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果然是他!(1 / 2)
潘大龙错愕的抬起头,看向面前这个帅气过分的年轻人。
「我是!」
他倒是有胆魄,敢承认自己是潘大龙。
虽然他心里发颤,不知道迎接他的是什麽。
「我弟弟叫杨南!」
杨东冷哼一声,开口对他说。
潘大龙立即瞳孔一缩,不仅仅是他,其他三个混混也都抬起头,眼中露出惊愕之色。
他们早上做的事,下午就被抓了?
这也太倒霉了吧?
「说吧,为什麽要揍他?」
杨东开口,问着潘大龙。
于百江和宋岳背着手站在杨东身旁,一左一右,气势莫名,让几个混混不敢直视。
他们平时见到最大的警察就是田中民这个所长,何曾见过警衔是一级警司的警察啊…
他们四个虽然混社会,但都是人精,哪里能不知道警察的具体级别?
一级警司,这至少是县公安局的领导。
「就是看着不顺眼,就揍了…」
潘大龙老老实实的开口,只是越说语气越弱。
明眼人都知道他们撒谎,看着不顺眼就揍?还打断腿?
「聚众斗殴,跑去学校闹事,以故意伤害罪导致人腿骨骨折,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如果构成轻伤,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重伤,应当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要依照《刑法》第234条,232条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甚至你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属于涉黑案件,量刑更要加重,起步就是七年以上!」
「你们确定要撒谎?替人扛雷?」
杨东冷哼出声,念出有关刑法的有关量刑标准。
潘大龙四个混混心里顿时发颤,面色终于变了。
他们知道故意伤害罪肯定要判刑,但没想到会这麽严重,甚至说他们涉黑?
于百江和宋岳更加吃惊,他们不可思议的望着杨东,两人对视一眼。
「杨东,你怎麽对刑法条例这麽了解?」
于百江忍不住问着杨东,实在是吃惊杨东对刑法的理解和掌握。
杨东明明不是警察,更不在司法系统工作,竟然对刑法这麽懂?
他真的吃惊了。
「略懂一些!」
杨东朝着于百江淡淡一笑,然后继续冷着脸盯着潘大龙,喝道:「想好了吗?是想替人顶雷,进监狱吃窝窝头吗?」
潘大龙脸色发白,浑身发颤的立马开口:「不,我不蹲监狱,我说!」
他们平时虽然混社会,但也知道轻重的,只是在胡同或者道路口堵学生,索要保护费罢了。
每次要一些保护费,就可以潇洒好几天。
要不是这一次他们几个见钱眼开,也不会接这种活。
其实他们很担心出事,但想到逢年过节就给派出所的警察买特产,请客吃饭,他们又胆子大了起来。
于是就仗着胆子做了,把杨南的腿打断。
可看到派出所几个民警脸色都很冷,朝着他们带着威胁之色。
潘大龙这才意识到,自己几个兄弟们惹了不该惹的人了…
这几个派出所民警,保不了他们了…
眼前这个杨东,绝对不是简单人物。
毕竟左右站着一级警司和二级警司,就可见他的身份不简单。
而连他都需要巴结讨好的田中民所长,此刻也是一脸巴结的望着杨东。
由此可见,他们真的惹祸了。
「说,谁指使的?」
于百江接过话茬,朝着潘大龙怒喝。
这刑警大队的副大队长一开口,气势都不一样,典型的老刑警。
有些心理素质很差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这麽一吓唬,什麽都招了,可能连穿什麽颜色内裤,都会说出来。
「开阳县的马老四,四哥。」
「他昨天晚上找到我们,请我们哥们吃饭喝酒,又去了舞厅玩女人,之后告诉我们把一个叫杨南的下水镇高中高三的学生打一顿,最好是打断腿,然后给我们五千块钱。」
「他给我们照片了,我们就拿着杨南照片,专门在校门口堵人。」
潘大龙吓的浑身瑟瑟发抖,一股脑把事情都交代了出来。
于百江皱起眉头:「开阳县的马老四?他竟然还不老实?」
宋岳脸色也很冷,这个马老四刚被他们公安局放出去,这还没到半个月,又开始混社会了?
只是两个人都有些迷糊,这马老四和杨东有仇吗?专门找混混打人家老弟?
「不过他还没给钱,说今天晚上给我们钱,约在下水镇舞厅。」
潘大龙又补充了一句,他觉得他们冤枉的很,事情做了,可钱还没给,结果就被抓了。
宋岳一听这话,不禁讥讽冷笑,如同看傻子一样的看他们。
「如果我所猜不错,他是不会给你们钱了,可能你们联系他都联系不到!」
这种事明显就是利用潘大龙几个社会小混混,把他们当做一把刀,一个棋子罢了。
事情做完了之后,保证潘大龙几个人联系不到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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