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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青云山上可摘星(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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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着说道:“你永远什么都不懂,其实也很好。”

“那我不就是傻子了?”陈曦反问道,大眼里满是笑意,凌云轻轻揉了揉陈曦的头,暗自说了一声:机灵鬼。

下了清灵舟,凌云三人一青驴便和桃夭分开,“我在青云山上等你们。”

“有缘再见。”陈貂寺拱手道别。

桃夭看着白衣青年左手牵着陈曦,右手搭在青驴背上,红袍青年右手牵着陈曦,小陈曦居中,如一轮初升的朝阳,右乃白日,左为血月。

三人有说有笑,桃夭微微一笑,挥手道别。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夭一定是个很好的姑娘。

青云山上和青云山下,以山腰浮云为界限,下为江湖,上乃修行界。

当然山上更江湖,当然山下也江湖,山下人味更多,神仙也好,凡人也好。上古天庭破灭,远古神灵被驱逐之后,神仙也是人,没有人味了,就和那些远古神灵差不多了,历史总是在重复,错也不在大势滚滚来,错也只在人心啊。

山下酒肆更多,热闹非凡,有走夫贩卒,有江湖侠客

,有文人骚客,自登上路口往外延伸,周边多是酒铺,有一家酒谱挂着:佳酿神仙馋,好酒赠豪客。

人很多,神仙自然是没有的,连些沽名钓誉的读书人也是极少的,多是些带着刀剑的江湖人,修为不搞,也就是练过一些武把式,喜欢出来走江湖的人,也就是小说话本里的路人,凌云佩戴木剑,木剑材质很好,灵性已失,他更加珍惜,若是当真有机会可以将龙象收服,其实以后木剑也就可以归隐。

陈貂寺轻声对陈曦说道:“小曦儿以后可不要爱喝酒。”

他喜欢喝酒,凌云也喜欢,少年总有不大不小的哀愁,陈曦时常盯着凌云的酒壶,她会问哥哥你的酒葫芦里有多少酒啊,怎么总喝不完。

凌云就是笑着揉了揉她的头,没有回答她。

“老板,来三碗阳春面。”这等类似驿站的酒铺,吃的都很简单,不过这里的地方,最有江湖味,也最有人情味。

“要放葱!”陈曦大声提醒道。

三个人对于阳春面都有不一样的记忆,凌云小时候流浪的时候,想吃也吃不着,只会远远的站着看着,用力的吸气,哪怕闻到一点味道,那一天他都不觉得饿了。

陈貂寺只是想起了行走江湖最开始的时候,他终究是错估了人心,吃了一碗阳春面,被转手买了七八次,虽然每次混得都很好,可每次看见的总归不太好,有个鼻涕虫,很喜欢吃面,然后为了救他死了。

陈曦还小,经历不多,她就是喜欢吃阳春面,放了葱味道当然更好,虽然在遇见凌云之间,她其实也只是只有看看,但终究是孩子还是满足了孩子的愿望,孩子就更像是孩子了。

“放葱还得加辣。”凌云笑着说道,小时候记忆里的阳春面不是特别好吃,但后来就很想吃,随军之时,跟着那些满身血腥气或则臭汗的军伍爷们儿一起去吃的时候,味道当然不好,当然不是因为血腥气,是时间不够,人又太多,做出来就不是很好,后来才想起,其实还是自己挑嘴了,不管是兄长凌天,还是义父和父亲,其实都

吃得很有味道。

“好勒,几位客观稍等……”小二腿脚利索,跑得快,厨子手艺不错,味道也好,当然来这样地方的,大多是想看看能不能遇见什么神仙,或则就是走江湖,恰好张三遇见李四,你我相逢有缘,便一醉方休。

这样很好的,走多了山野,见多了鬼怪神仙,还是人更好一点。

“能送几碟小菜吗?”凌云笑着喊道。

“莫得问题……”老板端来了一小盘花生米,一碟酱菜,凌云又要了一碟酱牛肉,“酱牛肉就这酒,味道最好。”

“那就再来一坛酒。”陈貂寺反正不心疼钱,他是铁了心抱着凌云这大腿,这家伙自己的宅子就有还多,而且手底下会赚钱的人不少,不差这点儿。

凌云懒得搭理陈貂寺,倒不是计较钱,实在是这家伙的脸皮厚的很可以了。

有酒有菜,当然听其他人闲聊也就很好,凌云一身白衣和陈貂寺一袭红袍,自然是最为惹眼的存在,江湖上的人有些独特的爱好也不足为奇。

“听说青云山上有论剑,”一个佩刀的汉子眼中露出艳羡的目光,“不知道该是何等的绝世风采。”

“嘿,每一次论剑胜者,皆有摘星之机,青云山上可摘星……”

凌云和陈貂寺对视一眼,桃夭本就不是凡人,看来这次来青云山上也是有别的目的,凌云对于九州天下各州之盛倒不是很清楚,不过既然可以看论剑,当然是要去看看的。

高攀和步知道一起御剑远游,先是去了扶摇州的大衍圣地走了一遭,太衍圣地对于这两人可是熟悉得很,“既然高大爷有意将弟子放在太衍圣地,我必当护其左右。”

高攀摆摆手,看着这位太衍圣地的老祖宗,淡淡的说道:“我曾前辈师弟同在一个战场,曾有幸得其助力斩杀三大妖王,故而特来报恩。”

“我不占你们便宜,只要你们做她暂时的护道人即可,”高攀双手怀抱,“作为交换,我在世之时,可为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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