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鱼找鱼虾找虾(2 / 3)
勾勾的看着叶小朗的身边送行的亲友。
叶晨仔细的辨认了一下,随即有些意味深长的笑了,除了和叶小朗比较亲近的那个男子以外,还来了一男一女,而这两人叶晨也都认识。
其中一个是市新华书店的办公室主任,姓陈,以前因为工作的原因,叶晨曾经去到新华书店采访,就是这个陈主任接待的。
至于那个女的则是陈主任的小情儿,叫孙小茉,她还有一个身份,是原世界里乔二强的原配妻子。
因为叶晨刻意避开了叶小朗这颗雷,所以也就不存在叶小朗把自己的闺蜜孙小茉介绍给乔二强了,只是叶晨没想到叶小朗这都要出国了,孙小茉还会主动来送她,而且还是跟老陈一起来的。
叶晨在心里不由得感慨,来机场送个人,居然会看到这些臭鱼烂虾都聚在一起了,也是没谁了。
他用力拍了下宋清明,然后没好气的说道:
“鱼找鱼虾找虾,跟叶小朗凑在一起的,能是什么好货色?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
说着叶晨没再理会宋清明,自顾自的朝着停车场走去。宋清明赶忙追在叶晨身后,笑嘻嘻的说道:
“我也知道那娘们儿不是什么好鸟,你没看到吗?刚才那个姓陈的偷着掐了下她皮谷,她都没做反应。据我所知,这个姓陈的可是已经结过婚了。”
叶晨翻了个白眼儿,撇了眼正在发动汽车的宋清明,轻声说道:
“看热闹吃瓜,是咱们国人最擅长的,其实当个乐子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哈哈哈!”宋清明笑出了声,他对着叶晨说道:
“还记得咱俩刚认识那会儿,我说的过话吗?我最喜欢你说话阴阳怪气的调调!对了,我哥们儿在玄武区那块开了个卡拉OK,晚上下了班,咱俩过去捧捧场吧,我请客!”
“好啊。”
卡拉OK也算是九十年代的时代特色了,九零年那会儿第一家卡拉OK在沿海城市那边诞生,标志着这个新兴的娱乐项目开始在华夏露出了萌芽。
之后的几年,各个城市也全都开始跟风。不过不同于三四线的小城市,金陵作为省会,在这里开的卡拉OK倒是蛮讲究的,基本见不到敞开式的大厅唱K,大中小包间成为了当时的主流。
宋清明的朋友倒是蛮舍得花钱的,九四年居然从国外进口了那种电脑选歌的设备,在包间里玩的客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点歌。
叶晨也没想到宋清明居然还是个麦霸,而且唱的都是Beyond乐队的歌。
虽然Beyond乐队在一九八八年就在北京首体开了演唱会,可那时他们在国内终究还只是个三流乐队,观众在他们唱了一半时已经走掉了大半。
直到九三年家驹在小日子因为舞台事故去世,这支乐队的热度才慢慢的在国内被炒起来,宋清明抱着麦克风大声的嘶吼着《光辉岁月》,他那不太标准的粤语听得叶晨脚趾头抠地。
唱到一半,宋清明还把麦克风递到叶晨面前,让他接着唱下去。被叶晨举了举手中的啤酒,笑着拒绝了。
宋清明唱完后,坐在沙发上歇气儿,然后对着叶晨说道:
“一成,你这家伙好无趣,大家是出来玩的,结果你光坐在那里吃着果盘喝着啤酒,这有什么意思?”
叶晨哈哈一笑,用叉子叉起一块西瓜,递给宋清明,然后回道:
“我怕我一开嗓,你这家伙会自卑。”
“切!”宋清明不屑的撇了眼叶晨,然后嘲讽道:
“有天你这家伙要是不行了,浑身都软了,这张嘴也一定是硬的。”
叶晨扯了两张纸巾擦了擦手,然后抓起了茶几上的歌本,找到了一首同样是Beyond乐队的歌,只不过是国语版的《大地》,对着点歌机输入了编号,拿起了麦克风,唱了起来。
宋清明在一旁微张着嘴巴,直接就听傻了。他不知道的是叶晨还没玩吉他呢,他的吉他水平足以吊打这支摇滚乐队,就算是唱功方面,他每天晨练时的早功,也让他模仿起各种声线来足够得心应手。
听完叶晨的演唱,宋清明对着叶晨挑起了大拇指,说道:
“你这家伙还真不是在吹牛啊,元旦晚会的时候让表演节目的时候,你一个劲儿的往后缩,真是鸡贼啊!”
从卡拉OK里出来,宋清明这家伙还不忘记拎了一提啤酒,不过倒是没酒后开车,把车停在了朋友的店门口,打了辆出租,载着二人大半夜的去到玄武湖公园去了。
玄武湖旁的一张长椅上,叶晨拉开了一罐啤酒,递给宋清明,然后问道:
“我怎么觉得你这家伙这么反常啊?大晚上的拉我出来一通疯,有点发泄的味道,能告诉我出什么事儿了吗?”
宋清明大口灌了一口啤酒,咂巴了一下嘴,然后说道:
“还能为什么?我们家老头老太太催婚了呗,烦死了!”
难得看到宋清明吃瘪,叶晨笑得乐不可支。作为宋清明的死党,他简直是太知道这家伙了,他一直秉承着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原则,处朋友玩玩可以,但是结婚栓住一辈子,他无论如何都不答应。
叶晨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声,然后对着宋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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