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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国营饭店吃中午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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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琳耐着性子,好声好气地哄着曹佳佳,教她怎样才能哄得江玥心甘情愿地给她花钱。

她心里一直觉得江玥那个死丫头,是很好拿捏的,之前她给江父稍微吹吹枕头风,江父不让她继续读书。

让她留在家里面,给一家人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都那样对她。

她都只能乖乖照做,不敢反抗。

而这次江玥突然这么难搞,估计也就是因为被江父报名下乡,所以才赌气卖掉房子。

江玥那死丫头在乡下,人生地不熟的,肯定会吃不少苦头,到时候自然就知道自己错了。

而且,她现在让佳佳去下乡陪江玥,这样一来,江玥那死丫头肯定会高兴坏,说不定还会感激涕零,然后主动把卖掉房子的钱给她们寄回来呢。

主要是最近家里没啥钱,儿子刚上班还没有发工资,她们现在几乎到连饭都吃不饱的地步。

江父每天走路上下班,回到家里饭菜也不尽如人意,没有肉不说还吃不饱,肉眼可见的他人都瘦了好几斤。

江父每天走路上下班,最开始回到家后还会帮她做些事情,最近江父累的连帮她把手的力气都没有,一回到家就坐客厅里歇息。

有一天,苏琳趁江父不在家的时候,她把儿子曹俊杰叫到房间里,悄悄地跟他说:“儿子啊,妈跟你商量个事儿。”

曹俊杰一脸疑惑地看着妈妈,问:“妈,什么事啊?”

苏琳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道:“你看啊,你江叔每天都走路去上班,时间长了,身体肯定受不了。

要不,你和你江叔俩人轮流骑车吧,这样也能减轻一下你江叔的负担。”

曹俊杰听了妈妈的话,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了:“不行!”

最近他一直在追求高中时候喜欢的一个女同学。

上班后的这些日子,一下班他都会骑着自行车前往女同学工作的地方。

这些天,他一直坚持这样做,风雨无阻。

眼看着,女同学被他的真诚所打动,刚刚答应和他相处着试试看。

虽然只是暂时的,但对曹俊杰来说已经是巨大的进步。

他们才刚相处关系还很脆弱,如果不能继续保持这种接触和陪伴,恐怕会很快结束。

而这辆自行车成为,他和女同学之间联系的重要纽带。

如果没有自行车,他没法去按时接女孩下班,也就意味着这段感情可能会迅速破裂。

因此,对于他来说,这辆自行车不仅是一种交通工具,更是维系他们感情的关键。

他必须每天都要骑行车,确保自己能够准时出现在女同学面前,让她感受到他的关心和爱意。

只有这样,他们的关系才能逐渐稳定下来,才能有未来。

与此同时,曹俊杰在心中暗暗咒骂着那个可恶的小偷。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小偷,偷走了他刚刚购买的新手表。

说不定他早就和女同学处上对象。

也不会有他每天一下班,蹬着自行车风雨无阻的去接她下班。

这一切都是拜那个该死的小偷所赐!

苏琳没想到儿子会这么干脆地拒绝,心里有些失落,但她还是不死心地劝说道:“儿子,你想想,如果你江叔累垮,我们娘儿几个可怎么办呢?”

曹俊杰却不以为然地回答:“那又怎么样?反正我就是不想和他轮流骑车。”

苏琳无奈地叹了口气,心想自己老了还得靠儿子养老,现在不能得罪他。

于是,她只好放弃这个想法,再也不提这件事。

向阳公社十字街口,国营饭店内。

江玥她们七个人从供销社买完东西,一起来到镇上唯一一家国营饭店。

钱鸿飞、赵成阳,程贝贝和张小菊四个人,已经在大厅里的位置上等饭菜啦!

他们四个人脚边放着两个大大的包裹,应该就是钱鸿飞和程贝贝家里人给邮寄的东西。

赵成阳和张小菊两个人,会在她们两人回村子里的路上,轮流帮他们把包裹背回知青院。

“江玥,我在取包裹的时候,那边邮局的人说你有一封信,知道我和你是一个村子里下乡的知青。”

“说我若是在镇子上碰到你,让我通知你可以去顺道拿一下信件。”

程贝贝看到江玥她们从外面走进来,出声提醒江玥去邮局取信件。

虽然,有邮递员会去村子里送信,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去村里送信,如果人在镇上可以顺道去取一下。

江玥笑眯眯的感谢道:“好的,贝贝,谢谢你提醒我。”

程贝贝她们四个人坐在一起,再加上江玥她们七个人的话,一桌子坐不下。

江玥让二哥王文辉在程贝贝,她们隔壁桌先占着位置,等着她和周芳芳去点菜。

王文辉很是听妹妹的话,他就在隔壁桌坐下,负责帮大家看着刚买的东西。

江玥要一碗红烧肉一毛五分钱一张肉票,一条红烧鱼一毛钱不要票,还有一个炒白菜五分钱,两碗米饭二两两票。

她发现向阳公社镇子上的国营饭店里,红烧肉和炒白菜比沪城稍微便宜些。

炒白菜和红烧肉分别便宜两分到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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