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案五)家宴(四)(1 / 2)
晚饭前沈碧英忙着宴会的事脱不了身,便差了霜秋来将那三封信都送了过来。夏宝珠和唐青柳将三封信平摊在桌上挨着仔细检查。
三封信的字迹均不相同,落款也都不一样。第一封信的落款是“吴摊”,第二封信的落款写着“野雁”,第三封信的落款便是他们早上看过的“傅薄幸”。
若不是真的死了人,唐青柳都快觉得这三封信真的是恶作剧了。毕竟这三个落款上写的人都是死人。“吴摊”是个好赌的飞贼,因为手特别快,所以道上都管他叫顺哥,两年前因为被云洲最大的赌场抓到他出老千,砍了一双手后没两天就死了;“野雁”则是一名擅长用毒的女子,她自负美貌,便常常勾搭有妇之夫,后被一官员看上纳她为妾,结果遭到原配妒忌,五年前被一杯毒酒给药死了。
他们仨唯一的共同特点,就是在江湖上有些名声。只是不知为什么凶手要用他们的名字作掩护。
眼见三个的笔迹都不同,唐青柳有些紧张地猜测:“姐姐,这别是个团伙作案吧?”
“这是同一个人写的,只不过刻意换了字迹,”夏宝珠解释道,“大哥和二妹妹都说过的,字好不好看,笔划上最不好把握的就是撇捺。你看这三封信上所有的捺的收笔,笔锋都是一样的。所以能肯定这是一个人写的。”
唐青柳再次拿起两封仔细看了起来:“还真是这样!姐姐你好厉害啊!这都能看出来!”
“爹爹希望我继承他的字画店,所以教过我一些看字画的本事。只是我无能,也就堪堪学了些皮毛,”夏宝珠又拿起信封,“若是爹爹还在就好了,我对纸和墨水实在是没什么研究,最多也就看得出三个信封和三张信纸分别都是一样的材质,至于墨水,完全没有想法。”
唐青柳真心夸道:“这已经很厉害了姐姐,我反正是什么也没看出来的。”
忽然,房间的门扉再次被叩响,夏戊带着个提灯照路的小丫鬟毕恭毕敬地候在门口高声道:“大小姐,唐公子,老爷叫我来接二位去吃团圆饭啦!”
两人收好那三封信,才慢慢往外走。
团圆饭的位置设在了前院大厅,夏老太爷特地吩咐了用过年时的大圆桌,以便全家人都坐得下。
才刚到前厅,沈碧英就忙不迭地迎了上来。她脸色不是很好,只拉着夏宝珠往旁边躲了几步,才小声说:“老爷子怕是糊涂了,叫我把你同江公子的位置安排在一块儿。现在离开席还有些时候,我刚叫下人们把桌子撤了,去换两个小的来,男女不同席。宝珠妹妹同青柳兄弟不如这会子先去偏厅坐坐吧?”
然而夏宝珠还没来得及谢过沈碧英,就听见夏老太爷苍老又威严的声音道:“谁叫换桌子的?我大孙女好不容易回来,我还不能同她共一张桌子吃个饭吗?”
沈碧英刚张嘴想说些什么,只见夏老太爷已经落了座:“不准换!”她有些为难地看向夏宝珠。
夏宝珠嗤笑一声,她大概想到老家伙是要做什么了。于是她主动说道:“是我叫换的,我不想同你坐一桌。”
在夏宝珠来之前,整个夏家还从未有谁敢这么同夏老太爷这个一家之主这样讲话。刹那间整个前厅都安静了下来,谁也不敢作声,在旁边忙着的仆人们也都纷纷低下了头装作什么也没听见的样子。
夏老太爷再次猛烈地咳嗽起来:“承业、宝珠,你就不能满足一下我这个将死之人的心愿吗?”
“能满足,但我不想。”夏宝珠笑着走到唐青柳的身旁,整个人靠在他身上,唐青柳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揽住了她的腰。
“祖父,我爹临死前想吃一块桂花糕,五文钱一大块、最便宜的那种。当时我跑了两条街才买到,可等我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断气了,”夏宝珠看着夏老太爷的脸一寸寸白了下去,“你这个做长辈的当时在哪儿?你怎么不帮我爹、也就是你儿子,满足一下临死前的心愿呢?”
厅上此时静得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听见,夏老太爷数次张嘴,可什么也没说出来。
见状夏宝珠拉着唐青柳毫不客气地坐到了上座,接着说道:“罢了,大哥交代过我,尽量不同你们一般见识,我反正现在住的又是客房,一个客人而已,哪有什么发言权呢?将就座吧。”
夏宝珠这一坐,她的左边是夏老太爷,右边是唐青柳。
随后她冲沈碧英笑道:“好嫂嫂,你也坐啊,快叫他们上菜,我都饿了。”
“诶!好,”沈碧英立马反应过来,“赶紧上菜,都别愣着了!都快入座吧。”
听到沈碧英的话,其他人方才大梦初醒般纷纷落座。看到自己的孙女坐在了自己身边,夏老太爷的神色缓和了不少。他试图给夏宝珠夹菜,可夏宝珠贴着唐青柳,碗筷刻意离他放远。
不得不说沈碧英管家真的有一手,菜不仅上得很快,且色香味俱全。
唐青柳每吃到一口好吃的就往夏宝珠碗里盛:“唔!姐姐这个好吃你快尝尝!”与此同时还不忘问沈碧英菜谱:“这个菜怎么做的?得叫蓝墨来学学,丰富一下店里的菜谱。”
夏宝珠也笑着给他夹菜:“蓝墨啊,他就是学了也会狂放花椒的,还是算了吧。”
“有道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