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谋杀(1 / 3)
只见,杂物间的地板被触目惊心的血迹完全覆盖,脚印的主人们清走了屋内的几乎所有东西,没有尸体,没有凶器或其它杂物。 距离失踪过去了整整24小时,果然还是耽搁了。 瑞文倒吸一气,皱起眉头,脑中不停地安抚自己,希望尽量压下生理不适。 在确认屋内没有其他隐藏的入侵者后,他把身上的丝网一掀,一抛,迅速进了屋,用脚带上了门,用身体顶住,防止风把它再度吹开,背部很快感觉到了灼烫。杂物间内部没有插销,而能用来顶门的东西都被搬空了。 血腥味立刻完全充斥了鼻腔。很显然,这里发生了一起谋杀,倒霉的阿加雷斯教授走进了屋子,然后再也没有走出去。 问题在于,他尸体呢? 瑞文靠在杂物间的门上,想到了疯导演,血液可是他的专长项目。 “导演?导演!” 他撸起袖子,低声呼唤着自己的手臂,很快就得到了答覆。 血迹慢慢汇聚起来,在地板上组成触目惊心的血字: 这些都是同一人的血液。这个人被肢解了,看那些砍进地面的斧口。 瑞文仔细地观察着血迹褪去的地面,的确残留着小型斧头留下的印子。印记很多,凶手显然用力劈砍了很多下,但并没有特别明显的挣扎痕迹。 “阿加雷斯教授平静地走进了杂物间,从日轮三街步行到这的距离大约45分钟到一小时左右,因此时间应该已经接近正午。然后,他被早已等在这,或者事后进门的一群人给砍死了,当中不乏大力士,或者拥有这类遗产加持的大块头。” 瑞文对着地上的血字分析道: “杂物间入口处的地面没有焦痕,说明门没有在正午被多次或长期打开过。这里的人大都逗留到了第二天晨昏,这期间有相当于10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让他们对教授为所欲为,而且没人会打扰他们。” 从血字流畅均匀的笔画来看,他感觉现在导演闲得慌。 他暂且把阿加雷斯教授的自行出走理解为“永恒”使用幻觉进行的诱导。对方刚刚植入“沉重的知识”,还处于磨合期,心志上本就相对脆弱,容易趁虚而入。 而那群人可能就是“永恒”的手下,当中甚至可能还包括“永恒”自己。 地面上的血字重组道: 从刀痕的数量和深度判断,尸体应该被分成了28块。 28块......熟悉的数目。 4月11号,自己在鲍尔斯办公室看见的卡尔标本同样被分成了28块。 “28这个数字有什么特殊讲究吗?”瑞文嘟囔道,既是在问导演,也是在问自己。 血字再次重组道: 这是一种相对标准的人体切片标本制法,由新德市西南部麦西坎区霍普金斯医院首次提出,并于烈日132年基本统一化,我几年前拍的一科幻电影里有提到过。 “换句话说,凶手里有人对医学具备相当的了解。”瑞文咬了咬食指,不由得又想到了“灰衣天使”。 “他们不仅杀死了阿加雷斯教授,还打算把他做成人体标本。” 疯导演否认了瑞文的猜测: 不,这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误导后来者,尤其是那些先锋派学者组成的调查团队,让他们把目光投向奥贝伦的各个正规或非正规学术机构。看到屋子角落的那个血印了吗?那是他们容纳残尸的口袋留下的。袋子并不密封,血液从纤维里渗了出来,缺乏对待标本的严谨。 “也对。这点从他们挑的凶杀地点和使用的工具也能看出来。”瑞文点头认可道。 他犹豫着,要不要再用一次“愈合之触”推测具体肢解时间和凶手离开的时间,如果用了,他就必须像那些人一样,等到晨昏才能离开。 他有点后悔嫌“木偶”碍事了,如果带“木偶”来,自己就还有一次使用异咒的额外机会。 转念一想,既然阿加雷斯教授人都已经死了,自己也不可能再通过他的嘴知道些什么秘密,贸然追查下去,还有可能正中“永恒”的下怀。 嗯,剩下的侦查工作交给先锋派那群人做就好,自己又没收费,好心给教授的妻女一些提醒,要到对方已撰写完毕的研究报告就完事了。 有上位者撑腰的自己在这方面毫无畏惧,既不用害怕被冤枉,必要时刻甚至还能狐假虎威一番。当然,前提是对方有这个闲情,愿意协助自己演戏。 瑞文再次念诵“夜风之护”,披上丝网出门,在周围仔仔细细地勘察了一番。 能够发现,鞋印在出门后不久就各自分散,一共有五六种。公园里有自动洒水器,每到晨昏就会自动开启,因此晨昏的土壤相对湿润,留下的鞋印也较深,干了以后会一直维持原本的形状。 瑞文注意着一双陷得最深的鞋印,这双鞋的主人拥有一双大脚,大得有些不可思议。鞋子生产于威格制鞋厂,这很好辨认,因为那家鞋厂的大部分鞋底上都有自家的品牌商标。将来酒保斯考特的孩子毕业,可能就会去负责操作那十几台制作鞋底的切割机,或者进行硫化浸泡处理的化学机器。 这人不是个超重量级的胖子,就是背负了相当于一个人分量的尸块,后者显然更符合现况。瑞文跟着脚印走了一段路,发现它消失在了公园的另一端,远处是狂风山山脚的煤矿井。 那地方顾名思义,永远刮着滚烫的狂风,就像无数用火淬过的刀片,十分危险。 也有些人认为,狂风山山顶衔接着虚幻的七百又七十级阶梯,通往烈日之上,上位存在与梦想家所居住的,用缟玛瑙和大理石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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