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公子又远游(1 / 2)
凌云在翎城带了两个月,从酒铺变成酒店再从丁家借钱开了一个小吃店和杂玩店,翎城码头,丁静站在凌云身边,轻声问道:“真要远游?”
“嗯,”凌云转过头对丁静轻声说道,“就麻烦你暂时帮我照看店铺了。”
“加工钱吗?”丁静笑着问道。
“当然。”凌云大笑,登上飞舟,去往扶摇州。
凌云是剑修,也是武夫,还是书生,丁静自然也是清楚的,这个练剑天赋其实很高很高的,十七岁三境剑修,其实才四年时间,重要是起步很晚,这样一算下来,凌云的天赋真的不算差的,虽然在修道修神之上的天赋并不算高,甚至可以说是很差,但是凌云握剑,九州天下,未来的剑修之名,必然是有凌云一份的。
她也很想知道,凌云心里挂念的女子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会让凌云觉得自惭形秽,自愧不如,他明明已经足够好了。
有些人终其一生都在追赶一个人,有些人一生都追赶自己,凌云并不是在追赶那个让他觉得很美很好看也很厉害的女子剑修,他追赶的始终都是自己,心中有恶念在底,善意在上。三境修魂,先得定心神,再得其意,方能炼魂。
他并不清楚自己早年经脉受损,灵魂不稳的事情,不过有《乾坤战神诀》,其观想之法,即便不是世所罕见,也的确是独一无二的,观想之法,有见神灵者,有观道教仙人者,有得见佛陀菩萨之人,唯独有凌云之观想,便是自己,如儒家“吾日三省吾身”,对自身的心境灵魂查漏补缺。
三境定神,如何定神,神又为何?
“喂,大剑仙,你会回来看我吗?”丁静大声喊道。
凌云站在船上,轻轻一笑,白衣飞扬,“当然,”他顿了顿,“我这里可是有三间铺子啊。”
“好啊。”丁静轻轻放下了手,眼神落寞,他会回来,也会来看她,当然先后顺序很重要的,不过她又展颜一笑,这样的男子
,有眼光的女子应该都会喜欢的吧,丁静不差于任何女子,眼光当然也很好。
凌云凭栏远眺,这飞舟是丁家所有,管事姓杨,温和恭敬的问道,“凌公子,这是我家公子特意命我送给公子的。”
丁宁?
凌云有些诧异,接过杨管事手中捧着的长条,这是一把狭刀,刀身比二指略宽,刀尖并非弧形,而是直线,这和高攀手中的狭刀是一个制式的,凌云问道:“这刀,有什么讲究吗?”
“乃是扶摇州大唐王朝制式军刀,唐刀,精铁百炼,削铁如泥,寻常法器亦不如也。”杨管事感叹道。
“这般贵重?”凌云诧异,手握刀柄,剑修用刀,天下便有第三人了。
“若是大唐以外,自然觉得贵重,大唐之内军伍有一只军队专配刺刀,为大唐精锐斥候军团,”杨管事感叹,“这九州天下,要说谁肯在军伍之中下本钱,也就是大唐最肯如此,这唐刀之上,可根据自身所求镌刻符篆,增加杀力。”
“好东西啊,”凌云当初跟丁宁说笑,也就是借用高攀的话而已,剑客用刀,当然是为了羞辱用刀之人,可那是高攀那样的人,又不是凌云,不过他除了木剑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兵器了,再说木剑一物,他已察觉材质极好,但终究是不愿损坏,也许和酒鬼先生见面的机会都不算很多,有些东西,该留着就是留着了,“那往后便劳烦杨管事帮我谢谢丁宁了。”
“凌公子有机会还是自己去吧,”杨管事轻笑,“这是我家公子的原话。”
凌云轻轻一笑,他右挎木剑,背负唐刀,腰间挂着几乎,如此一看,倒是江湖味十足,半点不像修行中人的,“公子还说若是凌公子真觉得贵重,就当是他借给你的,往后若是名声大了,记得再还给他。”
“好!”
凌云轻轻一笑,继续看流云,白云聚散无常,如人生离合悲欢,总是触不及防。先去扶摇州太衍圣地
,若是高攀没有救陈曦,再去忘幽州玲珑山,然后再去镇北城,高攀也是来自镇北城,哪怕打不过,凌云也是要去问问的,不过按照他的推算,高攀那种性格,不太可能不去救陈曦。
凌云最怕的就是陈曦修行太早,年纪太小,又太早的卷入修行界,孩子有孩子的时间,晚一点修行没有关系的,一直不长大也好。
翎城再到扶摇州,路途可谓很远,中途还需要转五个渡口,期间还有许多路要走,并不一定全是飞舟水路,当然走陆路也是可以,就是时间更长了一些而已,如果陈曦真的死去,凌云着急也着急不来,如果还活着,总是可以见到的。
心急也急不来,生死难定,凌云见过了太多的生死,见过了太多的人从他的生命中消失,好似悲伤过后也无济于事。
他不想死,更不想身边的人死,但是如果死亡无法违抗的时候,他只能坦然接受,许多的事情,应该有“得之我命,失之我幸”的坦然,当已经很努力却没有留住的,就让回忆剩下更多的美好。
……
方巢依旧开着店,只是店面越来越大,整个凉城有一半的乐坊,旅店,酒楼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虽然只是参股合伙,但是相比于之前仅仅一家铺子,已经做得很大了,从外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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