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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书生以笔杀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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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好人,那云彩好像棉花糖啊。”

“你喜欢棉花糖?”凌云问道。

绿衣点点头,坐在凌云的对面,小姑娘很是开心,在一个阴暗的坟墓里呆了许久,内心还是向往光明与自由,凌云取出一串糖葫芦递给绿衣,“等下了船,再去给你买糖葫芦。”

“好呀。”绿衣刚刚答应,又皱起眉头来摇头,“不行,大好人你现在身体这么虚,还是多卖点肉补补。”

“也好啊。”凌云温和的回答,眼神却有些惆怅。

不管实力,他的智慧应该是可以察觉到一部分自己父亲的布局,知子莫若父,知父莫若子,倘若布局,自己在父亲的那个角度,其实也会差不多这样的行事风格,如果凌云真的做不到,挺不过去,那么凌云就是普普通通,至此身死。

欲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

凌云嘴里含着糖葫芦,目光忧伤而又深邃,一个人在失去了很多以后,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呢,可是在那之后,又忽然拥有了很多能够值得拥有的人,这个时候他整个阴暗的世界,就忽然变得温暖起来,这样的感觉,只要是一个人都不舍得放弃的。

“真是好手段啊,爹。”凌云轻声说道。

这像是算计,能多的好像是弥补,“那么义父义母的死,也在你的算计之中吗?”

聪明未必是好事,可是不聪明就真的是坏事,大小的聪明,都是不一样的,凌云深深了吸了一口气,差点没被糖葫芦噎死,瞪着眼睛吞下去了一口。

“大好人你干嘛带那么多糖葫芦?”

“好吃啊。”

“行走江湖,你这也太掉价了。”

“大侠都有一些怪癖的。”

“原来如此,真是大开眼界。”

绿衣穿绿衣,如春回大地,生机昂扬,凌云就很开心的笑起来了,却不知道在很多年以后,绿衣的一代人里,有个腰挂唐刀,手持棉花糖的姑娘,当真是转战三千里,未尝败绩。

船舱里待得久了些,难免觉得有些无聊,凌云便取出文房四宝,静心练字,儒家学问,兼容并蓄,凌云如今既然难以修行,倒是不如转修儒家学问,倒是还可以做出不少事情来,他身具浩然之气,早已经打磨好基础,九州天下,三教百家,若是能够融会贯通,取三教之精华而存于己身,当真是无可匹敌。

书生杀人,最善用笔,能诛心亡魂,亦能夺命。

天下书生最风流莫过于诗仙,天下剑客最快意莫过于太白。

文能写尽天下奇绝豪放之浪漫,武能剑气潇潇风流快意,人生倘若如太白,此生当真不是白来一世。

凌云看书最心静,练字最有耐心。

绿衣见凌云看书时,也就十分安静,凌云教了她读书认字,她就自然是会安心看书的,绿衣又不是不懂事的孩子,跟着凌云在一边看书,外面风景好,就学着记下来,大好人会写山水游记,大鬼王绿衣当然也是要写的,可是写什么好呢?

绿衣咬着毛笔尖儿,沾了沾口水,觉得自己这脑瓜子里是真的没有什么墨水,便拿着糖葫芦望着外面的风景。

凌云沉静练字,比往日更加认真,外面的喧闹好似与他无关,他如同身处幽静之地,挥笔之间,浑然天成。

凌云心意全在字里行间,笔锋之间,意气风发。

绿衣偏过头看着凌云,只是忽然之间,觉得大好人变得不太一样了,原本的形色枯槁,变得丰满起来,原本的瘦弱变得高大起来,甚至她察觉到一点阴冷,也随风而去。

三教之中,道家无为,释家无我,儒家兼容并蓄,最具人性,也最有神性,凌云此时,心中静而心海光明,意气温润,君子如玉。

待凌云收笔之后,纸张之上,浩然之气无比充沛,凌云站起身,轻轻揉了揉绿衣的头,温和的说道:“出去走走吗?”

“好啊,我听得外面好热闹啊。”绿衣兴奋的跳起来,凌云牵着绿衣的手,手掌冰冷,只是比起以往,又

要温和许多。

凌云淡淡一笑,忽然想起以前陈貂寺说起的一句话,“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反正陈貂寺说是抄袭的,不过凌云觉得这句话真的是极好的,很多热闹又真的都是别人的,他只是一个看客,走在旁边,最多也就是陪笑,他们在开心什么,也与自己无关。

“大好人你怎么会什么都没有呢,你有我呀!”绿衣揪着凌云的长袖,跳着说道。

凌云轻轻一笑,是啊,他其实也还有很多,可以拥有的,必须拥有的,“既然已经到了我的心里,怎么会再让我的心空落落的呢?”

凌云牵着绿衣踏上了甲板,手里持着毛笔,道家符箓一脉,最为厉害的便是虚空符箓,或则应该叫作通天符箓,可凌空画符,无需金贵纸张作为其承载之体,凌云不会多么精通符箓,但是若是儒家书生以笔杀人,画符自然不行,但天地之间有正气,其汇聚之处便是儒家的浩然长河,我辈儒生,书生意气,天地浩然,便是最大的纸张。

凌云能有此感,也是方才读书练字之时,眼中能见,字里行间,有浩然之气流淌,如涓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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