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第124章 小瓶儿被(1 / 2)
奚仲就这样牵着小瓶儿的手从客栈里头出去了。
小瓶儿同样很跃跃欲试。
毕竟,小瓶儿从小就是在李家村长大的,与奚仲一个鸟样,没见过大都城。
而且小瓶儿从小就被父母许配给了那李二彪,而那李二彪也是一个喜欢干坏事的年轻人,这自然让小瓶儿不喜欢。
当时小瓶儿可谓是陷入了绝望。
虽然李二彪对小瓶儿很好,但是,这并不是小瓶儿喜欢李二彪的理由。
甚至于当时小瓶儿都做好了一辈子呆在村子里头的打算。
好在后来天无绝人之境,李二彪被落禅宗选上了,还带上了她。
她那时候还很忐忑,也很绝望,因为李二彪若是当上了宗门的弟子,那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那么毫无天资的自己,岂不是只能乖乖给李二彪当媳妇了?
还好,霸刀宗的人带走了李二彪。
而且听说霸刀宗还覆灭了,不知道李二彪还活不活着。
如果活着,那奚仲仍旧是要将其寻找出来,若是碰见,那肯定是要一拳将其打死。
要知道,奚仲的前身,就是被李二彪这些人打死的。
如果他现在还活着,那应该境界上肯定不算低了吧。
毕竟,他自己可算是一个六品灵根的普通人才了。
现在怎么说也差不多应该能够摸到了筑基境门槛了。
奚仲牵着小瓶儿,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之上。
大街上的人,都是穿着古朴的衣服,当然了,也有奢华的丝绸。
不过丝绸的衣服,大多都是看起来漂亮雍容的妇人或者是女子穿的。
好像在这座都城里头,没有那种“姑娘只能在闺中,不许随便上街露脸”的规矩。
所以大街之上,还是有着不少女子带着下人出来游街购买东西的。
都城其实很大,不过奚仲第
一要找的地方,就是吃的地方。
因为他和小瓶儿都没有吃东西呢。
任静珊这种修仙之人,可吃可不吃,毕竟现在境界也很高了,虽然还没没有到达辟谷境,但是对普通食物的需求,肯定不大了。
而且任静珊的储物戒指里头肯定也有一些珍贵的灵丹妙药,反正就是不会饿着任姐姐。
说起灵丹妙药,奚仲又想起了当初韩略给自己吃的辟谷丹,想起那劣质丹药的味道,是真的难吃,而且竟然还敢取名为“辟谷丹”,简直就是对辟谷境的侮辱。
而奚仲和小瓶儿这种凡人,自然还是得吃东西的。
奚仲找了一家小铺子。
这家铺子的香味,最为浓郁,好像是做烧鸡的。
一共十几张桌子,竟然全部都坐满了。
奚仲现在身怀“巨银”,自然是底气十足,一进铺子,好不容易带着小瓶儿占了张桌子,便高声道:“掌柜的,给我上一盘大烧鸡!不好吃不给钱!”
奚仲可不怕羞,也不内向,即便是人来人往,仍旧喊的高声。
他就喜欢这股市井味道。
“好嘞,一盘烧鸡可得要小哥你二两银子,小哥你可先要看看兜里的银钱够不够!”那中年掌柜豪气地笑道。
奚仲一挥手臂,笑呵呵地说道:“掌柜只管上菜,你看我是那种吃霸王餐的人吗?”
众人一瞧,好像还真不是。
毕竟是在仙家宗门呆了这么久,不说境界有什么增长吧,只说与各位师姐们混在一起,也沾染了一点仙气不是?
再加上奚仲现在穿的,是落禅宗花语峰里头的弟子服饰,而且还是众多师姐帮他弄的,审美观完全符合女子,面料看起来又是好面料,穿在奚仲身上,人模狗样的,若是再在后面带几个狗腿子仆从,那说奚仲是一
位阔家大少爷,也大把人信。
而小瓶儿则是赶紧低下了脑袋,怕别人看她。
事实上,也确实挺多人看她的,毕竟长得那么标志的一个小姑娘,而且任静珊好像也给小瓶儿准备了好衣服,如今穿在身上的,虽然朴素,但是那面料,只要有心人一看,就能够看出来,这布料的价格不菲,肯定是订做的。
在奚仲喊出声来后,周围正在吃着烧鸡的人们都察觉到了这位粉雕玉琢的小姑娘。
一位大叔还笑呵呵地对奚仲说道:“这是你家姑娘?有人说媒了吗?没有的话,你觉得大哥我的儿子如何?”
奚仲连忙挥手,“大叔,去去去,我这姑娘可不嫁人的,这么水灵的白菜,哪家的猪都别想拱!”
“哟!这小子宝贝的紧!”
“那不是,要是俺家的姑娘也长得这么粉雕玉琢,不来个皇子大少,俺都不配给他!”
“哈哈哈哈哈!”
小铺子里头响起朴实大汉们的震天响。
小瓶儿则是害羞得把脑袋低低的。
最后还挪到了奚仲身旁,牵着奚仲的衣角。
奚仲揉了揉小瓶儿的脑袋,笑道:“安心吧,奚仲哥哥可不会把你许配给谁,你喜欢谁,以后就嫁给谁。”
小瓶儿眼眸这才亮晶晶地抬头,“真的吗?”
奚仲拍着胸脯,“自然是真的,期间有哪只猪想拱你,奚仲哥哥保管拿刀砍断他的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