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4章 处置和问责!(1 / 2)
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
一大早,杨东就临时召开会议,就2.13鞭炮厂库房爆炸案进行讨论会议。
以下简称2.13案。
政府会议室,相关单位负责人,事故责任人全部参加会议。
常务副县长贾丰年,公安局长蒋虎,刑警大队长肖凯,消防大队长田宏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朱震川,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清泉,县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郭维,县人民医院院长吴顺青,鞭炮厂老板蔡李龙,还有各个相关单位的其他干部,集合一堂。
杨东主持会议,坐在主位。
「昨天发生的2.13案,牵动着全县人民的心,不早点解决,不早点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我们在座的每一位都脸上无光。」
「从事故爆炸发生到现在,10个小时过去了,我相信很多同志都没睡好觉,尤其是消防,公安,医院的同志们。」
「今天把你们叫到这里,就是两件事,一处置,二问责。」
「对于昨夜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位的公安,消防,医院,要提出表扬,是你们的快速到位,快速反应,快速救援,减少了事故伤亡,有效遏制火情,彻底解决隐患。」
「但对于昨夜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今天一定要问责!」
「鞭炮厂平时是如何规定的?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了?为什麽会出现鞭炮在院内的情况?」
「政府监管单位,尤其是公安局消防科,政府消防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监管室,有没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排查消防隐患?」
「为什麽会出现这样鞭炮放置在院子内,而毫无察闻的情况?」
杨东脸色沉重,目光犀利的看向每一位。
被他盯着的干部,一个个都低下头去。
「今天我把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郭维同志,叫到了现场。」
「我把法院的院长刘清泉同志,也叫到了现场。」
「就是看看,大家有没有认真履行责任,有的话继续努力,没有的话必须问责。」
「我现在主持政府日常工作,贾常务是昨天的值班领导。」
「提前声明,我和贾常务对这起案件必须承担责任,该我们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不推诿,不推脱。」
「我们身为政府主管领导,尤其分管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没有部署到位,这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也会在政府常务会议上面,主动道歉,请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和处分。」
杨东开口,直接堵住所有干部的嘴,不要觉得问责他们,而不问责自己。
现在杨东就是从自己下刀,带上贾丰年。
他知道贾丰年想要推卸责任,但是不可能让他推卸责任,该他的责任,他也推脱不掉。
首先你是常务,你分管安全生产,安全监督,消防工作,又负责联系消防大队,又是值班领导,怎麽可能让你推卸责任?
杨东在这里开口,当着众目睽睽的面,贾丰年敢说半个反对?半个不字吗?
他要是表示不愿意承担责任,那麽作为领导干部的他,瞬间就失去下属的信任了。
该你承担责任的时候,你缩了,哪个下属会信服你?
所以贾丰年现在最为痛苦,被杨东带着承担责任,还不能反对,唯有沉默以对。
「蒋局长,先介绍一下案件最新进展。」
杨东看向蒋虎,开口示意。
经过10个小时的调查,肯定有初步结果了。
「杨书记,贾常务,各位同志,我们公安局加班加点连夜工作,对鞭炮厂库房管理员,对周围居民放炮居民的问询后,可以确定,这起事故纯属人为。」
「位于事故最近小区的居民马某,在前天购买了三捆共三十支的窜天猴鞭炮,于昨天除夕夜进行燃放。」
「我们在检查火灾爆炸现场中发现窜天猴鞭炮尾部的残留木杆,经过技术鉴定,确定为引起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
「位于事故最近小区的居民赵某,在小年那天买了啄木鸟鞭炮五十万响,共四盘,在昨夜除夕夜于鞭炮场附近,也是小区门外一条街,进行燃放,在爆炸现场找出了至少三百枚没有燃烧殆尽的啄木鸟炮壳,经过技术鉴定,确定为引起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
「鞭炮厂仓库管理员万某口叙,言明放置在库房外面,也就是鞭炮厂院内的几箱鞭炮本来是要卖掉的,但是买家没有及时过来取,仓库管理员陈某,也就是死者陈某,出于懒惰和省事的心理,并未搬进库房里面,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鞭炮厂对鞭炮的生产和仓储并不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鞭炮厂厂长对此供认不讳。」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存在重大疏漏行为,据公安局问询了解到,一周前关于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落实不到位,负责人员存在漏检,疏检,敷衍糊弄工作作风,存在收礼行为,也就是收了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县公安局消防科落实责任不到位,对于春节期间消防隐患排查不到位,在此我这个局长要承担责任,后续也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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