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金兀术(1 / 2)
战场上,生命如蝼蚁,狭路相逢勇者胜,谁都不知道,自己能活几分钟。
脚步一跨,
江逸身体飞跃,直接落在一匹战马之上,
冷冽的气息,全部绽放,
浑身的剑势宛若实质,这战马瞬间就变得无比温驯,
江逸一拉缰绳,战马便疯狂的朝前方猛冲。
这一刻,璀璨的剑芒,不断闪烁,
一剑、一人死,
江逸坐下的战马,飞速奔腾,无人可挡,犹如地狱杀出来的战神。
狼城,距离赤龙帝国驻军之地,不过十里路途,然而这短短的距离,却成了地狱,无数的尸身,遍布其中。
在狼城上,有三千弓箭手,全都是箭术最精湛的弓箭手,遍布狼城每一个角落,每当有狼族士兵靠近,箭矢便破空击杀。
那只能容纳几人的狭窄一线天,狼族的士兵,即便躲过了弓箭,也不敢冲进去,在那里,他们狼族大军,根本施展不开。
而且,狼族的大军,根本进不了狼城前方的狭谷,因为这里,有一道身影矗立在那,一夫当关、万夫莫敌,正是剑圣章廷宇。
帝国士兵,可以直接从章廷宇的身后走进去,或者爬上北山的峭壁,背负弓箭,阻击敌人。
可狼族的士兵,一旦靠近,必被章廷宇的剑气击杀。
章廷宇的剑,
当真强悍,剑剑染血,必须杀人。
看着远处不断被屠杀的帝国士兵,章廷宇心如刀割。
江逸跨马到达时,直接下了战马,站在章廷宇身边,静静看着前方不断倒下的士兵。
这些死去的士兵,全都是,因为他江逸。
“凌夫差!”
此时此刻,江逸对凌夫差的杀机,攀升到了极致,
几十万战士的生命,活生生的人,在凌夫差的眼中,居然说被丢弃就丢弃。
他凌夫差,就为了杀他江逸,却要如此做,引发两军内战,给了狼族千载难逢的机会。
而狼族,显然是知道这边发生了内乱,抓住了这个机会,这一切,不会是巧合。
人群汇聚的越来越多,几乎都被章廷宇赶上了一线天两边的峭壁上,只有在那山上,才能更好的狙杀闯到此地的敌人,保护自己。
远处的帝国士兵,很快就已经被狼族骑兵屠戮一空,无数的狼族铁骑,缓缓的朝着一线天逼近。
不过,在他们距离一线天千米之外时,铁骑忽然都停了下来。
一线天,是帝国天堑,是帝国守护狼城最后的屏障,这点,狼族之人,自然非常清楚。
站在一线天上,可以轻易狙杀从下方通道行走的人,若是从那上面推动巨石往下落,不但能伤人,还可以阻止铁骑通行,再配合弓箭的
狂猛射杀,一个人,就能造成数十人,甚至上百人的伤亡。
狼族之人,自然不会愚蠢的硬闯一线天,那山上的伏军,还有很多。
若是他们强行要一个一个从一线天的过去,至少要让几万大军为之丧命,这绝非狼族所想看到的。
看着狼族大军,章廷宇的心,在颤抖着!
惨败,这一战,完全是一面倒的屠杀,
赤龙帝国的士兵,再也没了与狼族相抗衡的实力,
刚才,通过他踏入一线天的人群,最多只有十万,其中还有很多受伤的人。
这一战,牺牲士兵,逼近三十五万!
这,简直是一个耸人听闻的数字。
内乱时,狼族行军太快,直接就上演了,
赤龙帝国一方,根本没有半点布置,几乎没有抵抗之力,只能仓促逃跑,而这仓促间的逃跑,自然无法胜过对方铁骑的速度,五十万骑兵蜂拥而来,被杀的人,数不胜数!
这时,那停下的人群前方,有一道身影,缓缓的走上前来,
这是一个年轻的男子,身材修长,面色有几分苍白,
不过,他那双眼睛,却透着睥睨天下的气质,让人不禁想要臣服,真乃王者之气。
“北山剑圣!”
男子嘴唇微微一动,声音并不大,但却清晰的落在章廷宇等人的耳中。
“金
兀术!”
看着这男子,章廷宇轻声道,声音冰冷。
“剑圣镇守北山狼城十几年,我狼族无人可踏过狼城半步,章廷宇之命,赫赫如雷,金兀术一直敬仰不已,今天一见,胸怀激荡啊!”
坐在战马之上,金兀术对着章廷宇微微欠身,这是他对北山剑圣的尊重。
“败军之将,无以为荣!”
章廷宇的声音中,带着一抹悲凉,
三十多万将士,血染战场,这些,都是他的错,
此时此刻,他的心,在不停的滴血。
“人和已失,此非将军之过也,若是剑圣愿意加入我狼族麾下,我金兀术必俯身相迎,甚至,我的帅位,拱手相让!”
金兀术的话,非常的客气,他虽贵为太子,浑身上下,却没有一丝倨傲,甚至,他能当着如多人的面,说出愿俯身迎章廷宇加入狼族,这等人,必成大事。
“胜就是胜,败就是败,何须接口?”章廷宇微微摇头,“谢太子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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