眼前看似再正常不过的谢如萱根本就不是看到的这样坚强。
昨天夜里,他还听到谢如萱在哭。
可他能怎么办?
他不是没找过柴晔,柴晔根本不见他。
可在谢如萱面前,他又半个字都不敢提起。
有时候项晏在想,到底是不是因为他的存在,才让柴晔对谢如萱有了疑心。
或者他走,才能让柴晔回心转意,才是对谢如萱最好。
离开?
离开……
一天一夜的时间,凤天歌终在第二日卯时三刻,抵达莽原。
城外,凤天歌止步于眼前高墙。
前世她行军借道楚境,曾经到过这里,在这里逗留数日。
就是这逗留的数日,她麾下先锋廉庄硬是被慕容情给裹挟到帝庄,再出来已是半个月后。
当年就是在这里,她与轩辕琅对峙,硬是逼着轩辕琅放慕容情跟廉庄远走。
说起来,她现在都还记得轩辕琅那时的样子,明明气到要死,脸上那双细长的桃花眼却依旧在笑。
容祁说轩辕琅是大色狼,凤天歌私以为,那是一只笑面虎
。
就在凤天歌怅然之际,她忽然发现一个问题。
明明大敞的城门,内外竟无一人。
连守城兵将也无。
忽的,正前方突然响起一阵踢踏的马蹄声。
凤天歌闻声抬头,只见一匹枣红色的汗血宝马朝她驶来。
那马的蹄子又大又圆,四条腿结结实实,血红色鬃毛闪闪发亮,随着马蹄的踢踏声如燃烧的火焰般光彩。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凤天歌看清马背上那人。
一袭比绛紫色还要深几分的锦缎长衣,于领口及袖口处绣着精致的云纹图案,腰间金色腰带配一块蓝色宝石,长发以蓝色玉袋盘起,垂落的部分犹如瀑布垂至腰间。
风起,墨发轻扬。
男子端坐于马背,身体如标杆一般笔直,刀削的眉,鼻梁高挺,尤其是那双细长的桃花眼,永远都给人一种似笑非笑之感。
没人能看透这个男人在想什么,就像从来没有人,走进过他的心里。
偌大城门,除了这一人一马,再无旁物。
凤天歌淡然站在原地,身姿挺拔而立,背负斩风,有骏马在侧。
终于,对面那匹汗血宝马停下来。
“天歌,拜见狼主。”凤天歌拱手握拳,英姿飒爽。
马背上,
轩辕琅居高临下,细长的桃花眼微微眯起,唇角勾起笑意,“等你许久了,独孤艳。”
这或许就是轩辕琅清净城门,避退所有人,独自来迎凤天歌的心思所在。
多么熟悉的名字,已经有很久没有人当着面这样称呼她了。
“在下大齐凤天歌,拜见狼主。”凤天歌再度拱手。
轩辕琅翻身下马,立于凤天歌面前,唇角的笑邪魅至极,却又透着一股难以形容的温和,“那就……等你许久了,凤天歌。”
“狼主亲自相迎,天歌感激。”
虽说轩辕琅来迎,但他却也真真正正挡在自己面前,凤天歌想迈进眼前莽原,自然要跃过眼前之人。
“莽原就在本狼主身后,天歌想入,随时都可以,但我有一个条件。”
轩辕琅落在凤天歌脸上的目光多出几分光彩,“只要天歌肯与本狼主共乘一骑,跨跃莽原与南海交界的长龙海岸,我便亲迎你入城,如何?”
凤天歌转眸,看向那匹骏马,视线回落时面色冷肃。
见其如此,轩辕琅那双细长桃花眼越发笑的厉害。
他将微弯的尾指置于唇边,一阵口哨陡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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