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我赚钱养家,你读书习字(1 / 2)
她要强,一直都很要强。
但是她学的现代知识体系,和古代的不一样,古代走科举这条路,从小熟读四书五经,写出来的那种状元纸,没有十年二十年压根没办法。
况且沈珍珠是女子,再如何努力,这条路也行不通。
反而在这样的时代,她更适合经商,更适合用所学的知识赚钱。
许清桉道:“你不知晓我的能力,万一让你失望呢?”
说这话的时候,他带着自嘲。
沈珍珠道:“不会,我信你。许清桉,即便是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信你。”
“我会努力赚钱,我打渔的能力不错,赚钱打渔就是我的爱好,有货我每天出门心情都要爽朗一些的。”这话是真的,这会儿说话沈珍珠的眼睛都是亮晶晶的。
她是真的喜欢打渔。读完水产养殖博士,就想着要靠着所学知识去打渔赚大钱,买房子然后天天躺平。
未曾想,博士读完倒是来到古代了。在这里,虽然难度大,但是这内心也斗志昂扬,她一定能好好活下去,还能赚大钱!
“许清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摸的夜以继日读书。我知晓,你想走下去。不管你的道是什么,许清桉,想做的事就去做,我信你,永远站在你这边。”
说完,许清桉看着她,眼里稍微有些复杂。
……他好像这辈子是第一次听说,有人永远站在自己这边。
不管是从小到大,他永远都是被抛弃的那一个,就算是做得再好,也从未被认可过。
如今来到渔村,倒是也没有想过会有这些交集,本以为心死了,未曾想,她这样一说,倒是让他觉得渺茫的希望再次燃起来。
“可我,有癔症。”他声音沙哑,清了清嗓子道。
这是最客观的原因,这一个原因,极大部分的夫子都不愿意要,甚至不嫌弃的人都很少。
大多数人,都把他视为洪水猛兽。
沈珍珠倒是丝毫不放在眼里,继续道 :
“癔症是一个问题,但是试都不试就放弃,你甘心吗?”
“癔症怎么了,癔症就比别人差吗?”
“许清桉,且视他人之疑目如盏盏鬼火,大胆地去走自己的夜路。”
许清桉没说话,但是手指却有些颤抖。
这时候他才开始正视沈珍珠,她不一样了。
就连那些儒学大家,都未必有她这么通透的想法。
沈珍珠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明儿我和你一同出门,买些家用的东西,顺 便,我们去看看夫子的情况。”
“阿婶说,县城只有一个夫子,那夫子脾性不好,明天先去探探路。”
说完,她也躺在麦秸秆上,盖上破棉被闭目养神。
不知道许清桉愣了多久,最终还是轻手轻脚地躺下。
一夜好眠。
翌日。
沈珍珠醒过来的时候,许清桉已经备好了早饭。
吃好后沈珍珠收拾好破布衣服,而后把换洗的草鞋放在一旁,家中只有这等不值钱的东西。小偷过来都得嫌弃浪费时间。
沈珍珠本想收拾点东西,到时候带过去给夫子打点关系。
但是家中四面土墙,除了那些温饱的东西,倒是也没什么。若是昨晚的老虎斑鱼没有卖出去,或许还能有点希望。
沈珍珠叹了一口气,许清桉好似知晓她想什么。
道:“无事,这种事情看缘分。”
“我们这样的家境,若是送东西,倒是也无门。”
这话虽然伤人,倒也是真的。
收下礼,就意味着要收下那个弟子。她们能拿出来最好的礼物,或许那先生也看不上。
本就是概率极低的事情,如今想着也都是去碰运气。沈珍珠呼了一口气。
道:“也是。”
“你就在书院旁摆摊,你与那个夫子,是不是也有些交集?”沈珍珠询问,看着许清桉这人,总觉得没那么简单。
无缘无故地,早就被轰走了。别人怎会允许他在那边摆地摊,除非,那个夫子也看得上他一些。
许清桉看着她这模样是真的好奇,也并没有发火的迹象。
也就试着道:“我此前抄书,庄先生来买过。偶然之间,也有过交集,不算多。”
“那庄先生不苟言笑,不是坏人。”他看过那么多,最终得出来的结论也只能是这样。
沈珍珠点头,听着阿婶说,那庄先生脾气古怪,看谁都看不惯,能够入眼的人少之又少。
如今对许清桉这样……倒是有戏。
一家人往外走,沈朗星不断地扣手:“阿姐,我听你的。但是我若是和姐夫一样读书,我感觉……不喜欢。”
“不行。”沈珍珠很坚持,“无论如何,启蒙的学得上了,习字且会算账,以后出来做其他事情也不吃亏。若是我们朗星以后走得远了,还可以给阿姐写信,不是很好吗?”
“那好吧。”沈朗星点头,虽然心里有点虚,但还是不想要辜负阿姐的一片心意。
沈珍珠倒是第一次随着许清桉过来他的摊位。这会儿来的时候,许清桉就把巷子里那个桌板退出来,随后盖上一层褪了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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