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爱尼马的麻花情?(2 / 3)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你也知道我的时间浪费不起,耽误一分钟我都能背两个单词了。我要是考不过GRE,信不信我跟你同归于尽?”
辛夷顿感头疼,他打量了一下四周,好死不死的发现叶晨正在隔壁的一张桌子看书,瞥见辛夷的时候还笑着跟他点头示意。辛夷做不到像顾明那么不要脸,直接在女生宿舍楼下表白,他有些为难的看着妖刀,然后问道:
“咱们非得在这儿说吗?”
妖刀知道辛夷对自己的心思,不过见他连说出来的勇气都没有,索性也懒得去搭理他,自顾自的看着自己的教辅书。
辛夷在妖刀的身旁坐下,最后鼓足了勇气说道:
“妖刀,那我就直奔主题,我喜欢你,从我还没见到你的时候……不,从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你了,而且我觉得这件事儿,我必须得告诉你!”
妖刀心里要说没有小窃喜那是不现实的,毕竟哪个女生都期望自己被别的男生暗恋。不过理性的她最终还是说道:
“谢谢!”
说完妖刀继续看着自己的书,没再搭理辛夷。辛夷呆住了,他对着妖刀问道: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我说了谢谢啊!”
“你还没说你喜不喜欢我呢?”
妖刀知道理性的话语有时会很伤人,尤其是自己对辛夷这个看似憨憨的家伙还是有着好感的,就更不忍心去刺痛他。妖刀斟酌了一下语气,然后说道:
“我对你谈不上喜欢,但是也不讨厌,因为我没有资格讨厌你。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所以我很感谢,但是我也没有资格去喜欢你,因为以我现在的情况,我一事无成,我还没有资格去喜欢上任何一个人,也包括你,明白了吗?”
辛夷的眼神中带着迷茫,有些懵懂的回道:
“不明白。”
妖刀认真的看向了辛夷,然后开口说道:
“不明白我就解释给你听,这也是最后一遍,这一遍我解释完之后,我希望你不管有没有听明白,都不要再来烦我了,好吗?
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吗?喜欢一个人说出来很容易,说着也很轻松,说完了也很痛快,可是如果只是为了图一时的痛快,那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像你这种没头没脑、无忧无虑的小屁孩儿,你懂什么叫责任吗?你当然不懂,但是我懂。
眼下我的责任就是要把我自己塑造成一个绝对优秀的人,一个值得真正值得被人喜欢的人,而不是那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花瓶,只有这样,我才会去接受别人的喜欢,我也有资格对我喜欢的人去说我喜欢你。”
看着面前的妖刀,此时的辛夷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跟她相比,在心智上太不成熟了,自己只是凭着一腔热血,一丝感性去表达自己的喜欢,而妖刀却站在更高的角度,高屋建瓴的去看待这些情感问题,并且做出理性的选择。
辛夷走出图书馆的时候,身上的力气仿佛被抽干,因为今天的表白花光了他所有的勇气。尤其当时身边还有叶晨这个熟人在场,他觉得自己蛮丢脸的。
叶晨对此只是笑了笑,其实他还蛮欣赏辛夷这家伙的,他挑选了妖刀作为自己喜欢的对象,无疑是挑选了最难啃的一块骨头,可是他却还是坚持了下去。甚至在他得知自己身患癌症的那一刻,为了支持妖刀的梦想,他直接放弃了治疗,只为了多留些钱去供妖刀留学,这家伙有着一片赤子之心。
未来的某一天,妖刀在回忆起辛夷第一次对自己的表白,相信她会觉得心中一阵刺痛的,她的冷言冷语无情的伤害了一个爱她到了骨子里的男人,只有失去后,她才能真正的学会惋惜……
顾明和辛夷这两个表白失败了的家伙,回到寝室后甚至不用去问对方结果,仅从脸上的表情就能明显看出结果如何。
一旁的秋水看到这一幕,反倒是有些幸灾乐祸。今天一天他都捧着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YY着自己就是书中的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阿里萨,虽然睡过六百多个女人,可是最喜欢的却是肖红,她就是自己的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她将来嫁作人妇,也不耽误自己对她的喜欢。
不得不说这货实在是闷骚到可以,他也一直自诩自己是为诗人,诗人总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也因此朝三暮四、蜻蜓点水般处处留情,但是这不耽误他坚贞不渝、将全部情感倾注于一人……
这天下午收操后,秋水来到了女生宿舍楼下,找到了肖红,从自己衣服的里怀掏出了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递给了肖红,然后对她说道:
“肖红,前阵子咱们俩被罚去食堂帮工的时候,你不是一直说让我推荐你一本书看嘛,我挑了又挑,觉得这本书不错,它讲了一个爱情故事,它讲了一个旷日持久,充满坎坷,忠贞不渝的爱情,我送给你。看完了之后,你要是觉得有什么心得体会,咱们可以随时交流。”
肖红明显的愣了一下,我让秋水给我推荐过书吗?我怎么不记得了?不过肖红出于礼貌,还是把书接了过来。
下午自习的时候,肖红在教室里偷着把这本书给看完了,看完后肖红险些破口骂娘,你特么管这叫爱情?爱尼马的麻花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