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八章:是个狠人(2 / 2)
这要是拿回镇北城,写本故事,肯定大卖啊!”
步知道从怀里取出一本小册子,斜睨了凌云一眼,“就你能想到?”
凌云搓了搓手,嘿嘿笑道:“我好歹也是个读书人,不如拿来我给润色润色,不收多了,两成就成?”
“行!”步知道嘿嘿笑道,“给你给你。”
一个九州天下剑意最盛的十四境巅峰剑修,一个九州天下师门很大,修为不高的年轻武夫与半个剑修,凑在一起当然不是为了研究剑术,而是为了怎么靠这种花边小说赚钱。
等凌云润色好了以后,步知道一看,惊讶的说道:“好家伙,要不然你以后就专干这个吧,我跟玉玲宗与茕灵宗的老宗主关系好得很,肯定大卖!”
凌云开篇一句诗词便是:白骨生花花娇艳,且作狂龙探花心。
步知道深深的看了一眼凌云,“好家伙,你闷骚啊!
”
凌云满头疑惑,这是什么意思,明明这两句可是他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怎么酒鬼先生笑得那么猥琐呢?
步知道将小册子收起来,然后飞身离去,凌云本身就对步知道所谓的分成没有任何想法,根本拿不到手上,所以在那小册子之中,他其实藏了一些东西,步知道很明显是知道的,他与儒家关系极好,也是一个读书人,其实按道理来说,他与凌云算是师兄弟,只是凌云是嫡传,步知道是不记名。
凌云藏在小册子之中的是一份人心。
步知道走了之后,子卿就忽然出现在凌云面前,只是相比之前,她的神色更加柔和,凌云苦着一张脸,子卿温和的说道:“步知道第三次来蛮荒的时候大概是在二十多年前,也是最疯狂的一次。”
“九州天下他不能乱杀人,在蛮荒就没有那个规矩,要不是高攀,蛮荒天下就会有十九王座,步知道可占据前三位置,”子卿淡道,“他是个很好的人,说不看重你,其实说起来,还是为了保护你。”
“三十多年前,他带着一个年轻人来了蛮荒天下,只是草略的看过这一座天下的风景就又走了,我很幸运的见过他身边的那个人,”子卿看着凌云,语气更加柔和,“你的父亲,我的老师。”
凌云眨眨眼,编故事好歹也得有个度吧,他爹最幸运的就是走过那九州天下,还是草草结束,至于别座天下,那真没有去过,是看着自己跟步知道关系好,所以想要借自己的手除掉步知道,这也不大可能;那是因为什么?
子卿想要揉一揉凌云的头,凌云一下就退到百米之外,“那我不是要喊你姐姐?”
“不该吗?”子卿微笑道,她其实真的没有想过会见到他的孩子,她是见过他,在她最虚弱的时候,他带着自己走了很远的路,直到自己破茧成蝶,子卿每百年便要化蝶一次,那个时候是他最虚弱的时候,当然救了她还不至于令她觉得必须要照顾他的后人与朋友。
在路上他会讲
许多道理,这才是子卿可以稳稳占据第六王座的根本,道理与道法之差一个字,但前者会是人制定的规矩,后者会是大道给予众生的规矩,生老病死,长生不灭,都是这大道之中的 规矩。
“子卿姐姐别杀我。”凌云抱住一棵树,还是十分警惕。
子卿觉得凌云与她的老师差距很大,如果不是不知道刻意要告诉她凌云的身份,她真的会杀了凌云,步知道对于很多人都会很好,但是会有一个度,不会随时的照顾,他出面护住凌云的时候,哪怕只是一两次,那么不太讲道理的去做,也足以证明凌云在他心目中的重要性。
而天底下,极少有一个成年的孩子会在步知道的心目中还需要时刻保护着的,除非哪天他觉得那个孩子真的不需要他再保护了,步知道后来数次强闯白玉京,其实就是为了出气,剑道高低他根本不在乎。
可是和那个意气风华,天地都在脚下的老师相比,眼前这个人,真的是没有他半分气度。
“您要是觉得我不像我爹的儿子,反正也就这么一个一只手都可以碾死的蝼蚁,您吹口气,我自个儿就没了,”凌云手指在空中做了一个逃跑的手势,“一溜烟儿的那种。”
“你是九州天下的谍子?”子卿问道。
凌云那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可能,我要是九州天下的谍子,我就是自杀也不来这地儿啊,怕死。”
“那你来蛮荒天下做什么?”子卿问道,凌云一身妖气是无法辩驳的事实,人族妖修最不被待见,“投靠?”
“逃命算不?”凌云叹了一口气,“子卿姐姐您也知道,就步知道那家伙,来无影去无踪的,我要是真被谁给打一顿,他也赶不及的。”
“你的长桥便是因此而断?”子卿挑眉,他当年何等意气风发,哪怕远在蛮荒,她作为王座大妖,也听过他的名字,六座天下,三教祖师,都在他的棋盘之中,那个要与人力胜天道的人,他的孩子的长枪都被人打断,此生再难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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