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无妄之灾(1 / 3)
抱住耿乐的那个少年犯叫花毛。耿乐胳膊肘向后一捣,他的肋骨被捣端两根。他是那帮人的领头者。同时,他也是劳训区的一个监工。 对两帮少年犯的处理,管教们分为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花毛一帮主动挑衅,殴打耿乐,耿乐反击实是自卫反击。自卫反击没有罪过。另一种意见认为,无论打架也好,自卫反击也好,将几人打成重伤,都是严重事态。对打人的罪犯,必然要加刑。第三种意见认为,既然是打架,双方都有责任。无论是伤者,还是未伤者,都应受到处分。监狱出来打架案件的惯例,虽说不是各打五十大板,也会各方都挨板子。 因为男管区的管教大都认识耿乐,知道这个孩子不是个坏孩子,情感上多数对他有些维护。五个少年犯围着他一人打,他自然要自卫,也会反击。就是反击太重了些,把花毛几个伤的太厉害了。唉,有功夫就是容易惹事。这事要是在社会面上,属于自卫反击,不会有大问题。但是,在监狱里就不行了。你是罪犯,还把人打伤,按惯例肯定要治罪。 不过,耿乐已经是少年犯的最高刑期了。再加刑,在这服刑满四年之后,还要转到成年人监狱服刑。这是不少管教心中不忍的。而且,耿乐是少年犯中年龄最小的,经查档案,他犯事的时间还不到十四岁。按说这个年龄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不知怎么被弄到这里来了?若不是送来时,耿乐年龄已经到了十四岁,少管所方面是有权拒绝接收的。只不过,没有特殊原因,少管所方面不会拒绝接收犯人罢了。 男管区的管教们,多数同情耿乐。只有极少数坚持治罪。女管区的管教则认为理当按惯例处理。 经过一番讨论,处分结果下来了:参与打架人员各关禁闭七天。花毛等人治好伤后受罚,耿乐立即受罚。按惯例,学习区的耿乐犯了大错,应当贬回劳训区进行劳动改造。但是,处分意见中没有提这件事。 关禁闭,对于犯人来说,是除了加刑以外最严厉的处罚了。一天到晚不见天光,吃喝拉撒睡,都在这一处地方。每天一顿白水窝头。闷,臭,饿,黑暗,无聊。前几项都还好说,就这个暗无天日的黑暗和漫无边际的无聊,难以对付。没被关过禁闭的人,不明白为什么关禁闭是除了加刑以外的最重处罚。白吃白睡不干活,不挺好吗?饿一点也没啥。但一旦实际经历一次,就知道关禁闭处罚的厉害之处了。 那种不知道时间的黑暗是非常难受的。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还有多长时间黑暗才能结束。就像夜间睡不着,就盼着天明一样,老觉得这夜怎么这么长啊!天怎么老不亮啊!如果能看表,还能知道天亮还有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还有个盼头。要是没有表可看,也听不到外面的动静来判断时间,那可就难捱了,总是觉得这一夜非常漫长。 关禁闭就是这样的。刚开始觉得没啥,权当睡懒觉了。睡着睡着就不行了,黑暗无边无际,不知道有多远有多长,空虚,焦虑都逐渐升起,逐渐加重。那种黑暗和无聊,会让人越来越难以忍受。特别想知道时间,特别想听外边的动静。哪怕能看到一丝光,能听到一丝外边的说话声,都会感到非常欣慰。 但对于耿乐来说,黑暗和无聊不是大问题。他不怕蹲小黑屋,就是饭吃少点儿,昼夜修炼而已。对于他来说,不存在黑暗和无聊。一是他能看见东西,无非就是暗一些而已。二是他有许多事可以做。他有很多东西要修炼呢。他的神魂内伤需要恢复,萧墨的庞大识海,他还远远未能消化。 关禁闭七天,耿乐修炼了七天。这七天,他的身体和神魂恢复还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第三天,萧墨突然发现,可以动用元石修炼了,磅礴的真气灵气又开始涌入体内。这真是一项让二人都非常欣喜的事情。好几个月都只能进行恢复性修炼,没法吸纳灵气。现在,终于可以吸纳灵气了,修炼进入正常状态了。这说明身体机能和神魂的损伤,关键性部分,已经恢复了。剩余的部分就好办了。 到第七天,萧墨发现已经可以动用一些神通了。功力也开始缓慢增长。身体的恢复已经完成,神魂的内伤也只剩下很少一部分了。 到关禁闭结束,管教打开房门的时候,发现耿乐并没有其他犯人关禁闭后的那种极度颓丧。除了变瘦了一些之外,其他没有什么变化。看起来耿乐反倒有一种意犹未尽的味道。管教说:“禁闭结束了。可以回去了。” “这就完了?” “不想走?你是关上瘾了还是怎么地?” 关完禁闭,休息一天的耿乐继续为管教们画画。管教们看见耿乐就呵呵地打趣。怎么样?关禁闭不错吧?光吃光睡不干活,很舒服吧。以后可不要再打架了! 耿乐说,我也不能任他们打吧。 别下那么重的手啊。把人都打残了,不罚你罚谁啊! 他们几个人围着我,乱打乱踹。一个家伙搂着我不让我转身。我不着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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