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036.太空法的时代(1 / 1)

加入书签

《泰拉第一次接触法案》——部分内容摘自泰拉百科全书。

第一次接触法案是泰拉世界早在FTL之前就已经立法制定的法律,尽管他们在法案制定完善的那个时期,还没有一个外星文明被发现,泰拉联盟通过决议,确定了第一次接触法案的法律地位,作为国际法对各国均有约束力。

许多人对此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认为这项工作是一场闹剧,在他们发现真正的外星文明之前,一切对外星文明的推定与幻想都是镜花水月,在这个基础上设置的接触法案也不可能有什么合理性。

事实上,这个法案在后启示录五十年里确实都处于无意义的状态,由于泰拉世界并无力支持大规模的外星探索,FTL技术也没有关键性突破,更不可能跟外星文明建立有价值的沟通外交。不过它作为一个重要的起点,在未来很长时间里主导了泰拉的宇宙外交法则。

法案第一条守则上规定,泰拉的第一次接触姿态必须是友好的——这种友好的前提是对方没有表露出攻击性行为,攻击性行为指的是外星飞船(或无法辨明的宇宙飞行个体)没有主动发起攻击以及任何伤害泰拉飞行器受损的行为,那么对应的泰拉飞船也对应要保持友好,禁止实施任何人类概念中的攻击性活动,违反友好原则攻击外星文明飞船,将被判处反人类罪,处以15-250年的监禁或无期徒刑。这也被称为“初态友好”法则。

法案注明了实施第一次接触的泰拉飞行器可以无视初态友好法则,被允许执行攻击的情况:

1.外星飞行物有任何疑似危险的迹象,此处指的是在经过进一步接触探查后,用沟通发现有可能会对其他人类造成伤害,往往是思想上的表露,继续与它接触极大概率会危害泰拉文明,第一次接触者应开火消灭威胁,并终止接触。

2.外星飞行物善于伪装,通过某种方式,第一次接触的泰拉飞行器通过其他方式发现此外星文明的危险性(通常是无法继续沟通且拥有反人类世界的某种特质)足以证明其无法与文明世界相融,可以迅速终止接触并消灭威胁。

3.外星飞行物受控于第三方文明,且在第一次接触完成后,证明第三方文明对泰拉世界并不安全,那么初态友好法则自动废止,授予第一次接触者无限制开火并确保安全的权限。

4.外星飞行器有某种特殊的性质,有可能会危害第一次接触者,在这种情况下需全速脱离,若无法摆脱便自动授予开火的权限,人类的生命权在本法案中永远优于外星生命,但是这种攻击仅限于一次,在随后的接触里需要制定新的方案。

5.第一次接触的飞行器暴露,被某种外星力量控制,自动视为威胁行为,初态友好法则终止。

6.在通过语言学翻译以及其他科学手段均无法沟通的情况下,视对方科技水平决定,如果让第一次接触者感到威胁,那么这种情况下开火并不触犯初态友好法则,但对于毫无威胁的低光速文明且无法沟通的除外。

7.双方价值观差距过大,这种差距几乎一定会导致双方在未来爆发战争(如对方的价值观是灭绝宇宙中所有异种,亦或者两足人猿)此时初态友好法则终止。

“初态友好法则”是一个备受争论的法案,它要求泰拉世界用友好的态度对待第一次接触,在对方做出敌意行为或探明对方有巨大威胁之前不允许采取敌意行动。

确立这个法则的目标是最大程度上寻求宇宙中的盟友,如果对方也是一个类人知性文明,有相似的价值观道德观。初态友好法则就很可能建立一个良好的印象,这种初印象会给两个世界的后续接触带来正面作用,并建立一个个友好的宇宙同盟。

除此之外,配合初态友好法则的是“隐蔽法则”,这个法则是指第一次接触者应当隐藏泰拉世界的位置,在探明对方是同样友好的外星文明前,所有外交都只能局限于第一次接触者乘坐的飞船及其它侧面信息。甚至第一次接触者应当以随机应变的姿态进行伪装,从“善于欺骗”的角度下获取对方情报,以确定对方是否符合初态友好法则的内容。

李澄把这个法则形容为轻盈而友好的敲门,正如原始人类的外交一样,只有保持友好的初始姿态才能打开外星文明的那把锁,宇宙外交十分脆弱,第一次接触也是如此。要是一上来的态度就是直接砸门,那里面的主人大概率会冲出来打你一顿。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